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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发布时间:2021-11-16   来源:规章制度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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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九篇】

幼儿园英语/德语:幼儿园,原名卡纳幼儿园,几百年前从普鲁士引进。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的文章9篇 ,欢迎品鉴!

第一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学校、幼儿园门卫制度是对一切进出学校、幼儿园的人员和物质进行有效监控和严格管理的制度。我园的门卫由综合素质好,责任心强,身体强健的人员担任,并且经过正规培训的保安担任门卫管理工作;门卫制度包括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外来人员入校登记制度、会客制度、车辆准入放行制度、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一)进出人员证件查验制度
  1、非幼儿园教职员工进入幼儿园,应主动向幼儿园门卫出示表明身份的相关证件。
  2、幼儿园门卫应认真查验进入幼儿园的外来人员的相关证件,严禁不明身份人员进入幼儿园。
  3、对拒不出示证件或不能证明其身份的外来人员,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4、在教育活动时间,幼儿确因特殊情况需出校门时,必须持有班主任老师签字同意的请假条,幼儿园门卫查验核实后方可放行并将请假条存档备查。
  (二)外来人员入园登记制度
  1、外来人员进入幼儿园,必须凭有效证件在幼儿园门卫室进行登记,经允许后方可进入。
  2、对拒不进行登记的外来人员或登记内容与事实不符的,幼儿园门卫有权拒绝其进入并做好解释工作。
  (三)会客制度
  1、幼儿园教师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原则上不会客,确因工作需要会客的,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并由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2、学生家长到幼儿园找教师交流或了解学生情况时,需由幼儿园领导或教师本人到门卫室确认和登记后准予进入。
  3、学生家长要进幼儿园找自己的孩子或其它学生,只能在课间由班主任老师陪同并登记后进入。
  (四)车辆准入放行制度
  1、幼儿园在正常教育教学工作期间,应关闭好校门,杜绝车辆进入幼儿园。
  2、上级视察工作或确因工作需要进入幼儿园的车辆,需经幼儿园领导同意后,在保卫人员的引导下停放到指定地点,禁止鸣笛,限速行驶,确保师生安全。
  (五)物品出入查验制度
  1、幼儿园门卫对进出幼儿园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可疑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管制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校园。幼儿园因教学需要购买的化学实验药品,必须由实验保管员带入并登记。
  2、幼儿园保卫人员对带出幼儿园的大宗物品要请示学校、幼儿园领导同意并查验登记后方可放行。
  3、幼儿园门卫要加强对带入或带出幼儿园的可疑物品的盘查,确保幼儿园和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

第二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为了保障幼儿园正常的教学秩序,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为师生创设良好的工作与学习环境,特制订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一、充分认识安全稳定工作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幼儿园是幼儿活动和学习知识的场所,是幼儿接受教育的地方,为社会各界和千家万户所关注。做好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为广大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科研等学习、工作和生活环境,对于全面推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保证幼儿的健康成长和维护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我们要从贯彻党的十六大精神、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高度,从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的特殊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稳定是压倒一切的思想,进一步增强责任感,把安全稳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实际工作的每个环节都切实抓紧抓好。  

   二、采取有力措施,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稳定工作。一是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搞好对师生的安全教育工作,特别是根据地域、环境季节等规律,定期对师生进行防火、防盗、防传染性疾病、防煤气和食物中毒、防溺水、防交通事故、防汛、防震及预防其他各类安全事故的教育,并使之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大力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增强广大师生辨别是非、抵御各种错误思潮和消极思想侵蚀的能力。三是净化学校及周边地区治安环境。幼儿园与村委、公安等有关部门配合,加大对园所周边地区的治理力度,严防犯罪分子伺机破坏,同时通过创建安全文明校园、依法治校等活动落实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四是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安全稳定条件和设施。要贯彻“一保安全,二保发展”的原则,在资金安排上确保消除安全隐患所必需的经费,努力建立先进有效的监控预报警系统。五是做好信访和矛盾排查调处工作。对于关系师生切身利益的问题及时解决,暂时解决不了的耐心做好解释工作并尽快采取措施予以解决,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六是加强信息报告,建立健全安全稳定工作预案,严格执行重大突发事件和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建立健全预警和应急处理工作机制。对重要情况和重要信息及时准确、全面上报,严禁隐瞒不报、漏报。 

   三、健全并落实安全稳定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幼儿园对现有的涉及安全稳定的规章制度集中进行清理和检查,建立和完善安全工作信息报告、大型活动申报、危险物品管理、食宿管理、防火防灾、值班等各项规章制度,特别强调实行安全稳定工作例会制度,幼儿园明确规定:凡没有建章立制的,要迅速制定;规章制度不健全的,要尽快补充完善;虽有规章制度,但执行不力的,要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调整。幼儿园组织健全了有关规章制度,做到全面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和日常防范相结合,对发现的事故隐患要及时进行整改。总之,凡涉及安全稳定的各项工作,做到有章可循,违章必纠,消除安全稳定工作制度上和制度落实过程中的盲点和漏洞。  

   四、加强领导,落实安全稳定工作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幼儿园安全稳定工作实行园长一把手负责制。形成“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主要抓,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要将学校安全稳定管理纳入目标管理范畴,制订目标管理细则,签订安全稳定责任书,建立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安全稳定责任体系。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制,对由于责任制不落实而造成重大安全稳定事故的人员,在进行师德师风考核等各类评优评模时要实行“一票否决”,并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对事故的处理工作要做到四个不放过: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责任人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师生员工没有真正受到教育不放过。

第三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盛市和教育局有关加强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专项整治行动的会议精神,消除学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隐患和盛市及教育局专项治理工作联查准备工作,根据遵化市教育局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园及周边治安现状,现就幼儿安全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一)建立园内安全制度检查机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后勤园长,保教主任;

  成员:老师、后勤人员等。

  (二)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学校专项负责人:园长。

  建筑物及防火设施、体育及幼儿游戏设施:后勤园长、保教主任。

  其他:老师、保安等。

  (三)园舍安全方面,全体成员每周对所有园舍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隐患。  

  (四)校园安全  

  我们将花大力气加强校园安全,主要抓好设施设备安全、学生校内安全、饮食卫生安全等。加强对校园的管理,严格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把幼儿从来园到离园整个过程分为以下环节来把关。提高教职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知识水平,在一日活动中密切关注幼儿安全,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1、入园环节:不能让生人乘机进园、晨检要坚持一看、二问、三摸、四查,不得马虎。

  2、晨间活动环节:老师不能只顾打扫、收拾东西而忽略了活动中的幼儿,防止幼儿在园区内逗留、自行玩大型玩具,玩耍时跌跤。

  3、做操环节:各个班排队入尝不能拥挤。

  4、教育活动环节:教师在组织活动时做好充分准备,向幼儿交代清楚安全要求,对幼儿进行自我防护的教育。

  5、课间活动环节:有机组织,科学安排,防止幼儿互相碰撞和奔跑跌伤。

  6、入厕、盥洗环节:管理好并教幼儿正确使用洗涤用品,教育幼儿不拥挤,防止跌倒碰撞在水池或便池边沿。

  7、饮水环节:饮水桶里的水要保持温热,防止烫伤幼儿。

  8、户外活动环节:教育幼儿不奔跑、推挤,有次序地上下,按规则玩玩具。

  9、进园、离园环节:幼儿进园务必先体检。不能让幼儿乘陌生人车回家,严把门口关。

  (五)积极配合有关执法部门,加大幼儿园周边治安、交通等隐患排查,净化学校周边环境。强化教育教学安全教育,把安全工作放在首要位置优先考虑。

  (六)消防安全我们学校配备一定的消防器材,为提高教师和学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我们仍旧将加强消防安全的教育。

  二、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及食品卫生“五四”制度,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2、厨房内、案板、刀具,请保留此标记。器皿、冰箱等,要无异味、每餐用后洗净抹干、按标准要求消毒。

  3、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生熟分开,每餐用后洗刷干净。餐具每餐一消毒,食物置放要有防绳设备,调料装放要有盖。

  4、保管室的物品要分类放置,摆放整齐。粮油糖面等食物装放要避免潮湿。

  5、要求按人按量按规格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6、闲余人员不得随便出入厨房,外来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三、班级活动安全事故预防措施:

  组织学生进行安全教育方面的案例学习和宣传工作,通过案例学习,一是进一步提高师生的安全意识,知道疏忽是最大的安全隐患;二是通过宣传学习吸取教训,不断加强教育,提高师生的安全防范能力;三是通过学习提高教师对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做到处变不惊,临危不乱;四是通过宣传,意识到积极预防是减少或避免学生伤害事故积极有效的策略。

  1、责任到人:幼儿教师负责本班教学区设施安全和所有用电设备的安全。

  2、保教人员要认真执行上级文件精神,对责任区的各项设备设施随时进行检查,特别注意电线、电器有无破损漏电,对有安全隐患的地方应及时上报维修。

  3、户外活动必须有教师看护,活动前先检查场地、设备和幼儿衣着,消除安全隐患。孩子活动时,不得坐着或闲谈,要选择便于监护的适宜位置,随时走动巡视,谨防意外。

  体育活动要检查器械是否损坏,摆放位置是否安全、稳固,要教给幼儿规范的动作和正确使用器械的方法,提出安全要求,并切实做好指导和保护工作,谨防扭伤和摔伤。

  4、活动中教师要经常检查幼儿衣着及随身所带物件,防止幼儿发生吞食异物或其它意外伤害事件。

  四、紧急情况处理措施:

  1、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组织救助伤员,同时报告园医和园领导,由医生决定是否立即送医院治疗;幼儿乘车来园途中发生意外,乘务人员必须立刻将伤员就近送医院或打120急救电话救助,并通知园内有关领导到事故现场处理。

  2、食品中毒现象发生后,应迅速通知本园医生、幼儿家长,报应急领导小组和上级领导部门,与区级医院取得联系,将中毒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将“留样”交医院及卫生防治部门。

  3、实行预警通讯制度。应急领导小组成员须全天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及时与幼儿家长、区卫生局、医院、公安局及教育局等有关部门联系,建立通畅的信息联络渠道。

  4、实行事故处理制度。出现事故时,值班人员须立即通知幼儿家长,向应急领导小组汇报,迅速进行现场处理,并向上级领导部门报告。幼儿在园发生意外事故时,现场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救助伤儿,同时报告园领导、家长,由医生视其情况轻重决定是否立即送医院治疗。

第四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为了维护我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保安制度:
  一、必须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问清来意事由,经验证登记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幼儿园,更不准以任何口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二、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的签字本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三、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四、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幼儿早操时间必须在操场大铁门处巡逻。
  五、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发生事故,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园长并打开大门,做好相关的排险措施。

第五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及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普通中小学、中等职业学校、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以下统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安全管理遵循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

  第四条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一)构建学校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二)健全学校安全预警机制,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

  (三)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工作机制,维护校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四)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五)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救治、妥善处理伤亡人员和进行责任追究等。

  第二章安全管理职责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依法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教育、公安、司法行政、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文化、卫生、工商行政管理、新闻出版、气象、地震、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监督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履行学校安全管理职责。

  第六条教育行政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全面掌握学校安全工作状况,制定学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标,加强对学校安全工作的检查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管理制度;

  (二)建立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指导学校妥善处理学生伤害事故;

  (三)及时了解学校安全教育情况,组织学校有针对性地开展学生安全教育,不断提高教育实效;

  (四)制定校园安全的应急预案,指导、监督下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开展安全工作;

  (五)组织学校校长、幼儿园园长和学校负责安全保卫工作的人员等,定期接受有关安全管理培训;

  (六)协调政府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共同做好学校安全管理工作,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组织对学校安全事故的救援和调查处理。

  教育督导机构应当每年定期组织学校安全工作的专项督导。

  第七条公安机关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了解掌握学校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学校做好校园保卫工作,及时依法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

  (二)指导和监督学校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三)指导学校完善技防物防设施,将学校校园及周边的信息监控设备纳入治安防控体系重点建设范围;

  (四)协助学校处理校园突发事件。

  第八条财政部门应当将公办学校安全保卫人员工资、校园安全保卫条件建设经费、校舍安全经费等费用纳入学校年度经费预算,予以保证;每年应当安排一定额度的专项经费,用于实施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九条卫生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检查、指导学校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

  (二)监督、检查学校饮用水和游泳池的卫生状况。

  第十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加强对学校建筑、燃气设施设备安全状况的监管,发现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责令立即排除;

  (二)指导校舍安全检查鉴定工作;(三)加强对学校工程建设各环节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当责令纠正;

  (四)依法督促学校定期检验、维修和更新学校相关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食品药品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学校食堂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国土资源部门应当对学校校址安全进行鉴定,对迁建、新建学校校址进行评估,确保校址安全。

  第十三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定期检查学校特种设备及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

  第十四条公安、卫生、交通运输、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应当定期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通报与学校安全管理相关的社会治安、疾病防治、交通等情况,提出具体预防要求。

  第十五条文化、新闻出版、工商行政管理等部门应当对校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维护有利于青少年成长的良好环境。

  司法行政、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学校安全教育职责。

  第十六条水利部门应当及时发布校舍所处地区的防汛信息,为洪涝灾害易发区域校舍选址提出防汛要求,宣传防汛知识。

  第十七条气象部门应当指导学校对校舍及附属设施采取防雷击避险措施;地震部门应当指导学校落实地震灾害预防措施。

  第十八条举办学校的当地人民政府、企业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应当对学校安全工作履行下列职责:

  (一)保证学校符合基本办学标准,保证学校围墙、校舍、场地、教学设施、教学用具、生活设施和饮用水源等办学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质量标准;

  (二)保证学校依据有关规定建设符合要求的安全保卫人员队伍,配足配齐监控报警设施与防卫器械;

  (三)配置紧急照明装置和消防设施与器材,保证学校教学楼、图书馆、实验室、师生宿舍等场所的照明、消防条件符合国-家-安-全规定;

  (四)每年对校舍安全进行检查,对需要维修的,及时予以维修,对确认的危房,及时予以维修改造或者拆除;

  (五)为学校购买学生安全事故校方责任保险。

  第三章校内安全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当遵守有关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下列各项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应急机制,并组织实施:

  (一)门卫制度;

  (二)校内安全定期检查和安全隐患报告制度;

  (三)消防、防震、防雷安全制度;

  (四)用水、用电、用气等相关设施设备的安全管理制度;

  (五)实验室和实训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六)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

  (七)住宿学生安全管理制度;

  (八)学校用车管理制度;

  (九)突发地震、气象灾害预警应对制度;

  (十)其他学校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十条学校应当建立由校长负责、有家长委员会代表参加的校内安全工作领导机构,并设立保卫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保卫人员。

  专职安全保卫人员配备的数量应该根据学校规模和实际确定。规模在500人以内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2名安全保卫人员;规模在500人至1000人的学校,应当至少配备3名安全保卫人员;规模在1000人以上的学校,按照不低于新增加规模的2‰增配安全保卫人员。

  第二十一条学校应当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规范学生在校学习时间,非寄宿制学校不得要求学生上晚自习。学校应当及时打开校门安排学生入校,不得将学生拒之于校门外。

  学校应当保证教学楼、图书馆、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出入口畅通和楼梯安全,防止发生拥挤踩踏伤害事故。

  学校应该根据需要在课余时间开放学习及各种功能设施,组织多种课余活动,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

  小学、幼儿园应当建立低年级学生、幼儿上下学时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将晚离学校的低年级学生、幼儿交与无关人员。

  第二十二条学校教育教学活动应当认真遵守国家有关规定,上课时间实行封闭式管理。学校组织学生参加集体劳动、教学实习或者社会实践活动,应当符合学生的心理、生理特点和身体健康状况,并为学生活动提供安全保障。

  第二十三条学校应当按照当地必修课程要求,将安全教育纳入教学内容,选配优秀教师,保证课时,培养学生的安全意识,提高学生的自我防护能力。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选聘优秀法律工作者担任学校的兼职法制副校长或者法制辅导员。

  第二十四条学校应当制定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通过多种途径和方法,使教职工熟悉安全规章制度和应急预案,掌握安全救护常识,学会指导学生预防事故、自救、逃生、避险的方法和手段。

  第二十五条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等规定。建立食堂物资定点采购和索证、登记制度与饭菜留验和记录制度,检查饮用水的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师生饮食卫生安全。

  第二十六条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或者兼职卫生保健教师,购置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保障对学生常见病的治疗,并负责学校传染病疫情及其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学校应当创造条件设立卫生(保健)室、心理咨询室,对学生开展生理、心理健康教育。

  新生入学应当提交体检证明。幼儿园与小学在入园、入学时应当查验预防接种证。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档案,组织学生定期体检。

  第二十七条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大型集体活动,应当采取下列安全措施:

  (一)成立临时的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二)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第六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为了维护幼儿园的正常教学秩序,切实保障师生员工人身安全,特制定安全制度:
  一、必须做好来访人员登记和验证。来访人员进校园必须先问清来意事由,经验证登记挂牌后方可入内。参观来访人员须出示介绍或有关证件。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出幼儿园,更不准以任何口理取闹,影响教学,对那些不听劝告、寻衅滋事分子,应主动报警,破坏学校教学秩序人员要依法严惩。
  二、本园家长接送幼儿,需凭幼儿园发放的接送卡进出幼儿园不在正常时间段接幼儿同时需做好接领幼儿登记,严防孩子走失。
  三、早晚接送幼儿的时间段开启幼儿园大门,其余时间关闭幼儿园大门。
  四、负责园内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幼儿早操时间必须在操场大铁门处巡逻。
  五、每天做好幼儿园的早中晚巡视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采取处理措施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幼儿园安全领导小组并向有关部门报告。
  六、熟悉火警,急救等紧急发生事故,发生险情及时报告园长并打开大门,做好相关的排险措施。

第七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关爱幼儿,确保安全,是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使孩子们健康、自由、快乐的成长,进一步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进一步加强幼儿园的各类安全工作,做到安全管理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根据上级教育行政部门有关精神,结合本地实际,特制定幼儿园幼儿安全接送管理制度:

  一、各幼儿园要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规、政策、文件和会议等精神,采取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持久性地开展各类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幼儿的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二、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牢固树立“安全无小事、事事是大事、安全第一”的思想观念,切实担负起监护人的监护职责,教育好子女或被监护人平时注意上学、放学、节假日、假期的各类安全活动。

  三、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要按照幼儿园规定的作息时间陪送孩子准时入园和离园。接园家长或监护人必须持幼儿接送卡方可接园。如有特殊情况,应及时跟本班教师联系。幼儿入园或离园,原则上由父母亲自接送,如有困难委托他人接送时,应是年满18周岁的正常人且具备完全行为能力,未成年的兄弟姐妹、亲戚或精神异常者都不能接送孩子。委托他人接送的在接送前要将委托人姓名、年龄、特征及与孩子之间的关系告知本班教师,方可履行接送手续。孩子来园、离园路上及在非教学活动的一切园外安全责任均由幼儿家长或监护人负责。

  四、幼儿家长或监护人送孩子入园时,应自觉带孩子接受幼儿园的晨检,如需要喂药,请将药名、用量、次数如实地填在晨检登记表上或告知本班老师。为安全起见,家长或监护人不要让孩子携带贵重物品、危险物品入园,必须将孩子亲自交给本班或值班教师,以防意外事件发生。幼儿不得以任何理由无故缺席、迟到,如身体不适等原因,应及时向本班教师请假。

  五、幼儿园门卫或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安全保卫工作,外来人员不得进出校门,严防社会不法分子进入园区,严禁社会闲杂人员进入幼儿园冒领幼儿。

  六、为防止一切意外事故发生,放学后禁止幼儿在园内、外逗留、玩耍。

  七、严禁幼儿家长或监护人使用无证、无牌、无安全保障、不规范的交通工具和货运汽车、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以及达到国家规定报废标准的客运车辆接送幼儿。

  八、各幼儿园要根据本制度精神结合本园实际,与每个幼儿家长或监护人签订幼儿安全接送协议书,严格履行本制度各项条款,做好本职工作,若发生事故,应根据各自职责承担相关责任。

第八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根据《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学校安全管理责任制度。根据上级要求,我校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即学校领导、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负责人既要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也要承担安全工作的职责。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副校长是学校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分管安全工作的副主任是学校安全工作的具体负责人。各处室、各部门、各岗位的负责人同时也是各自处室、各部门、各岗位安全工作的负责人。

  一、幼儿园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园长安全职责

  1、构建幼儿园安全工作保障体系,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追究制,保障学校安全工作规范有序进行。

  2、健全幼儿园安全预警机制,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事故预防措施,及时排除安全隐患,不断提高学校安全工作管理水平,创建安全、文明、和谐校园。

  3、加强师生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防护能力。

  4、事故发生后启动应急预案,对伤亡人员实施救治和责任追究。

  5、积极与上级有关部门联系,建立校园周边整治协调机制,维护幼儿园及周边环境安全。

  二、安全专职干部的安全职责

  1、在园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的日常事务,每周向中层以上干部办公会汇报幼儿园安全工作情况。负责制定幼儿园安全工作计划。

  2、按时参加上级有关部门召开的会议并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上报幼儿园安全工作的计划、总结、报表、材料、信息等。

  3、坚持每天对幼儿园及重点部位进行巡查,查找幼儿园存在的安全隐患,责成有关处室、部门、岗位安全负责人进行整改。并及时向分管副校长汇报,加大整改的力度,保证幼儿园的安全。

  4、幼儿园内发生安全事故,要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根据现场情况及时报警,并协助有关部门搞好调查取证,发生火灾时要立即向园长报告,并组织教工进行救火,疏散师生和幼儿园财产。发现师生受到伤害,要组织师生积极救治,伤情严重的要迅速送往省三院,保证师生的生命安全。

  5、会同幼儿园办公室做好幼儿园办公室值班安排,负责节假日门卫、夜间巡逻人员安排,并经常检查值班人员在岗情况。

  6、负责幼儿园消防设施、消防器材的配备、维护、年检,保证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的正常使用。

  7、与上级有关部门协调,搞好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建立密切的工作关系。

  三、班主任安全职责

  1、班主任负责本班学生和本班教室的安全。

  2、班主任或任课教师教育学生按顺序上下楼,以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

  3、班主任要经常对教室的门窗、电器、电源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并抓紧时间解决。

  四、生活教师安全职责

  1、管理教师要爱岗敬业,有较强的责任心,按时上下班,认真交接班。有问题尽量在本班中解决,实在没处理完的,换班时要及时向下一个班的老师交待,并提出解决的办法。

  2、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发现险情及时排查,要防患于未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对宿舍中的各个门、窗、床及各种公共设施情况要经常检查,避免意外伤亡事故的发生。

  3、教师要关心爱护学生,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好务。学生有病或生活、学习上有其它困难,值班老师要热情给予帮助,并尽力为其解决问题提供方便。

  五、食堂监管员安全职责

  1、在总务领导下,负责食堂安全教育工作。

  2、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负责食堂卫生的监督检查。

  3、监督食堂工作人员定期体检,并要办理健康证。

  4、负责监督承包者做好防火、防毒、防盗工作。

  5、负责监督留样制度,防止食物中毒。

  9、严格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各项账目要做到日清月结。

第九篇: 幼儿园安全工作预警制度

一、 成立防火工作领导小组,落实各部门职责

  (1)成立由园长、后勤分管副园长、保健人员、各班级年级组长组成的防火领导小组;

  (2)后勤人员组成灭火行动组,积极协助专业灭火人员的工作;

  (3)各班教师、保育员负责疏散引导幼儿;

  (4)保健教师协助医疗人员负责救护工作。

  二、日常工作要求:

  (1)防火领导小组要定期检查、不断完善防火设施,紧急通道标志明显,每班有紧急疏散方案。

  (2)幼儿在园活动时,活动室前后门、走廊门必须处于打开状态,各通道必须保持畅通;

  (3)食堂操作间、加工间保持通风。排油烟机要定期清洗,不留油垢;

  (4)要加强对幼儿和工作人员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与培训,全园教职工做到会使用灭火器。结合教育内容进行防火演习,使其掌握紧急情况下的逃生技能。

本文来源:https://www.czhuihao.cn/wendang/1984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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