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教考试报名7篇
幼教考试报名7篇
初级资格《初级会计实务》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2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的考试时间调整为1.5小时,两个科目考试时间共计3小时;两个科目连续考试,分别计算考试成绩。
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考生,在一个考试年度内只能报名参加一次考试。
各科目具体考试时间及批次如下:
一、现场审核所需资料
(一)福州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不包括省直和外地证书),继续教育证明到2012年度;
(二)单位盖章确认的报名表;
(三)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四)与报名上传照片同底的二寸近期彩照一张;
(五)加盖单位公章的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六)与单位签订的正式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行政事业单位的考生除外)。
二、审核地址
市属单位及鼓楼、台江、仓山、晋安四城区属单位的考生请选择“市直报名点”,报名点地址:福州市工业路414号(祥坂路口车站)〈福州市财政局干部教育中心后楼一层〉,现场审核时间:5月2日—5月8日(含周末);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三、会计资格考试用书书目
四、教材征订
教材征订实行自愿原则,2013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中、高级)考试大纲及教材全部实行网络配送征订,考生可在5月8日前登录福建省会计考试教材征订配送网( >
幼教考试报名(2)
幼教考试报名(3)
附件1:
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试卷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将另行通知。
附件2: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至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50kB以内。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照片11后绩单和学位证上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50kB以内),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
附件3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 现场确认点名称: 现场确认时间:
附件4:
2011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1.考生登录学位网,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具体如下:
(1)资格自审。须自查是否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3)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4)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5)网报成功后,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到相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考试报名费并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系统内置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提供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解码专用软件,通过其系列智能接口身份证阅读器,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的数字压缩照片还原成可视照片,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并将该可视电子照片存入现场确认服务器,用于《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等考务管理工作。同时,领取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遵守。
3.考生本人仔细核对现场确认软件当场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名确认,同时由现场确认点两名工作人员核对后签字确认。
4.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交省级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2011年全国联考
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2011年全国联考
现场确认点操作流程图
附件5: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预 报 名 承 诺 书
省市代码 省市名称 编号
本人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11年10月1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2.在规定的时间 月 日到 补验并修改本人
的身份证件信息;
3.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预报名作废,自
愿放弃参加2011年全国联考,所交考试报名费不退,由此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现持证件名称:
现持证件号码:
联 系 电 话 :
网 报 编 号 :
新证件名称:
新证件号码:
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
附件7: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
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2011版)
一、考生应试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2.必须凭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届时,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本考试管理所需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并对签字确认的考试报名信息承担法律责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修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4.必须凭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5.必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答题、填写考生姓名、考号等;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考号。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用具。其它物品,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不准带入考场。
6.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播放(或宣读) 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考生应认真听取、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正式答题前,必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
9.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卷。
10.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1.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请示,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卷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终了指令发出时,必须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齐考试材料,核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退出考场。签过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证,请妥善保存。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验收签字或不配合监考员工作,造成答卷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13.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14.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可以选择继续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除外)或放弃考试,但必须保持冷静,不得在考场内与工作人员争吵,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考试结束后,可按照《违规处理告知书》告知的权利和办法,书面申诉。在考场内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者,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二、 违规处理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如有违纪或作弊行为者,考务管理部门将按相应规定处理,并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8:
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
注:此表请于6月3日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不变)提交。新增单位请加盖公章,传真至010-********,索取考试管理系统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原件寄学位中心考试处存档。
幼教考试报名(4)
附件1:
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学位名称
10月29日
8:30-11:30
10月29日
14:30-17:00
10月30日
8:30-11:30
10月30日
14:30-17:30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英、俄、日
教育硕士
教育学
英、俄、日、英二
心理学
专业基础课▲
工程硕士
GCT
工商管理硕士
综合能力
英语
农业推广硕士
GCT
兽医硕士
GCT
公共管理硕士
综合知识
英、俄、日
公共管理基础
公共卫生硕士
流行病学基础
英、俄、日
社会医学
军事硕士
军事共同基础
英、俄
军事综合▲
会计硕士
综合知识
英语
体育硕士
入学资格
艺术硕士
入学资格
风景园林硕士
GCT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
GCT
专业基础课▲
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试卷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将另行通知。
附件2: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至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50kB以内。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50kB以内),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
附件3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 现场确认点名称: 现场确认时间:
姓名
姓名拼音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职称
职务
工作岗位
考生来源
移动电话
工作电话
家庭电话
其它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专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学士学位
证书编号
其他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其他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学位
证书编号
报考学校
报考学位类别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备 注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考试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1版),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上述信息虚假不实,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三、如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我本人负责。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请打勾并签字:
□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一致,进行现场确认。
□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得现场确认。
现场工作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4:
2011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1.考生登录学位网,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具体如下:
(1)资格自审。须自查是否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3)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4)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5)网报成功后,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到相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考试报名费并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系统内置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提供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解码专用软件,通过其系列智能接口身份证阅读器,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的数字压缩照片还原成可视照片,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并将该可视电子照片存入现场确认服务器,用于《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等考务管理工作。同时,领取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遵守。
3.考生本人仔细核对现场确认软件当场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名确认,同时由现场确认点两名工作人员核对后签字确认。
4.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交省级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2011年全国联考
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2011年全国联考
现场确认点操作流程图
附件5: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预 报 名 承 诺 书
省市代码 省市名称 编号
本人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11年10月1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2.在规定的时间 月 日到 补验并修改本人
的身份证件信息;
3.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预报名作废,自
愿放弃参加2011年全国联考,所交考试报名费不退,由此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现持证件名称:
现持证件号码:
联 系 电 话 :
网 报 编 号 :
新证件名称:
新证件号码:
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
姓名
姓名拼音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工作单位名称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职称
职务
工作岗位
考生来源
移动电话
工作电话
家庭电话
其他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专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学士学位
证书编号
其他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其他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学位
证书编号
报考学校
报考学位类别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备 注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保证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上述信息虚假不实,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省级主管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招生单位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7: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
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2011版)
一、考生应试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2.必须凭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届时,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本考试管理所需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并对签字确认的考试报名信息承担法律责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修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4.必须凭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5.必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答题、填写考生姓名、考号等;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考号。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用具。其它物品,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不准带入考场。
6.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播放(或宣读) 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考生应认真听取、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正式答题前,必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
9.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卷。
10.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1.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请示,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卷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终了指令发出时,必须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齐考试材料,核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退出考场。签过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证,请妥善保存。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验收签字或不配合监考员工作,造成答卷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13.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14.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可以选择继续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除外)或放弃考试,但必须保持冷静,不得在考场内与工作人员争吵,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考试结束后,可按照《违规处理告知书》告知的权利和办法,书面申诉。在考场内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者,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二、 违规处理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如有违纪或作弊行为者,考务管理部门将按相应规定处理,并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8:
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
招生单位名 称
招生单位代码
招生单位所在省市
负责人 姓 名
性别
职 务
所在部门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联系电话
传 真
手 机
QQ号
备 注
注:此表请于6月3日前
幼教考试报名(5)
幼教考试报名(6)
附件1:
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时间
学位名称
10月29日
8:30-11:30
10月29日
14:30-17:00
10月30日
8:30-11:30
10月30日
14:30-17:30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英、俄、日
教育硕士
教育学
英、俄、日、
心理学
专业基础课▲
工程硕士
GCT
丄商管理硕士
综合能力
英语
农业推广硕士
GCT
兽医硕士
GCT
公共管理硕士
综合知识
英、俄、日
公共管理基础
公共卫生硕士
流行病学基础
英、俄、日
社会医学
军事硕士
军事共同基础
英、俄
军事综合^
会计硕士
综合知识
英语
体育硕士
入学资格
艺术硕士
入学资格
风景园林硕士
GCT
职业学校教师
GCT
专业基础课▲
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由各
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试卷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将另行通知。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567像素(高)X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
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 331至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
像文件大小在50kB以内。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X 33 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 21至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
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 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
(50kB以内),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附件63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imiipiiiiii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1 *
考试所在省市: 现场确认点名称:
工作电话
家庭电话
其它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专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学士学位
证书编号
其他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其他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学位
证书编号
报考学校
报考学位类别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备注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考试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2011版),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
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
准确,如上述信息虚假不实,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三、如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我本人负责。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请打勾并签字: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一致,
进行现场确认。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得现场确认。
现场工作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4:
2011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1考生登录学位网,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 具体如下:
(1)资格自审。须自查是否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
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 生自负。
(2)
(3)
(4)
(5) 印。
2.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持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到相关 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考试报名费并现 场确认。现场确认系统内置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提供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照片解码专用软件,通过其系列智能接口身份证阅读器,将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内的数字压缩照片还原成可视照片,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 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 “人证同一性 ”认定,并将该可视电 子照片存入现场确认服务器,用于《报名登记表》 、《资格审查表》 、准考 证、成绩单等考务管理工作。同时,领取 2011 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 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并认真阅读遵守。
3.考生本人仔细核对现场确认软件当场打印生成的 《报名登记表》 , 无误后,在 “诚信考试承诺书 ”栏签名确认,同时由现场确认点两名工 作人员核对后签字确认。
4.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交省级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2011年全国联考
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2011年全国联考现场确认点操作流程图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预报名承诺书
本人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参加考试考生。
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11年10月1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2. 在规定的时间 月 日到 补验并修改本人
的身份证件信息;
3.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预报名作废,自
愿放弃参加2011年全国联考,所交考试报名费不退,由此造成的 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现持证件名称:
现持证件号码:
联系电话
网报编号
新证件名称: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
考试所在省市:
姓名
姓名拼音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曰
籍贯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工作单位名称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职称
职务
工作岗位
考生来源
移动电话
工作电话
家庭电话
其他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专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学士学位
证书编号
其他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其他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学位
证书编号
报考学校
报考学位类别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备注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保证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上述信息虚假不实,愿意承担由此造成 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省级主管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招生单位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7: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
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2011 版)
、考生应试守则
1. 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2.必须凭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
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其他人员为港澳台身份证件、 华侨身份证或外籍
护照)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 届时, 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
交本考试管理所需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 并对签字确认的考试报名信
果由考生自负。
意事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4.必须凭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 加考试。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5.必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答题、 填写考生姓名、 考号 等;用 2B 铅笔填涂答题卡、考号。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如: 黑色或蓝色墨水笔、 2B 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 电子计算器等用具。其它物品,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 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不准带入考场。
6.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 15 分钟入 场完毕。随即开始播放 (或宣读) 考试注意事项 (考场指令)。考生应认 真听取、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 并将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 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正式答题前,必须按照“考场指令 ”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 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 考号等。 除在答题纸、 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 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
9.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卷。
10.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 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
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1.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请示, 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卷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终了指令发出时,必须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
责任自负。
13.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
场。
14.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可
以选择继续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除外) 或放弃考试,但必须保持冷 静,不得在考场内与工作人员争吵, 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 考试 结束后,可按照《违规处理告知书》告知的权利和办法,书面申诉。在
考场内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者, 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 格。
违规处理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 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
办法》,考生如有违纪或作弊行为者, 考务管理部门将按相应规定处理, 并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8 :
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
招生单位
名称
招生单
位代码
招生单位
所在省市
负责人
姓名
性
别
职务
所在部门
通信地址
及邮编
( )
联系电话
传真
手机
QC号
备注
注:此表请于6月3日前
幼教考试报名(7)
附件1:
2011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时间
学位名称
10月29日
8:30-11:30
10月29日
14:30-17:00
10月30日
8:30-11:30
10月30日
14:30-17:30
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
英、俄、日
教育硕士
教育学
英、俄、日、英二
心理学
专业基础课▲
工程硕士
GCT
工商管理硕士
综合能力
英语
农业推广硕士
GCT
兽医硕士
GCT
公共管理硕士
综合知识
英、俄、日
公共管理基础
公共卫生硕士
流行病学基础
英、俄、日
社会医学
军事硕士
军事共同基础
英、俄
军事综合▲
会计硕士
综合知识
英语
体育硕士
入学资格
艺术硕士
入学资格
风景园林硕士
GCT
职业学校教师在职攻读硕士
GCT
专业基础课▲
带▲号的科目由各招生单位自行命题、阅卷。考试与全国联考科目同时进行,由各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统一组织。有关试卷的统一格式及传递程序将另行通知。
附件2:
考生上传电子照片标准(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1.电子照片图像样式:
2.图像规格:567像素(高)× 390像素(宽),头部宽度为248至283像素,头部长度为331至390像素,分辨率300dpi,图像文件大小在50kB以内。JPG格式。图像尺寸为48毫米(高)× 33毫米(宽),头部长度为28至33毫米,头部宽度为21至24毫米。
3.颜色模式:24位RGB真彩色。
照片11后绩单和学位证上使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4.要求:近期(三个月内)正面免冠彩色半身电子照片,国家公职人员不着制式服装。照片背景为白色,其他颜色不予受理。照片要求人像清晰,轮廓分明,层次丰富,神态自然,着深色上衣。
5.照片可请照相馆、数码店等协助拍摄并调整至相应文件大小(50kB以内),不得进行任何修饰。
6.电子照片由考生本人提交。
附件3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登记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 现场确认点名称: 现场确认时间:
姓名
姓名拼音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工作单位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职称
职务
工作岗位
考生来源
移动电话
工作电话
家庭电话
其它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专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学士学位
证书编号
其他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其他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学位
证书编号
报考学校
报考学位类别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备 注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
诚信考试承诺书
一、我已阅读《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2011版),愿意在考试中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自愿接受相应处理。
二、我保证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上述信息虚假不实,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三、如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而未被招生单位录取,所造成一切后果由我本人负责。
考生本人亲笔签名:
年 月 日
请打勾并签字:
□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一致,进行现场确认。
□ 身份证件信息、考生照片与本人不一致,不得现场确认。
现场工作人员签名:
年 月 日 时 分
附件4:
2011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1.考生登录学位网,按要求填写提交报名信息和上传本人电子照片,具体如下:
(1)资格自审。须自查是否满足所报学位类别应具备的条件,如因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而未能被招生单位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2)按要求填写并提交报名信息。
(3)上传本人近期电子照片(护照证件照片标准)。
(4)现场确认前,可以随时浏览、修改相关信息。
(5)网报成功后,生成《报名登记表(样表)》,核准相关信息并打印。
2.参加此项考试的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持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到相关省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现场确认点缴纳考试报名费并现场确认。现场确认系统内置公安部第一研究所提供的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照片解码专用软件,通过其系列智能接口身份证阅读器,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内的数字压缩照片还原成可视照片,联机阅读与核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芯片内个人信息资料,进行“人证同一性”认定,并将该可视电子照片存入现场确认服务器,用于《报名登记表》、《资格审查表》、准考证、成绩单等考务管理工作。同时,领取2011版《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并认真阅读遵守。
3.考生本人仔细核对现场确认软件当场打印生成的《报名登记表》,无误后,在“诚信考试承诺书”栏签名确认,同时由现场确认点两名工作人员核对后签字确认。
4.现场打印的《报名登记表》交省级主管部门存档备查。
2011年全国联考
考生基本操作流程图
2011年全国联考
现场确认点操作流程图
附件5: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
预 报 名 承 诺 书
省市代码 省市名称 编号
本人为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预报名参加考试考生。因故无法持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现场确认工作。
现郑重承诺:
1.本人可以在2011年10月10日前办理好考试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
2.在规定的时间 月 日到 补验并修改本人
的身份证件信息;
3.持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参加考试。否则,本人此次预报名作废,自
愿放弃参加2011年全国联考,所交考试报名费不退,由此造成的一
切后果由本人承担。
现持证件名称:
现持证件号码:
联 系 电 话 :
网 报 编 号 :
新证件名称:
新证件号码:
考生本人签字:
年 月 日
2011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资格审查表(样表)
考试所在省市:
姓名
姓名拼音
第二代
居民身
份证电
子照片
考生上传
电子照片
性别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籍贯
民族
国籍
政治面貌
证件类型
证件号码
工作单位性质
工作单位所在省市
工作单位名称
参加工作时间
年 月
职称
职务
工作岗位
考生来源
移动电话
工作电话
家庭电话
其他电话
通信地址
邮政编码
专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本科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学士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学士学位
证书编号
其他学历
年 月毕业于 学校 专业
证书编号
其他学位
年 月获 学校 专业 学 学位
证书编号
报考学校
报考学位类别
应试语种
报考专业或领域
报考院系
报考研究方向
备 注
(签字前,请认真核对上述内容)诚信考试承诺书
我保证所提供的上述信息真实、准确,如上述信息虚假不实,愿意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后果。
考生签名: 年 月 日
考生工作单位人事部门审核意见:
单位人事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考生工作单位省级主管部门推荐意见:
省级主管部门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招生单位审核意见:
招生单位盖章 经办人签字:
经办人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附件7:
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考试
考生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
(2011版)
一、考生应试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诚信应考。
2.必须凭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居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公民为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其他人员为港澳台身份证件、华侨身份证或外籍护照)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报名,届时,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本考试管理所需的个人信息和电子照片,并对签字确认的考试报名信息承担法律责任。报名信息一经签字确认不得修改,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自负。
3.必须在考试前一天到考试地点了解考场位置、考试时间等相关注意事项。考试期间不得提前离场。
4.必须凭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按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参加考试。否则不得入场考试。
5.必须用黑色或蓝色墨水笔在答题纸上答题、填写考生姓名、考号等;用2B铅笔填涂答题卡、考号。考生自带考试指定的文具用品,如: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用具。其它物品,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不准带入考场。
6.考试时间以北京时间为准。考生须在考试正式开始前15分钟入场完毕。随即开始播放(或宣读) 考试注意事项(考场指令)。考生应认真听取、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迟到考生责任自负。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正式答题前,必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纸、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它地方做任何标记。
9.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卷。
10.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准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纸(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1.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请示,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对试卷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12.考试终了指令发出时,必须立即停笔,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齐考试材料,核对无误并在准考证上签字,宣布可以离场后,方可退出考场。签过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证,请妥善保存。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验收签字或不配合监考员工作,造成答卷遗失等后果,责任自负。
13.试卷、答题纸(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准带出考场。
14.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可以选择继续考试(被取消考试资格的除外)或放弃考试,但必须保持冷静,不得在考场内与工作人员争吵,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考试结束后,可按照《违规处理告知书》告知的权利和办法,书面申诉。在考场内有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过激行为者,将被带离考场,取消考试资格。
二、 违规处理规则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18号)《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考生如有违纪或作弊行为者,考务管理部门将按相应规定处理,并视情况通报考生所在单位。
附件8:
招生单位全国联考负责人简况表
招生单位名 称
招生单位代码
招生单位所在省市
负责人 姓 名
性别
职 务
所在部门
通信地址及邮编
( )
联系电话
传 真
手 机
QQ号
备 注
注:此表请于6月3日前登录考试管理系统(用户名、密码不变)提交。新增单位请加盖公章,传真至010-********,索取考试管理系统初始用户名和密码,原件寄学位中心考试处存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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