xx县节约型机关创建行动实施方案
单元 | 评价项目 | 评价标准 | 备注 | 自评分 |
1.节能目标任务完成情况及能源资源消费统计 (6分) |
1.1 节能目标任务 完成情况 |
本单位2019年人均综合能耗、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水耗分别比2015年下降8.8%、8%和12%。 | 此项目为必须完成项,不计分值 | |
1.2 能源资源消费 统计情况 (6分) |
1)严格落实能耗统计和台账制度,2020年按时报送能耗数据,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台账,得3分; 2)定期对单位能耗进行公示,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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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完善制度 体系 (21分) |
2.1 组织管理机构情况 (4分) |
1)明确负责推进节约能源资源工作的组织机构和工作职责,得2分; 2)单位领导班子或组织机构专题研究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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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节能制度制定情况 (10分) |
1)制定年度节约能源资源实施方案,并明确节约能源资源目标,得3分; 2)制定本单位节约型机关创建实施方案,得3分;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职责,得2分; 3)建立能源资源消费统计、节能、节水、垃圾分类、绿色消费等规章制度并落实到位,每项得0.5分,最高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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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能源计量情况 (5分) |
1)实现能源资源分户、分区、分项计量得3分; 2)建立电表、水表等能源计量器具台账(包括计量器具的名称、规格型号、安装使用地点、测量对象等),得1分; 3)建立空调、电梯、变配电设备、办公电器等主要用能设备、设施台账,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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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日常监督管理情况 (2分) |
对单位节约能源资源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并通报,得2分。 | 查看文件、照片 | ||
3.推行绿色 办公 (39分) |
3.1 节约用材 (10分) |
1)使用无纸化办公系统,得2分; 2)建立办公用品管理制度,要求并落实双面打印得2分; 3)使用再生纸、再生铅笔、再生鼓粉盒等再生办公用品的,得2分; 4)采取禁止使用纸杯、一次性餐具、办公耗材等一次性用品的措施,得2分;开展“反对食品浪费,倡导光盘行动”等节约粮食活动,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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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节约用电 (9分) |
1)充分利用自然采光,按建筑使用条件和天然采光状况布置照明器具,得2分; 2)LED照明产品使用率达100%,得2分,部分使用得1分; 3)办公区域和公共区域采用分时分区控制,公共区域全部采用声或光感应照明,得2分; 4)严格执行夏季室内空调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不得高于20摄氏度的规定,并做到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不开门窗,得1分;合理设置电梯开启数量和时间,积极践行少乘电梯、多走楼梯,3层楼以下(含3层)不乘电梯的规定,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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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节约用水 (6分) |
1)100%使用节水器具及设备得2分; 2)加强用水设备日常维护和定期巡查,损坏管件及时更换,无破管、渗水、漏水现象得2分; 3)成功创建节水型单位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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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绿色出行 (5分) |
1)严格落实公务用车编制、配备、更新、处置等要求,得1分(无公车直接得分); 2)规范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实行单车能耗核算,建立统计台账,得1分(无公车直接得分); 3)采取鼓励公共交通、公用自行车等低碳出行方式的措施,得2分; 4)单位采购或采用租赁形式使用新能源汽车或单位建成新能源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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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推行绿色 办公 (39分) |
3.5 绿色采购 (4分) |
1)新采购办公用品严格执行绿色采购标准的,得1分; 2)电脑、空调、打印机、复印机等主要办公设备未使用能效标识3级以下产品,得2分; 3)采用节能炉灶、高效油烟净化设备等节能环保餐饮设备,一项得0.5分,最高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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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推行碳普惠(绿宝) (4分) |
组织本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在“我的抚州”APP注册绿宝会员。注册率100%得4分,80%-99%得2分,低于80%不得分。 | 查看编制册复印件及注册人员名单 | ||
3.7 绿色环境 (1分) |
加强机关办公区域及公共区域绿化、美化和净化工作,得1分。 | 查看照片 | ||
4.实行生活 垃圾分类 (22分) |
4.1 配置分类投放设施 (5分) |
1)公共区域和办公室按照要求配备分类容器设施的,得2分; 2)食堂区域配置餐厨垃圾和其他垃圾容器,得1分; 3)设置专门场所或容器收集有害垃圾,得1分; 4)配置智能垃圾分类回收箱,且运行良好,得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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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严格实行分类投放 (4分) |
1)垃圾集中投放点张贴垃圾分类投放指南,得2分; 2)垃圾分类投放准确,得2分,投放不准确,视情扣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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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实行分类收运 (8分) |
1)有害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妥善处理,得2分; 2)可回收物统一回收,并与具备回收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运处置协议,并进行实质性回收,得2分; 3)日就餐人数在1000人以上的单位应用餐厨垃圾就地资源化处理设备,得2分,其他单位餐厨垃圾交由有资质的企业妥善处理或按属地要求规范处置,得2分; 4)建立垃圾分类数量、去向等台账,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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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开展垃圾分类 宣传教育 (5分) |
1)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教育活动,得2分; 2)建立垃圾分类志愿者队伍,每月组织志愿服务活动并完成活动台账,得3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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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开展宣传 教育 (12分) |
5.1 节能宣传活动 开展情况 (8分) |
1)张贴用能设备节电、随手关灯、减少使用电梯、空调温度设定、节约用水、节约粮食等节约行为提醒标识,每项得1分,最高4分; 2)组织开展节能宣传周、低碳日、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系列宣传活动,每开展1次,得1分,最高2分; 3)节能工作动态或经验做法等在网站、杂志、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宣传,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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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教育培训情况 (4分) |
1)参加本级或上级公共机构节能主管部门组织的会议或培训,得2分; 2)每年举办本单位的节能低碳等生态文明知识讲座或岗位培训,得2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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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本标准适用于全县党政机关,计分标准满分为100分,累计得分在90分(含)以上的机关,可以确定为节约型机关。 2.除长期有效的制度文件外,各项指标证明材料均为单位上年度工作情况。 |
单位名称(盖章) | 单位类别 | ||||||
单位地址 | |||||||
联系人 | 办公电话 | ||||||
移动电话 | 是否为节约型 公共机构示范单位 (填是或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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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建筑面积(m2) | 用能人数 | ||||||
2019年单位 综合能源消耗量 (吨标煤) |
2019年单位建筑面积能耗(kgce/m2) | ||||||
2019年人均能耗 (千克标煤/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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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水消耗量(吨) | 2019年人均水耗(吨/人) | ||||||
单位基本情况:(300字以内) | |||||||
节约能源资源暨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开展情况,取得成效:(600字左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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