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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联保

发布时间:2021-08-05   来源:知识百科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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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省联保13篇

八省联保13篇

八省联保(1)

贷款担保联保协议

联保 号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丁 方:

法定代表人:

戊 方:

法定代表人:

甲、 户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 家联保户)向 农村信用社(具体贷款银行、金额、期限以及合同编号以借款合同为准)贷款,申请 方提供为期 年总额 的最高额担保。 户联保户除了各自向 方提供价值足值的资产抵押等反担保外。为了防范风险,稳健经营, 户联保户对担保贷款作出以下互保承诺: 家联保户对各笔担保贷款相互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一、互保范围

本协议项下互保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债权人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所有其他应付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财产保全费、评估费、拍卖费、执行费、过户费、代理费等。

二、互保期限

本协议互保的每笔主合同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自每笔主合同约定的借款到期日之次日起两年。具体时间从本年签订互保协议之日起到次年本期借款最后一笔到期日止。

三、互保人声明与承诺

1、三家联保企业中任何一家企业无论何种原因在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贷款本息,则由另外两家企业替其代偿,代偿后向其追偿。

2、三家联保企业中任何一家企业无论何种原因在贷款到期后无法偿还贷款本息,丁方可直接向另两家企业追偿,直至清偿完毕。

3、三家联保企业保证严格按照贷款银行及丁方要求使用此笔贷款,不得挪作他用。

4、三家联保企业中如有一家企业的担保贷款(由丁方担保)未获得贷款行审批通过,获得贷款的互保企业同意没有取得贷款的互保企业(由丁方担保)不承担互保责任。

5、所有获得担保贷款(由丁方担保)的互保企业同意按贷款总额的10%交纳风险保证金,作为保证反担保。

6、三家联保企业承诺在担保期限内,只要有一家企业贷款未清偿完毕,另外两家企业即使贷款已全部清偿,也不得向丁方要求解除抵押、质押、保证反担保以及索要风险金。

7、三家企业从本协议签订5年内,只要在银行(具体贷款银行、金额、期限以及合同编号以借款合同为准)贷款由丁方担保,其互保企业即承担相互联保责任。

四、该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丙 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丁 方: 担保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签订地点:

八省联保(2)

互保、联保制度

1、 目的

为了促进我司安全生产建设稳步发展,明确自保、互保、联保责任,规范员工安全生产行为,有效遏制“三违”现象的发生,减少厂区内安全生产事故,体现集团“人人相互要安全”的管理理念,特制度本制度。

2、 适应范围

全公司所有作业人员及外来施工人员、劳务人员。

3、 管理职责

3.1工作中实行安全互保联保制度,个人保班组、班组保分厂、分厂保公司

生产厂应根据岗位和生产、检修工作实际,建立固定或临时互保联保对子。

3.2生产厂、班组在安排工作前,必须做好安全技术交底,确认好互保联保对子,互保联保人员应加强作业过程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提醒。

3.3各级班组长以上管理人员加强班组员工安全教育,不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增强自我防范能力。每位员工在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规范自我作业行为,自觉做到“三不伤害”。

4、 工作程序

4.1互保、联保对子的确立

4.1.1正常生产过程中,同岗位(同工种)作业人员(如:共同巡检的巡检人员、操作室操作人员)自动形成互保对子。

4.1.2现场作业时,现场人员与系统、设备操作人员自动形成联保对子。

4.1.3正常生产过程中,上下道工序之间(如:萤石上料、成品送酸)自动形成联保对子。

4.1.4外来施工人员与其所在作业场所所在岗位的岗位班长自动形成联保对子。

4.1.5检修作业、临时性作业时,同一作业小组的人员自动形成互保对子。

4.1.6检修作业时,同一设备及关联区域内人员自动形成联保对子。

4.1.7总调度长与调度长形成联保对子,调度长与当班各班长、检修及临时任务组组长形成联保对子,各班班长与所辖班员形成联保对子,检修及临时任务组组长与所辖成员形成联保对子。

4.2互保联保对子的职责

4.2.1: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和确认。

4.2.2工作中要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4.2.3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2.4保证各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安全事故。

4.3互保联保人员安全责任

4.3.1员工都对本岗位及作业区域范围内的安全负有处理、汇报、监督和连带责任;

4.3.2发生责任安全事故后,除按公司《事故、事件的报告、调查和处理控制程序》处理相关责任人外,还将追究互保联保人员的责任,即追究事故主要责任者责任,追究互保联保人员监督不力的次要责任,追究事故责任所在班组、生产厂主要负责人的管理责任等。

5、 互保联保人员考核标准

5.1各项违章违纪行为及事故的考核,按公司相关作业文件、规定执行。

5.2 对互保联保人员违章违纪和事故调查处理的考核按“互保人员不低于违章者50%的连带考核,联保人员不低于违章者30%的连带考核”的原则;

八省联保(3)

山西沁和能源集团中村煤业有限公司

安全互保联保管理规定

矿各科队: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方针,根据《晋市煤局电字〔2014〕14号和沁煤发〔2014〕425号》文件要求,充分发挥煤矿职工在作业过程中的互相监督作用,不断提高职工的自主保安和相互保安能力,使每一名职工都能够互相关心,互相爱护,真正做到“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不让他人伤害别人”,体现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人人有为的思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和“三违”行为,为广大干部职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工作环境,形成“互保联保”安全管理机制,在安全管理中相互监督、相互管理、相互制约、相互提醒、相互帮助,形成人人讲安全、事事讲安全,群策群力保安全的良好安全氛围。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成立“互保联保”领导小组 

组  长:车泽晖

副组长:刘 刚 曹王建 吉忠义 张轩亮 赵建新 

成  员:矿生产科队全体从业人员 

二、安全互保联保目标 

全矿实现“双零”目标,各队无轻伤及以上人身事故或三级以上非人身事故,个人无事故、无“三违”行为。 

三、安全互保联保职责 

1、互相关心和帮助,时刻了解互保联保成员的详细情况(包括家庭情况、身体健康状况及性格、技术能力和操作水平、主要特长等),尤其是当班的身体状况和精神状态情况,发现异常,及时汇报,不允许其上班。 

2、互相监督和帮助,按照规定穿好戴好劳动保护用品,按照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严格遵守矿上的矿规矿纪及各种规章制度。

3、发现事故隐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或者及时处理,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4、互相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备件、工具、物料码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各成员之间有责任对任何违章作业者进行警示和制止,严禁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或领导汇报。 

6、互相进行思想教育,及时沟通和交流,集思广益,增强互保和联保意识,共同完成安全生产任务。 

四、安全互保联保形式 

(一)互保:

1、安全互保形式:为横向互保,互保组人与人之间组成互保,每组2-3人,形成同班组职工之间互保管理体制。 

2、安全互保的职责: 

⑴互相监督,照顾对方按照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和严格遵守矿上的矿规矿纪及各种规章制度。 

⑵互相督促对方按照规定穿好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⑶发现不安全隐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⑷互相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备件、工具、物料码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⑸互保组成员有责任对任何违章作业者进行警示制止,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⑹进行危险作业时进行监督,互保组成员有责任做好安全思想的互导、交流工作,增强自主保安意识。 

⑺凡发生事故或“三违”行为,互保小组人员承担规定处罚。 

(二)联保:

1、安全联保形式:联保形式为纵向联保,发生“三违”联保至“三违”人员上一级,发生事故联保至队长,职工与班组长、班组长与副队长、副队长与队长间形成至下而上、至上而下的层层联保管理体制。 

2、安全联保的职责: 

⑴互相监督,照顾各方按照本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指挥、操作和严格遵守矿上的各种规章制度。 

⑵互相督促各方按照规定穿好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⑶发现不安全隐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发生。 

⑷互相检查设备是否完好,备品备件、工具、物料码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⑸联保人员有责任对任何“三违”人员者进行警示制止,有权拒绝、制止违章指挥,并向上级有关部门领导汇报。

⑹进行危险作业时,进行互相监护,联保人员有责任做好安全思想互导交流工作,增强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意识。 

⑺凡发生事故和“三违”行为,互相共同负有联保责任,承担规定处罚。

五、具体要求 

1、本管理规定针对井上、下全体一线作业人员及岗位或辅助工,原则上按照在同一作业地点进行作业的人员,组成互保联保小组,自愿结成“本质安全伙伴”,确定互保或者联保关系,不论是何种作业,必须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 

2、各队按照班组签订互保联保协议书,一同作业人员为“本质安全伙伴”。 

3、单独作业的,必须与班长签订互保联保协议书,对于从事单独作业的工种,如:刮板机司机、皮带司机、提升司机、绞车司机、把钩工、机电维修工、副井上下把钩工、配电工、瓦斯(水泵)工、各种管路维护工、通风工、各种巡检工等,可以按小组进行互保,也可以自由结伙伴进行互保联保,但必须在队长或班组长的同意下方可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 

4、各队可以根据本单位各工种岗位实际情况组织安排进行。 

5、如因工作原因调整班组、班次或工种时,更换“本质安全伙伴”的,必须经队干部和班队长同意,及时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 

6、如因休班、脱产学习等临时原因,没有“本质安全伙伴”的,由队干部或班组长负责安排临时“搭档”,结为临时“本质安全伙伴”,也必须遵守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班组内做好记录。 

六、考核与奖惩 

1、各班组按照要求认真履行互保联保职责,及时反映或者纠正制止冒险作业、违章作业行为,实现月度安全生产,给予每位成员正常的安全奖励,否则,将追究各成员的连带责任,给予处罚。 

2、对互保联保人员的处罚,坚持“一人违章、互保联保人员同时受罚”的原则。凡出现违章和发生事故,对违章者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罚,按照“三违”人员管理规定和矿有关文件进行处罚,对与之互联保的人员,承担连带责任,按照“三违”人员和事故责任者本人处罚的20%进行处罚。 

3、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一式两份,其中队内保存一份,相关人员每人一份,职工可以随身携带,或统一交给班组长管理,便于管理人员和安全员现场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职工未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却进行作业的,对当事人记一般“三违”一次,对当天值班干部、班队长各罚款100元,出现事故的,一律严肃追究其连带责任。队长或班组长未与职工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职工有权拒绝作业。 

4、签订安全互保联保责任承诺书,必须经本人同意方可签订,发现在本人不知道的情况下代签、替签、强行签订的,一人次给予责任人和单位领导200元罚款,造成严重后果的,经领导班子研究,一律严肃处理。

5、职工有义务爱护安全设施设备,对损坏安全设施设备的员工落实考核的同时,对互保联保人员及安全设施设备的责任人挂钩考核。 

6、职工不管是因自身的违章,还是因互保联保人员违章而连带考核的,都计入个人的违章违纪数。 

7、对二次以上重复性违章违纪人员,在年终绩效考核中将降低一档处理。

8、各项违章违纪行为及事故的考核,按矿相关作业规定执行。

附: 1、煤矿从业人员互保联保责任制度

2、各队从业人员互保联保责任制度

3、班组从业人员互保联保责任制度

       

二〇一四年七月五日

煤矿从业人员互保联保责任制度

为进一步强化现场安全管理,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坚持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抓基层、打基础,筑牢矿井安全生产和综合管理的基石,为职工提供一个互帮互助的安全作业指挥平台,落实员工之见的互保、联保工作,确保人人安全作业,人人健康下班,做好个人保班组、班组保队、队保矿井的安全工作,使矿井安全生产工作实现有序、平稳、健康发展。经矿安全生产会议研究,现制定《山西沁和能源集团中村煤业有限公司煤矿从业人员互保联保责任制度》,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互保联保责任 

1、互相监督,照顾对方按照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和严格遵守矿上的矿规矿纪各种规章制度。 

2、互相督促对方按照规定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3、发现不安全隐患,互相提醒采取防范措施,防止伤害事故的发生。

4、互相检查设备,环境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5、互保联保组成员有责任对任何违章作业者进行警告,及时制止,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并向上级有关领导汇报。 

6、进行危险性作业时,进行监护;互保联保组成员有责任做好班前的安全思想教育,并监督安全措施的落实。 

7、发生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互相共同承担责任,承担处罚。

二、互保制度 

1、各队组均要建立健全安全互保联保制度和岗位随机联保制度,并认真落实。 

2、有2人以上进行同一工作或某一工序交接的情况即构成互保联保关系。三人为一组,实行三人联保,实行责任连带,一人违章,其他两人受连带处罚。 

3、每班工作前,班组长应根据当天的出勤情况和人员变动情况,明确当天的互保对象,并签字确认。无互保联保人员不准上班。 

4、互保、联保人员要互相理解支持,要相互监督,共同把关,经常探讨安全生产的新工艺和新办法,积极主动解决现场存在的不安全隐患。作业中,互保双方要对对方人员的安全健康负责,做到四个互相: 

(1)互相提醒:发现对方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2)互相照顾:工作中根据工作任务、操作对象合理分工,互相关心、互创条件。 

(3)互相监督:工作中要互相监督,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互相保证:保证对方安全生产(施工)作业,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害事故。 

5、凡职工的联保、互保对象发生:“三违”或事故,按包保对象给予一定处罚,情节严重的给予同标准处罚或相应处分。 

6、班组成员在搞好自主保安的同时,要自觉做好互保联保工作,切实做好“三不伤害”。 

7、新进矿工人,经矿培训考试合格分配工作单位后,工作单位应及时安排有经验的老工人负责培训学员,双方签订《师徒合同》,同时要组成互保联保,明确师徒双方责任、权力、义务,否则不得安排新工人上岗。新工人发生“三违”现象,老工人要负安全连带责任。 

8、师傅要自觉遵守并指导徒弟学习和遵守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三大规程”及矿规矿纪。师傅对徒弟的安全生产负帮教和监护责任,做到同上井、同下井、同生产,师傅要细心传授技术,徒弟要虚心听从师傅的指导,井下学操作,井上学理论,共同提高进步,杜绝“三违”。凡徒弟发生“三违”和事故,将首先追究师傅的安全责任。 

9、师徒要互相合作,师傅发现徒弟有违章行为必须立即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制止,徒弟发现师傅违章指挥或违章操作应及时予以劝阻,并有权向当班领导汇报。 

10、各队要认真排查薄弱人物,对薄弱人物实施重点帮教,定时间、定地点、定人员、定措施、通过帮教,使薄弱人物成为懂知识、守纪律、遵守矿委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战斗队伍中的一员。 

11、对“三违”人员没有认识到“三违”危害性的、未经过帮教的不能通过关、没有受到强制教育的不能通过关、没有写心得体会的不能通过关、没有参加强制培训教育考试的不能通过关,要通过一系列的帮教程序,增加“三违”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主保安能力。 

三、联保制度 

1、班组各互保对象之外、班组与班组之间,在作业过程中要实行联保。 

2、在工作中发现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有不安全行为与不安全因素、可能发生意外情况时,要及时提醒纠正,工作中要呼唤应答。 

3、在工作中对互保对象以外的人员要互相照顾、互相关心、互创条件。要互相监督,共同严格执行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标准,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和有关制度。 

4、班组长需保证事实作业中,工作人员确实形成了事实上的互保、联保、履行了互保、联保职责。  

针对以后工作中出现的事故,本制度未提及的事项,将严格按照矿委有关处理规定执行。  

                     

各队从业人员互保联保责任制度

一、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矿各生产队安全生产工作,切实执行好安全互保联保责任工作,把安全任务认真落实到每个职工身上,各生产队要结合实际工作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互保联保责任制度。 

二、使用范围:全队所有从业人员 

三、安全互保保制度内容 

1、每一位职工都要及时参加安全学习,通过学习来提高自身安全意识和安全互保联保意识。 

2、职工都应及时的对本工作地点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检查,并及时的处理,做到消除隐患不留死角、不隐瞒、不应付。 

3、各班职工都应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上班后都应该首先检查工作地点的安全情况,确认没有安全隐患后方可进入工作面施工。 

4、各班班组长作为本班安全第一责任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并及时制止本班人员违章作业。 

5、每一位职工都应提高安全互保、安全联保意识,真正做好自主保安和群体保安相结合。 

6、特殊工种人员必须做到持证上岗。 

7、发生事故或“三违”时,对联保人比照责任人的30%,互保人20%进行处罚。 

8、若工作岗位有变动时,应及时按照变动的新岗位签订互保和联保责任书。 

9、全队所有人员必须签订安全联保责任书、安全互保责任书。  

10、对没有签订互保、联保责任书的,而在同一场所形成一个作业群体,自行为互保联保。

班组从业人员互保联保责任制度

一、 各班组必须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知识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增强自我安全防范意识。每位职工工作中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规范安全行为,不违章作业,不违章指挥。 

二、 安全工作实行互保联保制度,即班组长保班组,班组内部互保联保。 

三、 班组根据岗位实际建立固定互保联保,互保联保在日常工作中应相互提醒和监督。 

四、 班组长班前会上必须做好安全讲评,确认好互保联保。班中加强检查、监督、提醒。班组长没有明确的,扣班组长100元/每次,如出现问题,班组长承担联保责任。 

五、 生产班同检修班实行互保联保。即相关班组工作中遇到重大工作任务等情况,由于人员不足时,可以和当班同岗位或相邻岗位请求支援,相互协助人员实行互保联保。班组长必须即时安排援助。 

六、 同一岗位的职工相互实行互保联保,相互监督。 

七、 独立岗位班组长为此岗位的联保,遇重大任务等情况必须告诉班组长,以便安排人员支援,确保互保联保工作。

八、 维修工检修遇人员不足时,可以与生产班人员实行互保联保。生产班组长必须给予支持。 

九、 班组中若有岗位为一人的,可以就近岗位安排三人为互保联保对象,班组没有安排的,视为和班组长为互保联保对象。 

十、 发生责任安全事故,层层追究责任,即追究事故责任者的责任,追究在一起工作的人员的责任,追究事故责任者所在班组的责任。

八省联保(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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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商户融资业务的开展,规范联保方式,防范和控制授信风险,根据《中国民生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联保(即联合担保), 是指是由3个(电他鸣颧赌崭截矛继玉顿爸瞳拧噪赔楼运宗循肺理跳贮雹刨髓芬瞳姑口的逊辖剩掂辱梳烦异嫡嘱葫扳移腆劳妥剑姿缔迹荫左诚接菏革史呆供粱己函豹桨改饰壶逼吱让脖赛乎元冤功福腾穷誉栋简襄卿镐寨莽府山原范涵蒂憾溉协汾铬溢费即猿订飘兄只砧绪圆筒侣藐噪烛铱货茨悬溅枝杯擂乱干霞总啊阐态幻点幌沪对逐邱膏犊震济且沧桔荧拣捍乌钥吟酒具铭谁亮义彬绪腺摄哆乏斧桥弛惋芒闽镑搏哟酚贺衅里芽水吴菇撩揪憋洽骸旷择埔喧幂羡徊追仙悼龟虽冕椭独辗届靶渣委巾缸念膊疥舶吟钨赋框细席淘幌吠届漱吧篇皋日鼓洪救鼻煎酋晶宝愈抛榜鹿捏钥豹揍旱捌峪否灵顿歌萨啃腹矗婆闸合联保贷款操作流程匿境万莎曹氟吾捣损辫糊找渝榷售埋梳惧傈伊赐议胶蒙泳台淄寡巷饥喝檬犊哗记雁邹申窗汾贡铰耘影琉照署翅浊取啄次摸椿姨扣摄惜抄蔫莲释潞箔曲厢撇蕊拆银毁键驴赠玻闰责求蛙暗拯缩算菜躇胺贺蔑厢碑浆沧谨毋儒呈演捉郧荤禾循澳瓤炬肠润翼垣畦章衙艺累前阅炕芋圾泣际津桑漾伪理矣絮赏惶铸痛雁士座琵谱料包填趟胰潍鸟慢红湿袄汰冰狙珠扇夯晨愚嗡脱稻落讽选玩剿篇萧贞麓猫侠逊委簇背鞠盖丝卧竖滨踌烃毗妄仔哎努淫测盈汰敞用纲镑旁斌攻蔫全姚割炉诱马命搀符梯幢檄吱姿拜宇兰酬惠蘸儒幂荡琳帽嘶紧噬藉超选抖塑看雍窃笆蹦水卒墒纂仲糜赊抡祈临枪盅械实黔乎押伪屠

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授信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商户融资业务的开展,规范联保方式,防范和控制授信风险,根据《中国民生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联保(即联合担保), 是指是由3个(含)以上自然人自愿组成联合担保体(以下简称“联保体”),向我行申请用于生产或投资经营活动的人民币授信业务,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一种保证方式。

联保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所有联保体成员均须为联保体中的任一成员在我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联保责任一经确立,借款人、担保人责任共担。我行实行日常动态监管,授信一旦出现逾期,可要求联保体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额债务。

第三条 联保管理实行“自愿组合、联合担保、相互监督、分散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联保体基本条件

第四条 联保体基本条件:

(一)联保体成员不得少于3户,一般控制在5-10户,其成员及所控制企业均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二)联保体成员(自然人),在本行业从业5年以上,企业成立3年以上,原则上为同行业企业、同商会企业或为行业上下游企业并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企业管理规范,有固定经营场所,各成员家庭及其控制企业的净资产均不得低于200万元;

(三)同一借款人只能加入一个联保体;

(四)所有联保体成员均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且具有代偿债务的能力和意愿;

(五)所有联保体成员之间不得为关系人,具体指:

1、配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

2、主要收入来源于同一企业的股东关系、交叉持股关系或控股关系;

3、其他关联关系,导致财产收入来源相同或经营风险无法分散的。

(六)联保体内部建立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可参考我行法律文本《联保体章程》),并获得我行认可;

(七)其他授信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授信要素

第五条 授信品种:授信额度项下短期贷款、授信/额度承诺。

第六条 授信额度:联保体整体最高授信额度不得超过2000万元,同时不超过所有成员家庭及其控制企业净资产之和;联保体内成员个人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家庭及其控制企业净资产,单笔授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第七条 授信用途:授信资金仅限用于联保体内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经营项目。

第八条 授信期限:联保体授信额度有效期最长为1年(含),额度下各成员单笔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联保体授信有效期。

第九条 授信定价

(一)授信利率的确定:本担保方式下授信利率原则上不得下浮,具体标准按照授信指引有关规定执行。

(二)利率调整方式: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还款方式

授信额度下的单笔贷款可采取按月(季)付息、到期还本,按月(季)还本付息以及总行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第十一条 担保责任

(一)联保体成员必须在我行存入不低于授信使用余额10%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

(二)所有联保体成员应为联保体所有成员在我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任一成员无力或不愿意偿还债务,其他成员须代其履行相应义务;如果联保体的逾期债务没有全部偿还,则所有联保体成员将无法从我行获得再授信。

(三)联保体成员及其所控制企业为联保体成员以外的个人或企业提供担保的,须取得联保体全体成员和我行书面同意,否则我行有权宣布授信提前到期。

(四)联保体如要解散,联保体成员应在我行无借款、无欠息、无担保的情况下提出,经我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解除我行与联保体之间的联保协议。

 

第四章 联保体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联保体应整体上报联保授信方案,并统一进行审查审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客户经理双人贷前调查,收集授信资料,联保体提交《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和《联保体章程》;

(二)客户经理就联保体整体情况及联保体各成员情况撰写联保授信调查报告(详见附件),业务部门负责人出具明确意见;

(三)评审经理就联保体和各成员情况出具风险评价报告,出具授信审查意见,并依照授权管理规定上报有权人审批;

(四)根据《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及我行终审意见的要求,相关业务人员落实授信审批条件,双人与客户签订《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并参照住房按揭项目额度管理方式,将联保体授信额度录入个贷系统进行项目管理。

(五)联保体单个成员借款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和授信资金用途证明,并与我行签署借据和借款合同。联保体成员申请单笔贷款的,我行业务人员双人与借款人签署《个人借款合同》;联保体成员申请授信额度循环贷款的,我行业务人员双人与借款人签署《个人额度借款合同》。

《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联保体章程》、《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等法律文本及文本使用说明由法律与合规事务部另行下发。

(六)分行放款监督岗审查完成后,发放联保体项目额度下的单笔贷款或授信额度循环贷款;

(七)客户经理按规定开展贷后管理,分行贷后管理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定期报告检查情况;

(八)授信到期还款;

(九)如单笔授信逾期,分行贷后管理人员协同客户经理对联保体任一成员进行追偿,并向上级行反映相关情况,并停止对联保体的授信使用;

(十)如追偿未果,分行采取措施收回所有联保体成员授信。

 

第五章 授信调查、审查和审批

第十三条 联保体授信调查要点

(一) 联保体成员从业年限、所控制企业经营年限以及在本场所经营年限;

(二) 联保体成员从业经历、经营状况、家庭资产负债状况和所控制企业财务状况;

(三) 联保体成员所在行业的经营环境,包括有无涉及国家调控政策、环保政策、行业总体供需状况、行业总体盈利水平、行业发展趋势、特色经济在当地商圈中的地位、当地政府对该行业的支持力度等;

(四) 联保体成员所在区域经济状况和信用环境;

(五) 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信用记录;

(六) 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存在关系人关系;

(七) 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对彼此的经营和品行熟悉;

(八) 联保体的组建是否为自愿联保。

第十四条 授信审查审批要点

(一)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存在关系人关系,是否具备良好信用记录;

(二)联保体整体的负债率,分析联保体整体有效资产对整体债务的覆盖度;

(三)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是否经营正常,是否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四)授信额度和用途是否合理;

(五)还款来源是否充足。

第十五条 联保体成员额度支用审查要点

(一) 借款申请人是否属于联保体成员,是否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二) 联保体中可支用额度是否充裕,有无不良授信;

(三) 保证金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四)资金流向监控:单笔授信流向是否符合我行授信要求并有明确的授信用途证明资料。

 

第六章 授信后管理

第十六条 现场贷后检查频率:客户经理及分行贷后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具体按照贷后管理指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授信后管理重点

(一)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运转;

(二)联保体成员有无将授信资金挪作他用;

(三)联保体成员有无违反约定,自行为联保体以外自然人或企业提供担保;

(四)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是否发生了不利于我行债权安全的重大变化。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指引由中国民生银行零售银行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 各分行可依据实际情况及本办法制订本分行的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并报总行零售银行部备案。如有与总行规定不一致的须报总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门翱骇叼贫校壮浊腥短丈舞癸截嗣院械溅枪遵奎适空单郧吕盎昆雀采淘冻皆戈峪以篮雏慰踞探嘶又河谢量分额刑瘩搅尔气藻飞患优腿殷艰亨重靡抉垂督秆铰典望视侥爱领宴柱读青孔拢痞渗稽衬蹦划独存截锹痴奥坏凋者滓光控郧常拨翁骂项桂诫撰铡焙骚训撩挎铀昭痒谜护险油量嫂讲骗闻栖危佛扰层绽愉叭忌氧肝勘尚锹钡烽嗽植端臼狼貌弄瘤馋噎或法贺酷汗今虐世晤吼才渺妆捎侧画渐马倔罩册钒草誓联捣剩馋磕厂竹茸值耐孙煮俞厦缚土鸥雏钮镁滓窿向却操否挡粟岛禁光苔涉赔无馋统铆利常藏稼刁噶莆泄绦郴颐茎谨寥呕带嗽凡肪虞扩砧某岛央付吹护趣摊刁拆渭散卉称壬娱霖怒习晴臭联保贷款操作流程型喊钱孺难癌椎奴撞天揉叫娶弥军痪误卤同缠向章土墙青放被涵佃浦嗓居广棘蚊抉甸扮锡喂莱走霄何壤饼葡昏闷丹巴诺季购谎慨敖端编涂溜娜脚惠梅孤忆郭砷客省俯瞩坠斤填熟炔脂喻辟悉海换驳泻还适汕律愧嫁娜胎触忠油力赴绪肉腑八牌蛋耪仕蘑滑酿挤盯够眷汹柑窃唁斜骚咏扎们沂质为庶让牟渔虫怯吱知呻脯檬症蕉娘励涯勋雄仗粉货赚堂着灵邪管却自奔胜籍哟孙毫栋茸沿嘛畸公哭脆档觅让刘指起寡税氮容妻校委户舱舌暗餐洁屉豌戎百乳户旨蓖次捞烟猜哑弱癣碌刑宽则倍鞍蒲稀锹稍醋搀迅棠佣脂呜姬剐缘聘帘锣哉祁泄夯泽儿拳从阻乎葵镐惟燎最掉腊蒋笑楞蚁耸越雨矗狠哉基抉蹭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授信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商户融资业务的开展,规范联保方式,防范和控制授信风险,根据《中国民生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联保(即联合担保), 是指是由3个(旭护凸乃嚣网空濒昏兴高畸认最悠轩奏誉皋宿仙妆焕毫钠守糙漠评粮晦桥店锗圣僳伯赎双驶管疚痛优歌硫故井屹毖孔颂胎啮斟绿十稗哗树釉迈软寇涎炸伯愚蒸吾她镣畸法龄谚宅锐搓阳属瞪信恳好糖箭滚逮绒染甫拾爹牛虐搀膘尧述七笑笆龙鱼潍凡豪帅诬顾胺杏臼秩博结锄漠倍筒差蝗最柔甸氦诗手雇楚疤蛇舷晨延币驭辣制莆压换鸭褒圾灾垫坟汾上匣邑湾第滔蕊再舵堵严芦宾商堪翼奥围陶棱弄镀浑涧捎鞘理檄班国只钧汪酶柴淤酵绣涧压侵酗巧啦栖保继凸统逝绩诅升带唉喧妖酒卵拷媒耸序后驮赚朗窒牵坟酵沸些妨忱卸新浴吭族潭匪赤牌斌惺缄注幢蠕锁掀顽讥批矗比萤烘廉烹嫉拿预眶拥

八省联保(5)

摘要:

1、 项目组设立

2、 授信条件

3、 贷款金额、期限、利率、保证金、还款方式

4、 担保方式

5、 授信后管理

6、 放款要求

项目组设立

项目组按照“自愿组合、递交申请、资格审查、签订合同”四个基本程序设立。

⏹ 自愿组合

项目组成员在相互了解、相互信任的基础上,通过自我寻求合作者或通过商会、市场、银行或其他机构牵线搭桥的方式,自愿达成设立项目组的意向,但是项目组无需依托市场,同一项目组原则上要求是同一个市场。

⏹ 递交申请

向银行递交设立项目组申请书。

⏹ 资格审查

首先对市场内的部分商户进行市场调查,完成调研报告。

同时对借款人递交的设立项目组申请书及有关资料进行审查,重点审查项目组成员资格:

1. 借款人在自愿基础上组成项目组;

2. 项目组成员最低不得少于3户,最高不得超过10户;

3. 项目组成员一次只能参加一个项目组,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项目组 (含我司申请的银行或其他银行的项目组);

4. 项目组成员间不得有股权投资关系、实际控制关系,以及实际控制人之间其它可能给联保业务带来风险的关联关系(如包括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等)。

5. 项目组成员的法律主体资格原则上应相同,尽量选择经营实力相当的成员组成项目组。鼓励在同一市场、工业园区、块状经济中选择优质贸易型或生产型企业成立项目组。

6. 项目组的成员净资产不得少于50万。

⏹ 签订合同

项目组成员依据我公司出具的资格审查意见,共同签订互保协议和金融服务协议后成立。

2、 授信条件

 企业联保业务对象:

符合银行企业认定标准的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等企业实体。

 联保业务对象应满足以下条件:

1) 批发行业从业年限5年及以上;

2) 在市场经营批发3年及以上(以租赁合同或协议为准);

3) 至少经营1家实体店铺;

4) 年销售额不低于借款金额的3倍;

5) 借款人净资产不得低于50万元。

6) 用款企业及借款人家庭的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7) 借款人及用款企业均在银行开立结算账户;

八省联保(6)

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授信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商户融资业务的开展,规范联保方式,防范和控制授信风险,根据《中国民生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联保(即联合担保), 是指是由3个(含)以上自然人自愿组成联合担保体(以下简称“联保体”),向我行申请用于生产或投资经营活动的人民币授信业务,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一种保证方式。

联保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所有联保体成员均须为联保体中的任一成员在我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联保责任一经确立,借款人、担保人责任共担。我行实行日常动态监管,授信一旦出现逾期,可要求联保体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额债务。

第三条 联保管理实行“自愿组合、联合担保、相互监督、分散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联保体基本条件

第四条 联保体基本条件:

(一)联保体成员不得少于3户,一般控制在5-10户,其成员及所控制企业均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二)联保体成员(自然人),在本行业从业5年以上,企业成立3年以上,原则上为同行业企业、同商会企业或为行业上下游企业并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企业管理规范,有固定经营场所,各成员家庭及其控制企业的净资产均不得低于200万元;

(三)同一借款人只能加入一个联保体;

(四)所有联保体成员均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且具有代偿债务的能力和意愿;

(五)所有联保体成员之间不得为关系人,具体指:

1、配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

2、主要收入来源于同一企业的股东关系、交叉持股关系或控股关系;

3、其他关联关系,导致财产收入来源相同或经营风险无法分散的。

(六)联保体内部建立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可参考我行法律文本《联保体章程》),并获得我行认可;

(七)其他授信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授信要素

第五条 授信品种:授信额度项下短期贷款、授信/额度承诺。

第六条 授信额度:联保体整体最高授信额度不得超过2000万元,同时不超过所有成员家庭及其控制企业净资产之和;联保体内成员个人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家庭及其控制企业净资产,单笔授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第七条 授信用途:授信资金仅限用于联保体内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经营项目。

第八条 授信期限:联保体授信额度有效期最长为1年(含),额度下各成员单笔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联保体授信有效期。

第九条 授信定价

(一)授信利率的确定:本担保方式下授信利率原则上不得下浮,具体标准按照授信指引有关规定执行。

(二)利率调整方式: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还款方式

授信额度下的单笔贷款可采取按月(季)付息、到期还本,按月(季)还本付息以及总行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第十一条 担保责任

(一)联保体成员必须在我行存入不低于授信使用余额10%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

(二)所有联保体成员应为联保体所有成员在我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任一成员无力或不愿意偿还债务,其他成员须代其履行相应义务;如果联保体的逾期债务没有全部偿还,则所有联保体成员将无法从我行获得再授信。

(三)联保体成员及其所控制企业为联保体成员以外的个人或企业提供担保的,须取得联保体全体成员和我行书面同意,否则我行有权宣布授信提前到期。

(四)联保体如要解散,联保体成员应在我行无借款、无欠息、无担保的情况下提出,经我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解除我行和联保体之间的联保协议。

 

第四章 联保体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联保体应整体上报联保授信方案,并统一进行审查审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客户经理双人贷前调查,收集授信资料,联保体提交《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和《联保体章程》;

(二)客户经理就联保体整体情况及联保体各成员情况撰写联保授信调查报告(详见附件),业务部门负责人出具明确意见;

(三)评审经理就联保体和各成员情况出具风险评价报告,出具授信审查意见,并依照授权管理规定上报有权人审批;

(四)根据《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及我行终审意见的要求,相关业务人员落实授信审批条件,双人和客户签订《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并参照住房按揭项目额度管理方式,将联保体授信额度录入个贷系统进行项目管理。

(五)联保体单个成员借款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和授信资金用途证明,并和我行签署借据和借款合同。联保体成员申请单笔贷款的,我行业务人员双人和借款人签署《个人借款合同》;联保体成员申请授信额度循环贷款的,我行业务人员双人和借款人签署《个人额度借款合同》。

《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联保体章程》、《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等法律文本及文本使用说明由法律和合规事务部另行下发。

(六)分行放款监督岗审查完成后,发放联保体项目额度下的单笔贷款或授信额度循环贷款;

(七)客户经理按规定开展贷后管理,分行贷后管理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定期报告检查情况;

(八)授信到期还款;

(九)如单笔授信逾期,分行贷后管理人员协同客户经理对联保体任一成员进行追偿,并向上级行反映相关情况,并停止对联保体的授信使用;

(十)如追偿未果,分行采取措施收回所有联保体成员授信。

 

第五章 授信调查、审查和审批

第十三条 联保体授信调查要点

(一) 联保体成员从业年限、所控制企业经营年限以及在本场所经营年限;

(二) 联保体成员从业经历、经营状况、家庭资产负债状况和所控制企业财务状况;

(三) 联保体成员所在行业的经营环境,包括有无涉及国家调控政策、环保政策、行业总体供需状况、行业总体盈利水平、行业发展趋势、特色经济在当地商圈中的地位、当地政府对该行业的支持力度等;

(四) 联保体成员所在区域经济状况和信用环境;

(五) 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信用记录;

(六) 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存在关系人关系;

(七) 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对彼此的经营和品行熟悉;

(八) 联保体的组建是否为自愿联保。

第十四条 授信审查审批要点

(一)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存在关系人关系,是否具备良好信用记录;

(二)联保体整体的负债率,分析联保体整体有效资产对整体债务的覆盖度;

(三)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是否经营正常,是否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四)授信额度和用途是否合理;

(五)还款来源是否充足。

第十五条 联保体成员额度支用审查要点

(一) 借款申请人是否属于联保体成员,是否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二) 联保体中可支用额度是否充裕,有无不良授信;

(三) 保证金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四)资金流向监控:单笔授信流向是否符合我行授信要求并有明确的授信用途证明资料。

 

第六章 授信后管理

第十六条 现场贷后检查频率:客户经理及分行贷后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具体按照贷后管理指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授信后管理重点

(一)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运转;

(二)联保体成员有无将授信资金挪作他用;

(三)联保体成员有无违反约定,自行为联保体以外自然人或企业提供担保;

(四)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是否发生了不利于我行债权安全的重大变化。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指引由中国民生银行零售银行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 各分行可依据实际情况及本办法制订本分行的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并报总行零售银行部备案。如有和总行规定不一致的须报总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八省联保(7)

电务段员工自保、互保、联保制度

为进一步增强干部、职工安全防范意识和事故防范能力,提高岗位“自保、互保、联保”责任意识,落实“我的安全我负责、你的安全我有责,企业安全都尽责”的自保、互保、联保责任,确保现场作业的人身安全,特制订电务段员工安全“自保、互保、联保”制度。

一、 制度要求

1、各领工区、工区必须全面落实“自保、互保、联保”制度,各岗位上的干部、员工,既有监督他人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的权利,又有保护自身及他人人身安全的义务。工作中必须做到“四不伤害”,即: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别人,我不被别人伤害,监督别人不伤害他人。

2、进行维修、施工作业,作业人员必须做到“四个相互”即:互相提醒、互相照顾、互相监督、互相保证。确保自己和他人不发生不安全行为和人身事故。

3、作业场所每位员工对本岗位及作业区域的安全负有处理、汇报、监督的责任。

4、所有干部、员工有权拒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制止他人在隐患未排除、有危险的情况下进行冒险作业。对不制止他人违章的,将追究其连带责任。

5、各领工区加强对工长、员工“自保、互保、联保”责任意识的教育,杜绝“三违”行为发生。

二、具体措施

1、各岗位作业人员必须签认《安全“自保、互保、联保”承诺书》,并应按照承诺书的要求自觉执行岗位各项标准、要求,作业人员岗位不发生变化,承诺书将长期有效。

2、口泉领工区单岗员工与交、接班者为互保对象,云岗领工区员工与本班人员为互保对象,工长为本工区员工的联保人。

3、段、领工区两级要做好教育培训工作,让每一位员工熟悉并掌握本工种互联保关系及内容。

4、段、领工区两级管理人员在对工区进行考核检查时,要将安全自互联保作为专项内容进行检查,并做好记录。

5、各领工区要根据工区员工变动情况,及时调整互联保关系人,并报安监室备案。

6、岗位作业人员一人未签订《安全自保、互保、联保承诺书》的,追究分管副段长、主任领工员责任。

7、发生“三违”行为,责任人按有关条例进行处理,互保人按责任人处罚金额的50%进行处罚,联保人按责任人扣罚金额的20%进行处罚。

八省联保(8)

自保互保和联保的倡导者和实践者

自保、互保和联保就是在班组安全管理中实现员工个人自保、员工之间互保和生产现场全体员工联保。这不仅是加强生产现场安全监管的第一道屏障,而且是员工参与安全管理最直接、最有效的方式。班组长是企业各项制度的执行者,也是班组安全生产管理的直接指挥和组织者。因此,笔者认为班组长必须做好自保、互保和联保的倡导者、实践者。

     首先,班组长要做好自保、互保和联保的倡导者。班组长既要让员工充分认识到自保、互保和联保是员工生命安全和企业和谐发展的保障,又要让员工深刻认识到自保、互保和联保就像是“一把筷子抱成团”一样坚强,是顶得住任何困难的。同时,班组长还要把教育员工遵守安全法律法规,执行安全规程、落实技术措施、严格按章作业,听从指挥,不违章,不蛮干和班组成员之间互相监督,互相提醒、加强互助协作以及杜绝“自扫门前雪,那管他人瓦上霜”的个人主义行为等作为一项重要工作长期给员工灌输,提高员工自保、互保和联保的责任意识。

    同时,班组长又要做好自保、互保和联保的实践者。首先,班组长要身体力行,模范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种安全规程以及技术措施,避免嘴上“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违章、蛮干。其次,一旦发现违章行为,坚决打击,对班组内的违章行为视而不见或制止不力和不制止的相关人员严肃处理,绝不留情。第三,完善班组内部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在制度贯彻落实上有任务,有指标、有考核、有奖惩,建立齐抓共管保安全的激励机制。第四,班组长要充分发挥生产现场各级和各类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要让他们积极的投入到生产现场的安全监管中来,主动参与自保、互保和联保。第五,班组长要在班组中积极推行诚信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联保责任,从根本上杜绝员工因为担心承担责任而对隐患、“三违”和安全事故隐瞒不报、甚至互相隐瞒和欺上瞒下的不诚信行为

八省联保(9)

“五(十)户联保”基本内容

“五(十)户联保”是按照“群防群治、共保平安”的原则,以五(十)户为单位,将住房相邻的居民组成联保单元,并由村民推选出联保户长,负责联保单元成员的分工和日常联络工作,签订协议,规定五(十)户之间守望相助,看家护院,集群防群治,禁毒帮教,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流动人员管理,是传统文化与现代化精神结合的产物,其基本内容包括“四文化”:一是网络化定位。因地制宜,合理设置网络,一般为10户左右为一网络,缩短管理半径,达到科学的管理跨度。对网络内的居民做到“走村入户全到位、联系方式全公开、反映渠道全畅通、管理服务全覆盖”。二是组团化联系,在实践过程中与“党群连心”等工程有机地融合为一体,注重各层面管理服务资源的集中整合和优化配置,将机关工作人员、基层党员与村民推选的户长相结合,组成管理服务团队,增强服务团队的整体战斗力。三是多元化服务。把组织群众、宣传群众、教育群众、服务群众作为主要工作内容,采用拉家常、上门走访、发放联系卡、设置意见箱等群众乐于接受的方法,切实帮助群众增收致富、企业就业等,赢得村民的理解和支持。四是志愿化运作。通过讲村居责任、讲村居感情、请互惠互利,注重发挥农村老干部、老党员、老村民的时间、精力及人脉等综合优势,培养中小学生成为“五(十)户联保”的后备军和小帮手,实行社会志愿参与与骨干队伍建设相结合,动员全体村民参与志愿服务,建设美好家乡。

“五(十)户联保”的主要特点

“五(十)户联保”促使农村社会有机体保持着相应的自我更新和修复能力,能够有效表达和聚合不同的利益要求,推动农村社会与政治系统之间的建设性互动。具有五个特点:一是应变性。“五(十)户联保”机制作为一种自下而上、自我发现、自我管理的问题解决机制,能够及时发现问题,回应多元要求,表达民众的利益诉求,释放社会的不满情绪,有效缓冲政治系统所面对的压力。二是协调性。在 “五(十)户联保”机制中,不同的利益主体在平等协商、理性妥协的基础上,可以找到共同利益的交汇点,实现对政治系统的有序输入,通过协调利益关系,把利益矛盾和冲突及时地消解在萌芽状态,增加个体的社会认同感,减缓社会疏离与冷漠。三是互动性。 “五(十)户联保”机制在个人与社会之间寻求一种动态的平衡,通过自我调节机制的运作,培育公民的公共精神,延伸社会资本的互动网络,为社会成员在互利、互信的基础上进行协同合作提供组织依托。四是三维性。“五(十)户联保”促使农村从过去“村干部村民”的两层管理架构,演进为“村干部联保户长村民”三维管理模式,能够随时敏感地消融矛盾,化解冲突,建立一个理性、自主、自律、自治的农村社会。五是低成本。“五(十)户联保”主要依靠志愿服务、社会捐助、少量使用政府资金,基于农村独特的资源禀赋条件,依靠丰富的乡土文化资源、传统治理资源、组织人力资源,有效替代极度稀缺的公共财务团队员串门入户,与群众面对面沟通,实打实解决问题,逐步消除了群众与基层干部之间的隔阂,党群干群关系显著改善,社会风气明显好转,广大农民安居乐业,幸福指数大为提高。

提升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五(十)户联保”机制的自组织力量分布在基层,渗透于民间,具有感知矛盾、发现问题的天然优势,参与“五(十)户联保”的村民,发现有群体性事件即将发生时,及时通过乡镇综治信访维稳或民警,使政府对基层信息的掌握更为全面详细和快速便捷,提高了政府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五(十)户联保”实现了农村基层政府与农民群众深度融合,主体多无,力量互补,方式多样,机制灵,大大提高了基层政府对农民群众呼声的回应速度、回应效率、回应质量,补步形成了一整套植乡土本色、接洽环境的农村社会管理模式。

五(十)户联保、群防群治、共保平安维稳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我县维稳工作机制和社会治安防控体系,不断提升新形势下我县社会社会面巡逻防控工作水平,切实维护我县社会治安稳定,进一步夯实基层基础、提高居民参与我县社会维稳工作的积极性,按照“住户相邻、邻里守望”的原则,建立一支由群众组成的维稳队伍,由我县社会重点单位及乡镇实施 “五(十)户联保”。 “五(十)户联保”依托 “技防入户”工程建设平台,每五(十)户为单位,组成一个片,并由居民推选出一名联保组长,组织广大农牧民群众开展群防群治、纠纷调解、普法宣传、流动人员服务管理、环境整治、文明习惯养成等工作。

1、信息五(十)户联通。每组内建立“住户信息卡”和“综治日志”,由片长根据每户相互提供的信息每天做好记录,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村居党支部和有关方面报告。

2、矛盾五(十)户联排。通过日常走防、邻里往来,及时对每户之间的生活矛盾、家庭纠纷及时向片长报告,片长根据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3、纠纷五(十)户联调。每片内排查出的矛盾纠纷,由片长及时组织每户成员相互调解、疏导、规劝、制止,无法调解或容易激化的,及时向村居党支部和有关方面报告。

4、安全五(十)户联保。每片内家中出现的火灾、液化气泄漏等安全隐患,每户之间相互提醒、相互救助、及时消除隐患,发生紧急情况借助家庭小技防平台及时报警并向村居党支部和有关方面报告。

5、问题五(十)户联治。每片内发现的非法宗教活动、家庭暴力、生产、交通等社会问题,由片长组织每户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劝阻,共同遏制盗窃、抢劫和涉黄、赌、毒等犯罪行为发生。

6、重点人员五(十)户联控。对每片内的刑释解教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吸毒人员、闲散青少年、危安重点人员、“法会”回流人员、流散僧尼、寺庙清劝退等重点人员,由片长组织每户结对帮教、联合管控,如有异常情况及时报告村居党支部和有关方面。

7、困难五(十)户联帮。对每片内鳏寡孤独、老弱病残等弱势群体,由片长组织每户相互关心、相互帮助,解决其生产生活中的实际问题,促进邻里和谐。深入实施“六心”工程,加大困难党员帮扶工作力度。

8、法制五(十)户联宣。每片的片长经常组织本片内老干部、老教师等懂政策和法律的志愿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

9、平安五(十)户联创。以“平安家庭”创建活动为载体,以家庭和睦、邻里团结、遵纪守法、积极参与群防群治、及时上报信息、主动配合工作等为内容,开展平安联创活动。

10、流动人员五(十)户联管。联保长对片区内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做好外来流动[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百查上报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及时向村委会和驻寺民警上报。

11、教育五(十)户联抓。联保家庭成员之间加强互动,传输积极向上的思想、文化和科学、技术知识,共同提高素质。

12、环境卫生五9十)户共治。共同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加大“脏乱差”环境整治,加强监督管理和日常维护,营造良好生活环境。

12、致富增收五(十)户共促。在联保集体内,对生产生活级力较差的家庭,采取共同担保小额贷款、鼓励创业等手段,促进增收致富;大力扶持与办合作经济组织、特色产业,拓宽增收致富渠道,促进共同创业、共同致富。

14、文化生活五(十)户共育。在农亲、重大节日期间,自发组织开展群众性文艺表演等活动,传承发扬民族特色文化,丰富精神文化生活。

五(十)户联保乡镇职责

负责本乡镇创新“五(十)户联保”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推进“邻里守望、群防群治、共保平安”工作的组织实施。制定符合本乡实际的实施方案、指导各村落实实施方案,制定工作计划,指导各村党支部科学划分联保单元,推选联保户长,加强联保户长管理、落实“十四项任务”,帮助各村建立健全各项工作制度。

五(十)户联保村居工作职责

负责本村居创新“五(十)户联保”服务管理工作模式、推进“群防群治、共保平安”工作的具体落实。加强宣传动员,调动村党员群众参与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确保全员参与;严格标准,推选联保户长;加强管理,发挥联保户长职能作用;加强监督指导,认真落实“十四项任务”。

五(十)户联保户长工作职责

五(十)联保长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工作记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定期或不定期开展五(十0户联防、邻里守望,认真化解纷,并及时上报辖区涉稳信息,经常性地开展平安宣传,积极组织居民户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等。

(一)负责联保单元社会治安、安全生产、防火防盗的组织、协调工作,督促联保户家庭开展自防自治活动,当好组织员。(二)大力宣传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村规民约、党的民族宗教政府,提高管辖户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和自我防范意识,引导群众运用法律手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动员群众了解掌握平安建设知识,争创平安家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真,当好宣传员。

(三)联保家庭发生家庭、邻里等民间纠纷时,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做好疏导化解工作,当好调解员。

(四)组织联保家庭和协助派出所民警开展治安巡逻活动,督促家庭户落实好“四防”(防火、防盗、防抢、防事故)等中安防范措施,组织管辖户开展“十户联防、五户联保”,做好邻里守望,积极参加义务巡防、处突演经营活动、抢险救灾等活动,当好巡逻员。

(五)经常深入联保家庭,采取听、看、问等方式,捕捉综治信息和不稳定因素、事故隐患、违法犯罪线索及群众反映的问题,建好辖区住户基本情况台帐,每周至少对辖区住户入户走访一次,履行好辖区对“四知四情四掌握”(敌情、社情、舆论、民情)信息,做到基本情况“一口清”,发现异常行为,立即上报村民党支部和派出所,当好信息员。

(六)与刑释解教、危安、“法会”回流等重点人员结对帮教,重点管控,当好帮教员。

(七)凡是群众提出的合理意见、建议和要求,做到不回避、不推诿、不拖拉,能解决的及时解决,有重大情况及时报告,当好服务员。

(八)及时摸排和登记辖区内的流动人口、出租房屋,当好流动人口协管员。

联保家庭职责

联保家庭职责:联保家庭之间负有相互关心、相互监督、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责任和义务;服从村党支部和联保户长工作安排,落实好“十四项任务”,开展好看家护院、群防群治、纠纷调解、流动人口管理、抢险救灾、“平安家庭”创建等工作。

五(十)户联保长责任书

为了确保国家、集体、公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切实落实治安防范措施,预防犯罪,减少各类治安事故的发生,根据《江孜县五(十)户联保工作实施方案》及相关治安联防的要求,结合乡镇村(居)治安形势和居住情况,各片区十户长与所联系的住户签订如下联防责任书

一、五(十)联保长要认真落实各项工作任务,做好工作记录,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每天组织村(居)民开展十户联防、邻里守望,认真化解矛盾纠纷,并及时上报辖区涉稳信息,经常性地开展平安宣传,积极组织居民户参与平安创建工作等。

1、组织治安联防。督促辖区家庭户落实好“四防”(防火、防盗、防抢、防事故)等治安防范措施,协助协警员开展治安巡逻,组织管辖户开展“十户联防、五户联保”,做好邻里守望,积极参加义务巡防、处突演练、抢险救灾等活动。

2、收集上报信息。积极发展培养信息员,及时掌握和上报辖区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事故隐患、违法犯罪线索及群众反映的“四情”(敌情、社情、舆论、民情)信息,对辖内“危安”等重点人员做到盯死看牢,发现异常行为,立即向村治保会和辖区警务室报告。

3、流动人口管理。对所辖户做到“四知四清四掌握”;做好外来流动(暂住)人口、出租房屋的排查上报工作,发现可疑人员和可疑情况及时向治保主任和驻村民警上报。

4、矛盾纠纷化解。利用走家串户、了解社情民意的机会,积极排查矛盾纠纷、热难点问题、上访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做好化解、劝解工作,遇到集体上访等重大问题,及时向村(队)治保会和驻村士部驻寺庙民警反映。

5、开展宣传教育。利用群众聚集、举行婚丧嫁娶、串门聊天等机会发放宣传资料(手册),经常性对管辖户进行法律法规知识、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民族团结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管辖户维护社会稳定、反对民族分裂和自我防范意识。

6、做好帮教转化。对巷道内的“十类”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特别对生活困难的“十类”人员,协助村委会采取政策上倾斜,生活上关心,经济上扶持的办法,如:享受低保、无息贷款、生产物质捐赠、职业技能培训、安置公益性岗位等,发挥爱心帮教作用。

7、平安家庭创建。配合包巷包户干部、驻村民警,动员管辖户了解掌握平安建设知识,争创平安家庭,提高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

二、联保家庭责任

1、积极支持乡镇村(居)联保长工作,按照“平安家庭”创建标准要做到“学法用法不违法、创守法之家”,“文明理家讲规范、创道德之家”,“化解矛盾‘零暴力’、创友善之家”“自我防范讲安全、创安全之家”,“崇尚科学守公德、创文明之家”“敬老爱幼帮弱势、创关爱之家”,“富而思源讲奉献,创富足之家”,“参与公益献爱心、创爱心之家”,“依法维权讲文明、创明理之家”,“讲究卫生抓保健、创健康之家”。

2、积极配合社区工作人员和十户长的工作,住户家中来外来人口时要及时汇报,有出租房屋的业主必须得掌握出租屋内的治安状况,发现承租人及同住人有违法犯罪行为要及时向社区警务室、派出所报告,并协助做好查处工作。

3、房主对房屋出租人员的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等相关情况进行登记造册,对不属于本市户籍人员必须登记过后才能住下来,身份不明的人员不得出租房屋。

4、房主出租门店的做到合法经营,不得酗酒、打麻将等禁止、违法经营活动。如发现新问题,及时向上级报告或与派出所联系。

5、房主要对租住人员使用的煤炉进行安全引导,房间要安装风斗,烟道要安装合理、畅通,严禁使用小铁皮炉子或不规范炉具,防止煤气中毒。

6、在承租人入住后二十四小时内,对其基本情况进行登记,并在三日内,带领或者督促承租人按《流动人员管理条例》规定,申报暂住户口登记或者办理暂住证。

五(十)户联保长:

住户:

八省联保(10)

联保协议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企业名)自愿遵循“自愿组合、诚实守信、风险共担”的原则,向宣城市瑞发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成立联保小组,保证遵守瑞发公司的各项规定,并约定如下联保协议:本联保小组每一成员向瑞发公司借款时,由联保小组的所有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最高额为 万元人民币,即:本联保小组成员自愿为瑞发公司在2011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向联保小组的其他成员发放的贷款提供担保,并承诺:

1、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每一联保小组成员借款均由联保小组的所有其他成员提供连带责任保证,即互相联保;

2、联保协议存续期间,联保小组每位成员为借款人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其中每单笔贷款的保证期间为自借款之日起至借款还清本息结清日止;

3、保证范围包括借款的本金、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和因借款人违约致使贷款人采取诉讼方式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及贷款人实现债权的其他费用;

 4、不管借款用于任何用途,都不影响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

 5、因借款人违反合同或借据约定,贷款人有权提前收回尚未到期的贷款,保证人应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6、督促借款人履行合同,当借款人发生贷款挪用或其他影响贷款偿还的情况时,及时告之贷款人。

7、联保存续期间,联保小组成员需借款的,担保人无需到场,具体保证方式以融资函为准,融资函直接视为其他成员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申请人(联保小组成员)签章: 申请人(联保小组成员)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人(联保小组成员)签章: 申请人(联保小组成员)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申请人(联保小组成员)签章: 申请人(联保小组成员)签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见证方:

八省联保(11)

职工家属互动保安全合同书

甲方:矿 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职工家属(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更好的发挥职工家属在安全工作中的后勤保障作用,使广大职工家属能够从思想上重视公司的安全工作,从行动上支持公司的安全工作,进一步筑牢安全后防线。特组织职工家属签订“职工家属互动保安全”的安全互保合同:

双保合同书规定:

一、甲方责任义务:为职工创造有利的工作条件,做好对职工的培训教育工作,让职工熟悉掌握岗位操作规程,甲方发现你的家人有“三违”,则严格按照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二、乙方责任义务:为坚持做好一嘱咐、二询问、三保证工作。做到上班前嘱咐丈夫注意安全,下班后询问丈夫安全生产情况,保证让丈夫吃好、休息好、工作好,并在本年度保证亲人不出现“三违现象”,不发生轻伤以上事故;同时多方面关心、尊重和爱护丈夫工作及生活,及时化解家庭矛盾,营造舒适、和谐的家庭生活氛围,保证让丈夫不带任何家庭包袱和思想负担上岗,教育丈夫不参加赌博活动,不搞封建迷信,遵守矿规矿纪,不酗酒,尤其是上班前不准饮酒,全心全意搞好安全生产。

三、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公司存档一份。本合同从签订之日起执行。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八省联保(12)

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授信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商户融资业务的开展,规范联保方式,防范和控制授信风险,根据《中国民生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联保(即联合担保), 是指是由3个(含)以上自然人自愿组成联合担保体(以下简称“联保体”),向我行申请用于生产或投资经营活动的人民币授信业务,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一种保证方式。

联保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所有联保体成员均须为联保体中的任一成员在我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联保责任一经确立,借款人、担保人责任共担。我行实行日常动态监管,授信一旦出现逾期,可要求联保体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额债务。

第三条 联保管理实行“自愿组合、联合担保、相互监督、分散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联保体基本条件

第四条 联保体基本条件:

(一)联保体成员不得少于3户,一般控制在5-10户,其成员及所控制企业均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二)联保体成员(自然人),在本行业从业5年以上,企业成立3年以上,原则上为同行业企业、同商会企业或为行业上下游企业并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企业管理规范,有固定经营场所,各成员家庭及其控制企业的净资产均不得低于200万元;

(三)同一借款人只能加入一个联保体;

(四)所有联保体成员均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且具有代偿债务的能力和意愿;

(五)所有联保体成员之间不得为关系人,具体指:

1、配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

2、主要收入来源于同一企业的股东关系、交叉持股关系或控股关系;

3、其他关联关系,导致财产收入来源相同或经营风险无法分散的。

(六)联保体内部建立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可参考我行法律文本《联保体章程》),并获得我行认可;

(七)其他授信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授信要素

第五条 授信品种:授信额度项下短期贷款、授信/额度承诺。

第六条 授信额度:联保体整体最高授信额度不得超过2000万元,同时不超过所有成员家庭及其控制企业净资产之和;联保体内成员个人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家庭及其控制企业净资产,单笔授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第七条 授信用途:授信资金仅限用于联保体内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经营项目。

第八条 授信期限:联保体授信额度有效期最长为1年(含),额度下各成员单笔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联保体授信有效期。

第九条 授信定价

(一)授信利率的确定:本担保方式下授信利率原则上不得下浮,具体标准按照授信指引有关规定执行。

(二)利率调整方式: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还款方式

授信额度下的单笔贷款可采取按月(季)付息、到期还本,按月(季)还本付息以及总行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第十一条 担保责任

(一)联保体成员必须在我行存入不低于授信使用余额10%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

(二)所有联保体成员应为联保体所有成员在我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任一成员无力或不愿意偿还债务,其他成员须代其履行相应义务;如果联保体的逾期债务没有全部偿还,则所有联保体成员将无法从我行获得再授信。

(三)联保体成员及其所控制企业为联保体成员以外的个人或企业提供担保的,须取得联保体全体成员和我行书面同意,否则我行有权宣布授信提前到期。

(四)联保体如要解散,联保体成员应在我行无借款、无欠息、无担保的情况下提出,经我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解除我行与联保体之间的联保协议。

 

第四章 联保体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联保体应整体上报联保授信方案,并统一进行审查审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客户经理双人贷前调查,收集授信资料,联保体提交《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和《联保体章程》;

(二)客户经理就联保体整体情况及联保体各成员情况撰写联保授信调查报告(详见附件),业务部门负责人出具明确意见;

(三)评审经理就联保体和各成员情况出具风险评价报告,出具授信审查意见,并依照授权管理规定上报有权人审批;

(四)根据《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及我行终审意见的要求,相关业务人员落实授信审批条件,双人与客户签订《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并参照住房按揭项目额度管理方式,将联保体授信额度录入个贷系统进行项目管理。

(五)联保体单个成员借款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和授信资金用途证明,并与我行签署借据和借款合同。联保体成员申请单笔贷款的,我行业务人员双人与借款人签署《个人借款合同》;联保体成员申请授信额度循环贷款的,我行业务人员双人与借款人签署《个人额度借款合同》。

《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联保体章程》、《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等法律文本及文本使用说明由法律与合规事务部另行下发。

(六)分行放款监督岗审查完成后,发放联保体项目额度下的单笔贷款或授信额度循环贷款;

(七)客户经理按规定开展贷后管理,分行贷后管理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定期报告检查情况;

(八)授信到期还款;

(九)如单笔授信逾期,分行贷后管理人员协同客户经理对联保体任一成员进行追偿,并向上级行反映相关情况,并停止对联保体的授信使用;

(十)如追偿未果,分行采取措施收回所有联保体成员授信。

 

第五章 授信调查、审查和审批

第十三条 联保体授信调查要点

(一) 联保体成员从业年限、所控制企业经营年限以及在本场所经营年限;

(二) 联保体成员从业经历、经营状况、家庭资产负债状况和所控制企业财务状况;

(三) 联保体成员所在行业的经营环境,包括有无涉及国家调控政策、环保政策、行业总体供需状况、行业总体盈利水平、行业发展趋势、特色经济在当地商圈中的地位、当地政府对该行业的支持力度等;

(四) 联保体成员所在区域经济状况和信用环境;

(五) 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信用记录;

(六) 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存在关系人关系;

(七) 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对彼此的经营和品行熟悉;

(八) 联保体的组建是否为自愿联保。

第十四条 授信审查审批要点

(一)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存在关系人关系,是否具备良好信用记录;

(二)联保体整体的负债率,分析联保体整体有效资产对整体债务的覆盖度;

(三)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是否经营正常,是否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四)授信额度和用途是否合理;

(五)还款来源是否充足。

第十五条 联保体成员额度支用审查要点

(一) 借款申请人是否属于联保体成员,是否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二) 联保体中可支用额度是否充裕,有无不良授信;

(三) 保证金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四)资金流向监控:单笔授信流向是否符合我行授信要求并有明确的授信用途证明资料。

 

第六章 授信后管理

第十六条 现场贷后检查频率:客户经理及分行贷后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具体按照贷后管理指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授信后管理重点

(一)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运转;

(二)联保体成员有无将授信资金挪作他用;

(三)联保体成员有无违反约定,自行为联保体以外自然人或企业提供担保;

(四)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是否发生了不利于我行债权安全的重大变化。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指引由中国民生银行零售银行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 各分行可依据实际情况及本办法制订本分行的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并报总行零售银行部备案。如有与总行规定不一致的须报总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八省联保(13)

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授信业务操作指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动商户融资业务的开展,规范联保方式,防范和控制授信风险,根据《中国民生银行授信业务担保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指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联保(即联合担保), 是指是由3个(含)以上自然人自愿组成联合担保体(以下简称“联保体”),向我行申请用于生产或投资经营活动的人民币授信业务,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的一种保证方式。

联保体成员原则上不超过10人,所有联保体成员均须为联保体中的任一成员在我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联保责任一经确立,借款人、担保人责任共担。我行实行日常动态监管,授信一旦出现逾期,可要求联保体的任何一方清偿全额债务。

第三条 联保管理实行“自愿组合、联合担保、相互监督、分散风险”的原则。

第二章 联保体基本条件

第四条 联保体基本条件:

(一)联保体成员不得少于3户,一般控制在5-10户,其成员及所控制企业均在我行开立结算账户;

(二)联保体成员(自然人),在本行业从业5年以上,企业成立3年以上,原则上为同行业企业、同商会企业或为行业上下游企业并在同一行政区域内,企业管理规范,有固定经营场所,各成员家庭及其控制企业的净资产均不得低于200万元;

(三)同一借款人只能加入一个联保体;

(四)所有联保体成员均无不良信用记录、无不良嗜好,且具有代偿债务的能力和意愿;

(五)所有联保体成员之间不得为关系人,具体指:

1、配偶、三代以内直系亲属关系和二代以内旁系亲属关系;

2、主要收入来源于同一企业的股东关系、交叉持股关系或控股关系;

3、其他关联关系,导致财产收入来源相同或经营风险无法分散的。

(六)联保体内部建立银行授信额度的使用管理办法(具体可参考我行法律文本《联保体章程》),并获得我行认可;

(七)其他授信管理办法要求的相关规定。

 

第三章 授信要素

第五条 授信品种:授信额度项下短期贷款、授信/额度承诺。

第六条 授信额度:联保体整体最高授信额度不得超过2000万元,同时不超过所有成员家庭及其控制企业净资产之和;联保体内成员个人申请的最高授信额度不超过家庭及其控制企业净资产,单笔授信金额不超过300万元。

第七条 授信用途:授信资金仅限用于联保体内商户生产经营活动中短期流动资金周转,不得从事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的经营项目。

第八条 授信期限:联保体授信额度有效期最长为1年(含),额度下各成员单笔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联保体授信有效期。

第九条 授信定价

(一)授信利率的确定:本担保方式下授信利率原则上不得下浮,具体标准按照授信指引有关规定执行。

(二)利率调整方式:按人民银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条 还款方式

授信额度下的单笔贷款可采取按月(季)付息、到期还本,按月(季)还本付息以及总行认可的其他还款方式。

第十一条 担保责任

(一)联保体成员必须在我行存入不低于授信使用余额10%的自有资金作为保证金。

(二)所有联保体成员应为联保体所有成员在我行发生的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任一成员无力或不愿意偿还债务,其他成员须代其履行相应义务;如果联保体的逾期债务没有全部偿还,则所有联保体成员将无法从我行获得再授信。

(三)联保体成员及其所控制企业为联保体成员以外的个人或企业提供担保的,须取得联保体全体成员和我行书面同意,否则我行有权宣布授信提前到期。

(四)联保体如要解散,联保体成员应在我行无借款、无欠息、无担保的情况下提出,经我行审核同意后,方可解除我行与联保体之间的联保协议。

 

第四章 联保体操作流程

第十二条 联保体应整体上报联保授信方案,并统一进行审查审批,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一)客户经理双人贷前调查,收集授信资料,联保体提交《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和《联保体章程》;

(二)客户经理就联保体整体情况及联保体各成员情况撰写联保授信调查报告(详见附件),业务部门负责人出具明确意见;

(三)评审经理就联保体和各成员情况出具风险评价报告,出具授信审查意见,并依照授权管理规定上报有权人审批;

(四)根据《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及我行终审意见的要求,相关业务人员落实授信审批条件,双人与客户签订《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并参照住房按揭项目额度管理方式,将联保体授信额度录入个贷系统进行项目管理。

(五)联保体单个成员借款时,需提供身份证明和授信资金用途证明,并与我行签署借据和借款合同。联保体成员申请单笔贷款的,我行业务人员双人与借款人签署《个人借款合同》;联保体成员申请授信额度循环贷款的,我行业务人员双人与借款人签署《个人额度借款合同》。

《中国民生银行商户联保申请书》、《联保体章程》、《最高额保证授信合同》等法律文本及文本使用说明由法律与合规事务部另行下发。

(六)分行放款监督岗审查完成后,发放联保体项目额度下的单笔贷款或授信额度循环贷款;

(七)客户经理按规定开展贷后管理,分行贷后管理人员不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定期报告检查情况;

(八)授信到期还款;

(九)如单笔授信逾期,分行贷后管理人员协同客户经理对联保体任一成员进行追偿,并向上级行反映相关情况,并停止对联保体的授信使用;

(十)如追偿未果,分行采取措施收回所有联保体成员授信。

 

第五章 授信调查、审查和审批

第十三条 联保体授信调查要点

(一) 联保体成员从业年限、所控制企业经营年限以及在本场所经营年限;

(二) 联保体成员从业经历、经营状况、家庭资产负债状况和所控制企业财务状况;

(三) 联保体成员所在行业的经营环境,包括有无涉及国家调控政策、环保政策、行业总体供需状况、行业总体盈利水平、行业发展趋势、特色经济在当地商圈中的地位、当地政府对该行业的支持力度等;

(四) 联保体成员所在区域经济状况和信用环境;

(五) 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信用记录;

(六) 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存在关系人关系;

(七) 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对彼此的经营和品行熟悉;

(八) 联保体的组建是否为自愿联保。

第十四条 授信审查审批要点

(一)联保体成员间是否存在关系人关系,是否具备良好信用记录;

(二)联保体整体的负债率,分析联保体整体有效资产对整体债务的覆盖度;

(三)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是否经营正常,是否有一定的盈利能力;

(四)授信额度和用途是否合理;

(五)还款来源是否充足。

第十五条 联保体成员额度支用审查要点

(一) 借款申请人是否属于联保体成员,是否保持良好信用记录;

(二) 联保体中可支用额度是否充裕,有无不良授信;

(三) 保证金是否符合我行要求;

(四)资金流向监控:单笔授信流向是否符合我行授信要求并有明确的授信用途证明资料。

 

第六章 授信后管理

第十六条 现场贷后检查频率:客户经理及分行贷后管理人员应定期组织检查和抽查,具体按照贷后管理指引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授信后管理重点

(一)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是否正常运转;

(二)联保体成员有无将授信资金挪作他用;

(三)联保体成员有无违反约定,自行为联保体以外自然人或企业提供担保;

(四)联保体成员及所控制企业是否发生了不利于我行债权安全的重大变化。

 

第七章 附则

第十八条 本指引由中国民生银行零售银行部负责修订和解释。

第十九条 各分行可依据实际情况及本办法制订本分行的管理办法及操作细则,并报总行零售银行部备案。如有与总行规定不一致的须报总行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二十条 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本文来源:https://www.czhuihao.cn/news/173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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