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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1-07-17   来源:企划文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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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7篇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7篇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为了有效遏制全县传销活动发展蔓延的势头,进一步巩固2016年打击传销成果,净化市场经济秩序, 维护群众利益,维护社会安定和政治稳定,结合全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和“政府负责,部门配合,综合治理”的工作体制,以强化出租屋管理和有效教育遣返传销人员为重点,加强传销案件查处,不断深化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构建科学、高效、协调、有力的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县滋生和蔓延的势头。   二、工作措施   (一)强化打击传销协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负责,公安、工商机关为主,相关部门参加的打击传销领导、协调机制,建立“打、防、管、控”综合治理的打击传销工作机制,推动打击传销工作深入开展。及时召开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通报打传工作动态、沟通工作信息、交流经验做法,工商、公安部门要协调好成员单位之间的工作,促进协作与配合,增强打传合力。   (二)继续深入推进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工作。进一步巩固深化创建工作,提高创建率和创建质量,提升创建层次。   (三)加强对出租屋的管理。要积极依托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机制,将防范传销工作作为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日常工作内容,加强出租房屋管理,摸清全县出租屋底数、建立房屋出租管理信息档案、及时掌握房屋出租动向,防止向传销人员出租房屋,依法严厉查处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和培训场所等条件的违法行为,铲除滋生传销活动的土壤。   (四)加强传销案件的查处。针对当前传销活动“取证难、定性难”的特点,加强调查研究,深挖案件线索,摸清传销组织的组织体系和人员构成,掌握传销活动的特点和规律。突出抓好重点地区、重点部位的整治工作,建立监管打击网络,采取分片包干等形式将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个人,加强对县城出租房城乡结合部、传销活动多发区域等重点部位、重点地区的监控。工商、公安及各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实施精确、有效打击,依法严惩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严肃处理多次参与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形成打击传销的强大威慑力。   (五)采取有效措施教育遣返传销人员。以《禁止传销条例》为主要内容,加强对传销人员的宣传教育。采取有效措施教育遣返传销人员,防止传销人员滞留本地,重新聚拢,继续参与传销活动。   (六)加强打击传销宣传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打击传销法律法规及辨别抵制传销知识,加大宣传的覆盖面和渗透力,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防范、抵制、打击传销的舆论氛围。继续做好打击传销宣传画和宣传资料的张贴和发放工作;联合人事、劳动等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打击传销进人才市场、劳务市场、进工厂宣传教育活动,做好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宣传教育,及时查处和清理以招工为名诱骗他人进行传销活动的信息与广告;抓好日常宣传教育,在人流量大、人口集中居住的区域,设置宣传专栏,公布典型案例,介绍防范措施;制作公益性宣传资料,通过电视台、电台、报刊杂志等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手机短信等各种信息载体进行长期有效的宣传教育,揭露诈骗手法。   (七)完善和推广“劝返+惩治”打击传销工作模式。在推行“劝返+惩治”工作模式过程中,要在正确分析我县打击传销面临的形势基础上,结合实际,不断完善、延伸工作内容,创新发展“劝返+惩治”工作模式。设立“传销人员劝改室”,按照“逢查必劝、区别劝返、针对劝返、效果验证、劝返追踪”的工作原则,完善工作程序和劝改内容,促使传销人员早日返乡,有效改变传销人员聚集活动的态势。将“劝返+惩治”工作模式延伸到宣传工作和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有针对性地采取不同的宣传形式、方式,不断提高群众鉴别、防范、抵制传销的能力。   (八)加强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录入工作。继续加强对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录入工作,不断完善以传销违法人员数据库为重点的禁止传销规范直销信息系统,为有效掌握传销动态、实施精确打击提供现代化技术支持和保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统一思想。各单位要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危机意识和责任意识。当前,全县传销活动打而不绝,并表现出新的特点。因此,对于打击传销工作绝不能掉以轻心,更不能有丝毫懈怠。必须坚决按照国家工商总局、公安部和自治区工商局、公安厅的部署和要求,发挥主动性,掌握主动权,打好主动仗,扎实有效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要继续贯彻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的要求,积极主动向县委、政府汇报工作,不断完善打击传销领导体制和联席会议制度,建立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上下联动,整体防控,不断提高工作水平。   (三)统筹安排,务求实效。要把打击传销工作和创建 “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列入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把上级要求和县域实际紧密结合起来,实事求是、周密细致地做出统筹安排。落实监管责任,畅通信息渠道,务求抓出实效。同时,“创建”活动要与打传集中行动、宣传教育相结合,有计划、分阶段、分步骤地扎实推进,相互促进。   (四)加强调研,创新机制。要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调查研究,及时掌握传销活动的表现特点和活动规律,创新打击传销监管机制和措施,推动全县打击传销工作出亮点、出成效。   (五)加强督导检查,考核验收。县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定期不定期对各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的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将督察情况作为年底考核的一项内容。对创建 “无传销社区(村)”进行验收,县综治委、工商、公安部门年底组织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考评。   (六)严格纪律,加强信息上报工作。各单位要及时将打击传销和开展创建活动的工作情况及时上报县打传办公室。各地组织查处的传销举报,必须在查处当日将情况上报县打传办公室,需要在媒体上宣传或曝光的,必须经县打传办审核通过,擅自在媒体上宣传曝光的将追究相关责任。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2)

2011年银环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银环社区在上级领导的带领下,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具体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社区内没有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的违法行为,取得较好的工作效果,我们的具体做法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打传工作责任制

社区成立打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街道领导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特别是在打击传销专项大行动中,领导更是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与其他职能部门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社区领导带领委主任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履行属地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一年来,我社区打传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 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

我社区专门成立了由社区书记赵红菊任组长,社区副主任赵淑杰、片警李绍权任副组长,社区副主任王笑怡、闫玉敏、王静、王冬梅、李翠华、周妍希、李晋达、王丽、赵淑杰为成员的银环社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12人以及社区防控人员5人,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领导小组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中。切实落实街道“打击传销联系卡、打击传销宣传单、打击传销公告、打击传销责任状、打击传销责任书”的五个一工作,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街道之间的互动机制。将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系方式和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公布给每个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及时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领导。

三、 责任到人,划分区域,层层落实“打传”工作方案。

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让传销无立锥之地。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建立起“共治、共管、共建”的工作机制。按照打击传销属地管理原则,将打传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社区主任包楼包户,一包到底,布下天罗地网的防线,使得传销无立足之中。

四、 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出租屋管理。

为加强管理,社区与出租房房主签定打传工作协议书,有效推动打传工作的开展。

我们认真分析总结了以往打传的经验,针对出租房屋、闲置房屋便于传销分子藏匿的特点,对多年闲置房屋进行清理排查。社区对症下药,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 

五、 打教结合,彻底消灭传销

首先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手册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社区通过印发给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我们还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对于我们银环社区来说是在不断摸索、学习、借鉴他人成功经验中开展的。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上级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借此次上级领导检查打传工作的契机,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找准差距,迎头赶上。在有成功作法中,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力争使我社区的打传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迈上新台阶,努力开创我社区打传,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的新局面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3)

2020年打击传销会议记录

《禁止传销条例》规定,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下文是关于打击传销的会议记录,仅供参考!

20**年打击传销会议记录一

一、齐抓共管制度。成立打传工作领导小组,协调分工,带领辖区内党员和干部群众参与、配合有关职能部门开展清查行动。

二、工作例会制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打击传销工作例会。听取当月打击整治情况报告,督促打击传销的责职和措施的落实情况,制订工作方案部署下阶段工作任务。

三、清查清理、反查跟踪制度。及时结合对嫌疑的传销出租屋进行清查清理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和工商部门及有关职能部门组织清查行动和做好情况上报;清查行动结束一周后,村要协助市、县打击传销业队开展反查跟踪工作,做好帐册登记并把反查结果及时上报县打传办。

四、信息举报、定期汇报制度。设立群众举报投诉传销出租屋等"五类房"的登记簿,对群众反映的出租屋问题进行记录。承接治保记录,处理结果要向举报人回复、并为举报人保密。由治保负责人主动收集信息,定期做好信息上报工作。

五、宣传教育制度。大力营造宣传教育的声势,在村内挂横额、派发宣传单张及手册和张贴宣传海报等,扩大宣传教育的效果,让群众充分认识传销和变相传销的欺骗性、危害性、违法性,使打传工作深入人心。

20**年打击传销会议记录二

1、发放联系卡发放"一张联系卡",在开通投诉、举报通道的同时,也传递和构建共筑联防的信息平台,使之人人打传,草木皆兵。

2、建立打击传销联系员制度在工商所、派出所等职能部门确定具体责任人的同时,指定社区、 委、村、学校、宾馆、饭店等公共场所一名专门的信息联络员, 形成通迅畅通的网状基层"连线员",负责宣传和下达相关的打传法律法规知识,并收集、整理各种可疑行为、讯息,及时上报创建办公室及相关职能部门。

3、绘制街道区域分布图。在基层组织的配合下,绘制和统计以村、社区为单位的人口,及以独立的经营业户为单位的场所情况分布图。对重点区域、重要监管对象、易发区等特殊标注。

4、建立信息资料库。

A、公共场所流动人口聚集情况在区域情况分布的基础上,逐面到点,对一些公共场所如饭店、宾馆等加强宣传教育,并发放流动(外来)人口情况登记表,对疑似的外来、流动人口的行为情况进行登记备案。

B、社区外出人口登记各派出所、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内的外出人口逐户进行登记核实,对其外出流向、工作性质等时时、详细的进行登记备案。

C、社区出租房屋人口登记各派出所、基层组织要对辖区内的房屋出租情况进行登记,并对变动情况及时记录。

D、社区下岗人员登记 基层组织要对下岗人员的情况进行登记统计,要对其新就业的情 况予以备案。

20**年打击传销会议记录三

为发挥各部门在宣传、教育、防范、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中的作用,有效防范和打击传销行为,形成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局面,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及《辽阳市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和《白塔区开展春季打击传销专项整治月活动方案》(辽白综治办发〔20**〕9号)精神,特制定红楼社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工作制度。

一、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是社区打击防范传销行为的一个综合协调机构。红楼社区党委书记任联席会议召集人,社区分管副主任、辖区工商所、派出所负责人任副召集人,成员由社区各个职能部门和辖区内各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社区综治工作站,负责组织开展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工商所分管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各成员单位均指定一名联络员(相关处室的负责人)为联席会议办公室成员。

二、社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任务和职责

根据国家打击传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及有关要求,制定社区打击传销工作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各部门、动员全社会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具体任务和职责是: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打击传销执法情况的检查。

(二)打击取缔传销行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严惩传销违法犯罪分子。

(三)督促各地政府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领导,建立完善长效管理机制,履行职能,加强监督考核。

(四)建立重大、突发、恶性传销案件发生的应急、快速反应机制,及时应对,有效控制,防止蔓延和扩散。

(五)做好社区内居民楼、学校等重点区域的传销防范和社会劝化工作,加强对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减少传销的发案率。

(六)其他国家和盛市规定的有关打击和防范传销行为的职责和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卫国路工商所:负责汇总和通报全市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承办召开成员会议和联络员会议,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卫国路派出所:负责对传销犯罪案件的侦办。结合流动人口、特种行业、出租房屋的日常管理,及时发现传销违法犯罪线索;对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会同工商

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查处。依法履行法律规定的其他职责。

卫国路街道办事处:负责协调打击防范传销工作中司法、行政机关的工作,并将打击防范传销的各项工作纳入年度平安综治考核。

区纪委(监察局):监督检查区政府所属部门、下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人员对关于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的遵守执行情况,查处在打击传销工作中的违纪违法行为。监督检查党员、干部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

四、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承担社区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的日常工作;按照国家和各级政府及联席会议的部署,组织开展全市性的查处传销工作;向联席会议成员单位通报查处重大传销案件的基本情况和需要解决的有关问题;根据各成员单位意见和建议提出会议议题,经召集人批准,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做好会务安排,形成会议纪要,分送各成员单位;督办联席会议作出的各项决定,收集、交流成员单位开展打击和防范传销的工作经验、做法,及时通报打击传销工作情况。

五、沟通联络机制

联席会议原则上每年召开一至二次会议,如有需要,根据成员单位的提议,经召集人同意,可随时召开全体或部分单位会议。

联席会议的议题:学习、传达、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嘉兴市委、市政府和白塔区区委、区政府关于打击传销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指示精神;研究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有关政策规定和重点工作;通报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情况;针对专项工作进行协商、研究落实并提出意见;对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的重大问题经联席会议研究后,报市政府审定,需要议定的打击传销方面的其他问题。

联席会议办公室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成员单位联络员会议,研究贯彻落实联席会议议定的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的各项措施及具体方案,并予以督促、落实。

各成员单位应及时向联席会议办公室报送本单位、本系统在打击和防范传销工作中的情况或信息。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4)

遵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

打击传销规范直销专项行动工作总结

2011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全省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整治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和县政府、市工商局的具体部署,结合我县的实际情况,采取六大措施,保持打击传销规范直销高压势态。现将我局打击传销规范直销的工作总结如下:

一、设立机构,加强领导。

我局专门成立了由高思革任组长,蒋信刚、李鸿宇、严志文任副组长,县局执法股长、各工商所长为成员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设办公室在县局执法监督股,王政富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收集资料并整理上报。制订打传工作考核标准,把打传工作任务和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工商所,各工商所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管理网络。打传办公室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处。

二、加大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工作宣传力度。

我局将加大打传工作宣传力度,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等多种媒体和采取发布警示提示、张贴宣传标语、宣传典型案例、以案说法、接受群众现场咨询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刻揭批传销活动的违法手段和害人本质,督促群众不租房给传销人员,提高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举报,使群众看到和理解传销对个人、对家庭、对社会的巨大危害。

三、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我局各工商所积极协同乡镇政府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教育群众自觉抵制和防范传销。各工商所在辖区范围内镇村(社区)大力开展“五个一”的工作,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我县目前共创建无传销社区56个。

四、多管齐下,及时规范直销、端掉传销和变相传销窝点。

一是加强直销规范,南白、龙坑所定期对辖区内经批准从事直销经营的企业进行全面调查,对直销企业从事传销、违规培训、跨区经营、特别是实行团队计酬等违法活动的,依法严厉查处。二是深入调查摸底,严密组织布控,有的放矢地组织打击窝点。三是加强巡查,露头就打,把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消灭在萌芽状态。

五、分片包干,层层落实“打传”责任制。

工商与县人民政府、各工商所签订了《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责任书》,《创建“无传销社区”责任书》划定责任区,落实责任人,明确打击任务,做到“守土有责”,在全县建立起县政府、职能部门和工商所、派出所、街道办事处、居委会、村委会三级参与的纵横交错、内外结合、上下联动的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工作网络体系。

六、各部门协作配合,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加强与公安、司法和相关行政部门的协作配合,建立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我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核,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镇村)”活动,建立起打击和防范传销活动的长效工作机制。

今年1-10月,我局出动执法人员206人次,车辆126台次,共发放宣传资料3500余份,宣传标语37幅。目前我县未发现有传销组织及变相传销组织,直销有“雅芳”、“安利”两个品牌。

二0一一年十一月一日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5)

传销联合执法打击整治工作方案


  为维护全镇正常的社会治安、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根据打击传销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经研究决定,从XX年4月1日至5月10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专项执法行动。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和省、市、打击传销工作总体部署,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相关部门作用,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有效整治人民群众反映强烈、传销活动情况突出的区域,建立健全防控传销工作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和正常经济社会次序,为科学发展示范点建设营造诚实守信、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二、工作重点
  为有效遏制传销违法犯罪其渗透蔓延趋势,确定各行政村新农村集聚点、集镇和城郊结合部为重点区域,打击重点为“拉人头”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及“1040工程”等以集资本运作为名的新型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通过专项行动打击处理一批组织、领导传送活动的骨干分子,教育一批误入传销组织的群众,解救一批被骗至传销窝点的受害人员,摧毁一批传销窝点,整治一批传销违法犯罪突出的重点区域,形成全社会共同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良好氛围。
  三、实施步骤
  1、排查摸底阶段。各村、社区和公安派出所在行动开始后,集中力量,集中精力用六天时间,进行调查摸底。结合日常了解、掌握的线索和情况,运用打击传销信息库,排查出传销窝点、传销违法犯罪人员信息、动向及可能影响社会不稳定因素的各种隐患。
  2、集中打击阶段。根据排查结果梳理传销线索。发现传销活动及时上报信息,在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开展专项集中整治,严厉打击传销犯罪的组织者、领导者及屡教不改、多次参与传销的涉案人员。
  3、总结提高阶段。总结打击传销违法犯罪的经验措施,建立健全由党委政府领导、多部门密切协作的打击传销长效综治治理机制,防止传销活动在我镇渗透、扩散。
  四、工作要求
  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当前我非法传销活动形势非常严峻,除传统的传销形式外,以“1040工程”为名,披着资本运作外衣的新型传销活动也已渗入我。与传统传销形式相比,“1040工程”传销的入门受害金额更高,隐蔽性更强,被骗传销人员的抵触情绪更高,处置不当极易引发群体性事件。各村、社区和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大局意识,精心组织,迅速部署,周密安排,集中力量开展执法专项行动。同时要坚持打疏结合的方针,坚持打击到位,疏导到位,努力实现标本兼治工作目标。
  加强领导,明确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治合力。
  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联合执法期间,各村、社区要大力开展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强大的舆论攻势。一方面揭露传销的违法犯罪本质,增强广大群众的法律观念和防范意识,不受传销的欺骗;另一方面宣传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曝光典型案列,震慑传销组织者的不法之心。宣传方式上多点齐下,通过镇、村简报,播放视频宣传片,设置小区横幅,发布警示提示、发放宣传材料等多种形式,营造全民打击传销的有利氛围,充分挤压传销的活动空间,为尽力根除传销活动创造有利舆论环境。
  坚持不懈,长效防范。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长期工作,要在本次专项执法打击行动的基础上,完善长效监督机制。各村、社区要完善发现报告制度,第一时间掌握汇报本区域内非法传销活动情况;公安派出所要完善日常打击制度,对发现的窝点组织力量露头就打,对已打击的传销窝点进行整理分析,合理安排力量,坚持开展日常挤压行动,防止传销死灰复燃。
  及时报送信息,强化督促落实。各村、社区要及时上报打击传销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分别在4月14日、4月24日、5月5日分三次向镇打传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统计表,5月12日前报送专项行动工作总结。镇打传领导小组将定期不定期地对打传情况进行督查,确保打传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6)

石狮市卫生局文件

狮卫〔2011〕 号

石狮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1年石狮市打击农村非法

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医疗卫生单位:

现将《2011年石狮市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三月 日

抄送:泉州市卫生局,石狮市郭副市长,局领导

石狮市卫生局 2011年3月 日印发

2011年石狮市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专项

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医疗市场监管,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整顿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医疗市场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建设平安石狮、构建和谐社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我市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严厉打击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非法行医等违法违规行为,取缔清除盘踞隐匿于农村、城乡结合部的无证诊所,净化我市基层医疗服务市场,促进基层医疗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保障基层群众就医安全。

二、工作重点

1、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行为。重点打击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和药品零售店内非法坐堂行医行为,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2、严肃查处违法执业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查处逾期未校验《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仍从事诊疗活动的行为;查处诊疗活动超出登记范围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变更登记擅自改变执业地点开展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查处未经批准擅自从事母婴保健技术服务的行为。

3、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4、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各类无证医疗场所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5、严肃查处非法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以及未经审批擅自从事医疗美容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6、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违法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三、工作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2011年1月至3月下旬)

由卫生监督所执法人员组成多个执法小组,深入各村居,开展巡查和暗访工作,利用各种渠道手段开展拉网式调查,摸清底细,对非法行医点进行逐一登记造册,为查处整治提供可靠依据。  

2、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4月初至9月初)

重拳出击,采取集中整治、日常突击检查和早晚节假日错时监督等方法,对流窜及盘踞于农村、城乡结合部的无证行医点予以严肃查处并坚决取缔。加大大案要案、典型案件的查处和曝光力度,对非法行医涉嫌犯罪的予以追查到底,绝不姑息。同时要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活动,为专项整治行动营造氛围。  

3、总结巩固阶段(2010年9月中旬)  

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分析工作中取得的成绩,找出薄弱环节和存在问题,落实有效措施,巩固打非专项行动成果,强化专项整治后续管理工作,谋划今后打非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打击非法行医工作是一项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抓好这项工作,对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卫生事业发展,维护社会稳定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加强农村医疗服务监督执法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统一思想,严格按照我局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精心组织,周密策划,迅速行动,务求实效地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为加强对农村打非工作的领导,确保专项行动顺利、有序开展,我局专门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负责本次专项行动的指挥和协调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政股,负责宣传动员、监督检查、信息交流、协调督办等日常工作。各单位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逐级落实责任,明确各区域的监管责任人,精心组织,狠抓落实,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三)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农村和城乡结合部非法行医行为具有流动性、隐蔽性、复发性等特点,一直是医疗服务市场监管的难点。在查处过程中要结合辖区实际,加大监督执法工作力度,按照卫生监督网格化监管要求,将监督执法工作分解到人,确保网格到底,责任到人,充分依托乡镇卫生院、村卫生所(室)以及村(居)委会等做好拉网式排查摸底工作。要突破传统查处方法,大胆创新整治办法,用“铁的手腕”严厉打击非法行医违法行为,凡涉嫌非法行医违法犯罪的坚决移送司法机关查处。还要高度重视群众投诉举报,做到有案必接、有接必查,有查必果,做到案件查处到位、责任追究到位、整改措施到位。

形成对非法行医高压打击态势,对非法行医者起到震慑作用,实现专项行动目标。

(四)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宣传和社会监督作用,大力宣传打击农村非法行医的意义和专项行动的开展情况;大力宣传和普及卫生法律法规和医学科普知识,增强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依法执业的自觉性,引导群众正确择医;通过典型案例的报道,介绍非法行医的危害性,让广大人民群众认清非法行医谋利害人的真实面目,努力提高群众对非法行医的识别能力和防范意识。

(五)标本兼治,系统整治。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方针,通过严厉打击无证 “黑诊所”,规范基层医疗机构执业行为,将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与加强医疗机构审批和规范化管理相结合,探索建立医疗市场监管的长效机制,防止和遏制非法行医出现反弹的势头。要通过专项行动,认真总结,查找根源,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附件:

1、2011年石狮市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2、2011年石狮市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一)

3、2011年石狮市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二)

附件1

2011年石狮市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专项

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蔡俊龙(市卫生局副局长)

成  员:谢金磐(市卫生局综合股负责人)

王建基(市卫生局医政股负责人)

黄凤亮(市卫生局公共卫生股负责人)

李炎芳(市卫生局审批股负责人)

蔡荣旭(市卫生局卫生监督所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医政股,具体负责专项行动工作,成员如下:

主 任:王建基(兼)

成 员:梁建莉 市卫生局医政股干部

李晓灿 市卫生局医政股干部

蔡美忍 市卫生局综合股干部

王自力 市卫生局公共卫生股干部

颜贻望 市卫生监督所干部


附件2

2011年石狮市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一)

单位(公章):

注:本表统计时间为专项整治开始至结束的相关数据。本表所指无证行医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市卫生监督所于2010年9底前报送市卫生局。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附表3

2011年石狮市打击农村非法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汇总表(二)

单位(公章):

注:本表统计时间为专项整治开始至结束的相关数据。

填表人:       联系电话:    填表日期: 审核人: 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7)

大辛庄镇鹿家庄村打击传销

工作方案

为继续加大打击传销工作力度,有效防止传销活动在我村的蔓延,从源头上铲除传销的土壤,维护我村经济社会秩序健康发展,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省、市、区打击传销有关工作要求,结合我村实际,特制定此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十七届三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发展、服务、和谐”为主线,以转变执法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全面深入地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为重点,努力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着力健全打击传销工作“打、防、控、管”长效机制,努力形成打击、预防、监控和监管的综合网络体系,严格执行《刑法》、《禁止传销条例》、《治安管理处罚法》,坚决打击传销行为。

工作目标:各乡(镇)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克服麻痹松懈思想和消极厌战情绪,采取有效措施,重拳出击,通过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三个目标:一是严厉打击我县范围内的传销活动,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控制,绝不能让传销活动在我县蔓延;二是保持高压态势,坚持露头就打的工作方针,不断加大打击力度,巩固打击成果,严防传销渗入和扩散,严防死守,防止传销蔓延;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抵制传销和积极举报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四是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着力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工作机制,最终实现我县无传销的目标。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及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支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行公务行为;

4、网络传销和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各乡(镇)要结合实际,确定外来人口比较集中的区域,如:城乡结合部、出租屋、宾馆、招待所等重点场所为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

三、具体措施

(一)将打击传销纳入日常工作重点,力求打早打小

各乡(镇)要加强领导,认真组织当地派出所、工商所和社区、村(居)委会等部门和单位,加强对本辖区内的传销活动的清理排查,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发动群众积极举报传销。把打击传销列入日常工作重点,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各村(居)委会要指定“打击传销工作”联络员做好摸排登记工作,对传销窝点发现一处查处取缔一处,力求做到打早打小,不留死角。对一次性发现多个传销窝点,涉及人员较多的,要立即向上一级政府和公安、工商机关报告,由政府牵头,组织力量进行严厉打击行动。

(二)整合执法资源,加强部门联动

各乡(镇)要加强组织领导,及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当地派出所、工商所等部门要发挥主力军作用,在有关部门和社区、村(居)委会的配合下,开展联合行动。对本辖区内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清查,捣毁传销窝点,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凡进入“黑名单”从事三次以上传销活动的传销人员,将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由公安机关进行治安拘留;凡为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而进入“黑名单”的,由工商部门按照《禁止传销条例》规定实施处罚。

(三)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

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是巩固打击成果,提高广大群众识别传销、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最终实现彻底消灭传销的目标。要按照《湘西自治州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工作意见》认真组织实施。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群管制度,要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随时保持畅通,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发现的传销活动,基层组织能迅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信息机制。各社区(乡镇)要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工商所要建立传销和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及骨干分子黑名单,派出所要建立违规房屋出租主黑名单和社区(乡镇)内出租屋、常住人员、外来人员基本信息台帐,使社区(乡镇)内的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执法部门能通过“信息平台”及时掌握有效线索,迅速捣毁传销窝点,清理传销人员,抓捕传销头目及骨干分子。

3、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乡镇)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印发“一封公开信”。公开信要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要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切实做到打击传销宣传工作进社区(乡镇)。要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欺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每个社区(村)要有一块宣传栏,内容包括《禁止传销条例》、地方政府打击传销公告、违规房屋出租处罚案例、打击传销的图片等。

4、建立责任明确和责任追究相结合的责任机制。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签订责任状,各乡(镇)要进一步完善打击传销属地管理责任制度,乡(镇)要与社区村(居)民委会签订责任状,公安局和派出所、工商局和工商所之间要签订责任状,责任状要以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为目标,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把打击传销工作纳入基层的综合治理工作,并列入年度工作目标考核内容。对达不到责任目标的,实施责任追究,确保“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的有效开展。

5、建立打击传销的监管及打击机制。各乡(镇)和社区 (村民)委员会要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工商所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各有关部门要措施到位、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政令畅通,形成协同打击传销的综合治理格局,并将打传工作纳入各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建立机构,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当前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从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传销的严重危害性,及时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建立相应联席会议制度,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要将此项工作纳入工作目标考核,层层签订责任状,使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真正取得实效。

(二)深入宣传,发动群众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充分发挥舆论宣传的导向和监督作用,努力营造打击传销舆论氛围。对取缔的传销中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媒体,加大曝光力度,公布处理结果,教育广大群众,震慑违法分子。要充分利用现有投诉举报网络,通过新闻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建立举报奖励制度。发挥各社区、村(居)委会基层组织和其他社团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广泛参与,形成全社会共同抵制、打击传销违法活动的氛围。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与配合

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性大。因此,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形成合力,严厉打击传销违法活动,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重拳出击,严厉打击非法传销

各乡(镇)要根据摸底情况,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开展对重点区域、重点行为、重点人员进行集中打击,要按照“抓头目、破网络、冻资金”的专项工作要求,坚决查处一批大要案件,摧毁一批传销组织,端掉一批传销窝点,抓捕一批传销头目,震慑传销违法犯罪活动,遏制传销高发势头,力求使工作取得实效。

(五)加强打击传销制度建设,建立健全打、防、控体系

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各部门要从讲政治、讲稳定、顾大局的高度,从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进一步增强使命感和责任感,树立长期作战的思想,建立健全“政府牵头,部门联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权责一致”的打传工作机制,特别要将建立健全上述“五个机制”认真落实到基层,发挥基层组织的作用,做到露头就打,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决不能让传销在我县蔓延和扩散,更不能向农村扩散。

(六)加强综合治理考评和信息报送工作

各乡(镇)要将打击传销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中,按照省、州有关文件精神的要求,做好我县打传目标考评工作。及时将打击传销和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乡镇)活动的工作情况上报县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发生因传销活动导致群众伤亡事件、暴力抗法、群体上访、发现传销活动规模达50人以上或抓获主要组织者或传销头目等重大事件,必须及时上报县打传办(联系电话:4265596),信息上报做到及时准确。

(七)总结评比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总结评比工作,认真总结经验,找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按照责任状内容对照检查验收。县人民政府在年底对在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中抓出成效的单位进行表彰

明光市打击传销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大对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我市的蔓延,切实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禁止传销条例》和滁州市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打防并举的方针,以打击一定要狠、整治一定要严、维稳工作一定要细、协同配合一定要有力为原则,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目标,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行动,全面清除传销活动土壤,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
  2009年目标任务:坚持露头就打,以摧毁传销组织、严惩传销头目为重点,使传销活动蔓延趋势得到控制;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远离传销,积极抵制传销和举报传销;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确保创建率不低于40%。
  2010年目标任务:继续保持高压打击态势,不断巩固打击成果,使传销活动得到有效遏制,辖区内无30人以上的传销窝点;全面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创建率不低于80%。
  2011年目标任务:传销活动基本消除,反复势头得到遏制,重点区域和重点部位的市场经济秩序、社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建立健全打击传销的长效机制,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全覆盖,力争实现全市无传销活动目标。
  二、工作重点
  (一)保持高压打击态势。坚决打击各种假借直销名义进行的传销活动。
  (二)严厉惩处违法行为。对以欺骗手段组织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传销的,以职业介绍、招聘兼职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对为传销提供经营、培训、货源、保管、仓储场所和人员住宿、网络信息服务条件的违法行为要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三)快查严惩首要分子。对在传销活动中以集资诈骗、限制人身自由、暴力抗法等首要骨干分子,要毫不手软地快查严惩,对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四)建立打防长效机制。以集中打击为重点,以实施综合治理为手段,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为目标,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工作机制。
  三、主要措施
  (一)提高认识,精心组织
  打击传销活动,是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任务,是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完善机制,加强检查督促,强化目标考核,确保顺利推进。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在各社区、传销人员聚集地、车站、广场等地张贴宣传画,散发《禁止传销条例》等宣传资料,要通过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宣传传销危害性的典型案例和国家打击传销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充分认识到传销活动的本质和危害,增强识别能力,积极举报传销行为,在全市营造对传销活动进行抵制、打击的良好氛围。
  (三)突出重点,集中整治
  加强重点区域防范,集中力量查处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社会危害严重的大案要案,务求摧毁传销网络;要加强整治传销多发区、易发区,着重对出租房屋、废旧厂房、城乡结合部以及宾馆、礼堂、会议室等公共场所进行清查。

(四)以防为主,建立日常监管长效机制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建立健全举报投诉、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区域协作、应急处置等一系列制度。对传销活动易发、多发场所,要加强巡查,定期清查重点区域,走访当地居民,及时发现违法苗头和动向。依托现代化手段,逐步建立打击传销监管网络,通过网络信息平台将传销组织及其头目、骨干分子汇集记录在案,及时掌握动态,交换信息。在充分发挥110、12315、市长热线等举报网络作用的同时,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从中梳理传销活动的案件线索。
  (五)全面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创建活动
  1.建立打击传销互动机制。以发放“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要将派出所、工商所、镇、街道、社区(村民)委员会的打击传销举报电话以联系卡方式向每个居民公布,以便保持畅通,使基层组织能快速掌握辖区内传销活动动态,力争把传销消灭在萌芽状态。
  2.建立打击传销宣传教育机制。各社区(村)要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要通过发放宣传单、张贴画报、图片、悬挂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使群众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
  3.建立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制度。将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范围。认真落实定期排查制度,由派出所通过户口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检查、社区(村民)委员会通过计划生育检查和常住人口访问的方式建立巡查机制,加强对传销的监控预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打击。
  (六)协调配合,共同推进
  打击传销活动牵涉面广,任务艰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各负其责,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要建立部门联络机制,确定联络人员,定期召开会议,加强信息沟通。
  四、组织领导
  市委、市政府成立市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委政法委、市监察局、市商务局、市教委、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地税局、市国税局、市广电局、电信、人民银行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
  (一)领导小组职责
  1.组织领导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
  2.研究决定全市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工作中的重大事项;
  3.依据《禁止传销条例》和省政府打击传销专项工作要求,安排部署打击传销重点工作。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负责落实领导小组研究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对全市打击传销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起草打击传销工作的有关文件,收集整理工作信息,编发工作简报,总结上报材料;
  3.督促检查各相关部门落实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
  (三)各相关部门职责及分工
  1.工商部门根据举报、投诉、市场巡查发现线索,及时集中组织打击以产品为载体的传销活动,及时移送涉嫌构成犯罪的传销案件;配合公安部门认定和查处传销组织实施的各种经济诈骗行为;并依法处理为传销活动出租房屋、提供活动场所的单位、组织和个人。
  2.公安部门负责对涉嫌犯罪的传销案件依法立案侦查,并加强对出租屋和暂住人口的管理。
  3.民政部门依据国务院《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对外地流入的参与传销的人员,因无力返乡向政府申请救助者,实施救助。
  4.综治部门负责组织协调各有关部门参与开展打击传销工作,并将打击传销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考评范围,牵头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
  5.教育部门要组织所属学校加强对在校师生的教育和管理,使广大师生自觉抵制传销,严防传销活动进入校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对受骗参与传销师生的解救工作。
  6.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通过各种有效形式,广泛宣传《禁止传销条例》,深入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本质,及时报道打击传销信息,公开曝光典型案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7.财政部门要对打击传销工作给予经费支持。
  8.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和责任追究力度,对打击传销工作领导不力、消极应付的,要依法依纪追究有关部门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监督管理不力,敷衍推诿,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行政监察对象,要依法依纪追究其纪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
  9.人民银行和各金融机构要积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对传销组织或经营者帐户查询、暂停结算、资金冻结工作。
  10.土地部门要加强对物业、房屋中介和租赁的管理,加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工作,协助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提供传销场所的单位、个人进行处理。
  11.劳动社会保障部门要通过提供就业指导、组织就业培训、拓宽就业渠道等方式,帮助下岗失业人员、毕业学生等群体实现就业、再就业,防止受到传销侵害。
  12.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把打击传销活动工作纳入城镇居委会、农村村委会综合治理范畴,组织各村民委员会和社区居民委员会积极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和反传销宣传教育工作,配合公安机关加强对辖区外来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的监管,教育各业主不得将出租屋租给传销人员居住,为执法机关打击传销活动提供信息,并积极参与清查传销行动。
  其他各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贯彻落实好领导小组安排的各项工作任务。

大辛庄镇鹿家庄村打击传销

工作方案

为确我村处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深入开展,建立健全打击和整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保持社会稳定,根据国务院《禁止传销条例》和省、市、区有关文件要求,现结合我村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这次专项打击和综合治理,实现两个目标:一是在短期内铲除辖区范围内的非法传销活动,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二是教育广大群众深刻认识非法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自觉抵制和检举揭发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定。

  二、打击重点

  (一)打击的重点行为

  1、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下同),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2、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人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3、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线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的传销活动。

  (二)打击的重点对象

  1、有黑社会性质和邪教性质的传销活动;

  2、传销活动的组织者、策划者、幕后指挥者和骨干分子;

  3、以限制人身自由为手段拉人入伙的传销行为和暴力阻碍执法公务行为;

  4、境外传销企业的网络传销活动。

  (三)打击的重点区域

  结合辖区实际,我村外来人口和出租屋比较集中,是打击传销的重点区域,要集中力量,对全村出租屋开展“拉网”式检查行动,开展全面清理和整治,发现一家,清理一家,巩固一家,防止反复。

  三、领导机构

  成立打击传销组织领导小组:

组 长:秦文清

副组长:王文锁 高五保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负责组织、协调、督促、办理有关日常事务。由宋万胜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工作人员由治安巡逻队成员组成。

  (一)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领导辖区各职能部门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工作;

  2.研究处理开展打击传销活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按照《鹿家庄村打击传销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涉及打击传销活动的其它相关工作。

  (二)办公室主要职责

  1.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对辖区开展打击传销活动专项工作进行组织协调;

  2.承担打击传销有关会议的具体组织工作,承担辖区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综合性调研的组织协调;

  3.协调公安、工商等相关部门打击传销工作;

  4.收集、整理打击传销工作信息,编发打击传销专项工作简报;

  5.村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四、完成专项行动时间

  办事处打击非法传销活动专项工作从4月15日开始至6月14日结束。分三个阶段进行。6月15日后转入日常监管和巩固提高阶段。

  第一阶段(4月15日至4月30日)为宣传动员自我排查阶段。开展广泛宣传教育,发动群众主动举报,密切掌握当地传销活动的情况;调查摸清传销人员聚集窝点或居住点,调查传销头目和骨干分子,同时做好群众来访工作。

  此阶段要认真开展出租屋的清理整顿和传销窝点的调查摸底工作。配合派出所要立即组织人员联合对辖区内的所有出租屋进行全面清查,做好出租屋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屋主姓名、工作单位、出租时间、出租途径、租金、联系电话等。同时,做好涉嫌传销窝点的摸底调查和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包括地址、居住人数及其姓名、屋主姓名和联系电话等。一经发现新的传销窝点,立即报告派出所或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

  第二阶段(5月1日至5月31日)为集中清查和联合打击阶段。配合相关部门对本辖区内传销和变相传销人员居住点、活动聚集点进行集中清查,遣散传销人员,查扣传销财物,捣毁传销窝点,惩办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查处传销案件。

第三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总结巩固成果阶段。在集中清查、联合打击的基础上建立健全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6月15日后转入日常监管和巩固提高阶段。要巩固打击成果,强化日常监管和建立健全群防群治的“打击传销工作”网络以及预警机制。利用村治安巡逻队加强对传销人员活动的监控,及时掌握传销人员动态;同时,要拟定巡查计划,组织人员对重点地段、重点部位加强巡查,常抓不懈,发现一户取缔一户,对已查处过的传销窝点要进行定期回访,防止传销活动回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传销违法活动的本质、欺诈性和对社会稳定的严重危害性,从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维护社会稳定、政治安定的高度,认识打击传销活动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依法查禁、取缔和打击传销活动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去掉麻痹和侥幸心理,实行区域管辖。实行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做到态度坚决,职责明确,分工明晰,措施有力、步调一致,始终保持严打态势,确保取得明显效果。

  (二)加强宣传,发动群众。要充分利用横幅,在辖区内宣传栏、建筑物显眼位置张贴、拉挂宣传标语等各种宣传渠道,大张旗鼓开展查禁非法传销的宣传教育活动,要深刻揭露传销的危害性、欺骗性,营造立体的宣传攻势,提高宣传效果。

  (三)加强部门之间的沟通和配合。打击传销活动是一项综合治理工作,牵涉面广,工作任务艰巨。从当前掌握的情况看,既有明目张胆开展传销的,也有打着正当经营的幌子暗地里搞传销的,传销人员大部分是外来人口,人员流动不稳定。因此,要加强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加强信息沟通,互相支持配合,共同做好案件查处和人员遣散工作。要加强对相关人员的说服教育,消除抵触情绪,预防和制止群体性上访或其它事件的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工作。为掌握工作进展情况,加强领导,要及时汇总打击传销活动的有关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上级部门。

  附:

打击传销宣传标语

  1.传销活动害人、害己、害家庭!

  2.认清传销危害性、切勿上当受骗。

  3.坚决取缔传销活动,维护社会经济秩序。

  4.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

  5.严厉打击传销活动,彻底铲除传销生存的土壤。

6.坚决杜绝传销违法行为!

鹿家庄村委会

2010年4月12日


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北海市公安局编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传销是指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被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者销售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的行为。

20世纪80年代传销传入我国后,一些不法分子利用传销进行非法经营,集资诈骗,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走私产品等违法犯罪活动。国务院1998年明确规定,全面禁止各种传销和变相传销行为。

这些变异的非法传销具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传销的商品价格严重背离商品本身的实际价值,有的传销商品根本没有任何使用价值和价值,服务项目纯属虚构;二是参加人员所获得的收益并非来源于销售产品或服务等所得的合理利润,而是他人加入时所交纳的费用。他们与国(境)外的“老鼠会”、“金字塔欺诈”如出一辙,实际上就是一种使组织者等少数人聚敛钱财,使绝大多数加入者沦为受害者的欺诈活动。参与群众交纳的费用完全被不法分子非法占有或支付上线的收益。多数不法分子仅将参与者交纳的费用的一小部分用于维持非法活动的运作,大部分早已转入个人账户,一旦难以为继或败露就携款潜逃。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平竞争,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国务院1998年发出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认为传销经营不符合我国现阶段国情,已造成严重危害,要求对传销经营活动坚决予以禁止,已经批准登记从事传销经营的企业,一律立即停止传销经营活动。

二、非法传销有哪些危害?

传销和变相传销不仅严重扰乱社会正常的经济秩序,而且还严重危害到社会稳定,对商业诚信体系和社会伦理道德体系也造成了巨大破坏。

(1)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传销和变相传销违法活动往往伴随着偷税漏税、制假售假、走私贩私、非法集资、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国家禁止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税收、消费者保护、市场秩序管理、金融、外汇管理等多个法律规定。

(2)给参与者及其家庭造成伤害。传销和变相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给其家庭也造成巨大伤害。

(3)引发刑事犯罪,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传销给绝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流落异地,生活悲惨,甚至跳楼轻生,还有一部分人员参与偷盗、抢劫、械斗、强奸、卖淫、聚众闹事等违法行为,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造成严重侵害。

(4)对社会道德、诚信体系造成巨大破坏。由于传销人员发展对象多为亲属、朋友、同学、同乡、战友,其不择手段的欺诈方法,导致人们之间信任度严重下降,引发亲友反目,父子相向,甚至家破人亡。

三、非法传销有哪些惯用伎俩?

现在,一些非法传销组织利用同乡、亲友或同学间信任度较高,以“同乡骗同乡”、“亲友骗亲友”、“同学骗同学”方式发展会员。前不久,报上刊登文章,称一名大四学生被同学所骗身陷传销,打算逃脱时不幸坠楼身亡。传销的惯用伎俩就是利用熟人骗熟人,对此,大家一定要提高警惕。

如何认清传销的真实面目?不要被“一夜暴富”所诱惑:比如,首先在传统的传销模式中,传销的利润来源不是靠零售产品而是靠“拉人头”“骗取入门费”和“团队计酬”等特定表现形式。其次,传销组织采取暴力和精神双重控制,使参加者很难脱离传销组织。不少人被“洗脑”后,深陷其中,不能自拔,对传销和变相传销理念深信不移。除此之外,传销组织还逼迫参加者发展下线,继续诱骗亲朋好友加入。同时,查获的传销活动通常都是无商品的销售。并以介绍工作为由,利用年轻人积极向上渴望成功的心态,掩盖非法传销的事实。“好工作”的诱惑是年轻人和学生被拉下水的第一帮凶。

目前,非法传销受害者中大学生逐渐增多。一些学生被传销组织“洗脑”后,丧失分辨能力,把目标瞄准同窗好友。同学之间信任度较高,且目前就业压力较大,涉世未深的大学生稍有不慎便身陷传销难以脱身。非法传销已经是一个社会问题,除了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传销的打击力度以外,学校和家庭都要加强教育,提高学生和各自子女防范传销的意识和能力,自觉远离传销。

四、传销者惯用的煽动性言辞

为了鼓动别人加入,传销中往往充斥着许多逻辑怪异,但又极具煽动性的言辞。比如,以暴利相诱惑时说:传销可以缩短你走向成功的路程,可以使你一两年内挣到几十年也挣不到的钱。你说你没钱,他会说,因为你没钱,所以才让你想办法赚钱。你说你没时间,他会说,正是因为你没有时间,所以才让你在很短的时间里赚到钱,然后浓缩你的生命,拥有更多的时间。

对于骗取亲友血汗钱的恶行,传销者用这样的怪论来开脱:这些钱毕竟是自己的亲友掏出来的,那么这个钱该不该赚呢?我看是该赚的。因为钱本来就是叫人赚的,谁来赚本无多大区别。如果钱印出来都埋入地下,不让人赚,岂不都成了废纸!

  传销者甚至为谎言这样辩解:谎言并不一定就是坏的,有时候我们甚至应该说,这个世界因为谎言而美丽。

  五、一旦被骗陷入传销陷阱如何自救?

  首先要沉着冷静。当发现自己被骗,一般人都会非常激动,这时一定要冷静下来思考对策。由于传销组织常采用欺骗和暴力手段摧残人的意志和精神,所以很多人会采取跳楼、绝食、撞墙等方式来表达自己的不满,希望大家不要采取这样的做法。因为传销组织的人为了赚钱不会讲任何情意,你做傻事,最终伤害的是自己。当然,不反抗并不意味着无所作为,一定要选择合适的机会逃脱。大家要相信一点,机会永远掌握在自己手中。当你陷入传销组织后,可以先仔细观察周围的环境,看能否找到可以利用的环境和人,然后伺机行事或报警。每一个人在陷入绝境时都会有一种求生的本能,关键在于自己能否把握机会。邪不压正,是永远的真理。

六、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的有关法律规定

目前,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主要依照1998年4月,国务院《关于禁止传销经营活动的通知》(国发[1998]10号),以及《刑法》第225条【非法经营罪】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和处罚。

工商行政管理、公安机关要地当地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密切协作,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非法经营活动。对于传销和变相传销活动,一经发现,坚决清理、取缔。对于传销人员,一律遣返原籍。对于涉嫌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的单位和组织者,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持有效批准文件通知开户银行在六个月内暂停其办理结算业务,各银行应予支持和配合。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对发现以“招聘”、“加盟”等欺骗手段将他人骗往异地,并诱导、胁迫其从事传销、变相传销活动,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依法处理。

从事传销和变相传销等非法经营活动:1.个人非法经营数额在五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一万元以上的;2. 单位非法经营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或者违法所得数额在十万元以上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罪】规定,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打击非法传销宣传资料
  一、什么是非法传销?
  非法传销,是指组织者或经营者发展人员,通过对发展人员以其直接或间接发展的人员数量或业绩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或者要求被发展人员以交纳一定费用为条件取得加入资格等方式牟取非法利益,扰乱经济秩序,影响社会稳定行为。
  二、哪些行为,属于非法传销行为?
  一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对发展的人员以其直接或者间接滚动发展的人员数量为依据计算和给付报酬(包括物质奖励和其他经济利益)牟取非法利益的。二是组织者或者经营者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交纳费用或者以认购商品等方式变相交纳费用,取得加入或者发展其他成员加入的资格,牟取非法利益的。三是组织者或者经营通过发展人员,要求被发展人员发展其他人员加入,形成上下关系,并以下线的销售业绩成为依据计算和支付上线报酬,牟取非法利益。
  三、传销给社会稳定造成严重危害的具体表现在哪些方面?
  一是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侵害多个法律客体。在传销活动中,伴随着偷税逃税、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走私贩私、非法买卖外汇等大量违法行为,不仅违反了国务院禁止传销的规定,还违反了市场主体登记管理、市场行为管理、金融、税务、外汇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二是传销给参与者造成经济损失的同时,也给其家庭造成巨大伤害。三是传销给大多数参加者造成血本无归,一些人员参与盗窃、抢劫、械斗、跳楼等违法犯罪活动,为社会治安带来了隐患、给社会稳定带来危害。四是传销人员以不择手段的欺诈行为,引发其亲友反目、父子成仇,甚至家破人亡的惨剧时有发生,对社会亲情、友情等社会关系和道德规范和道德体系造成了极大冲击。五是一些执法人员支持、纵容、包庇、参与传销,为传销保驾护航,成为腐败行为新的诱发点。
  四、非法传销的法律责任有哪些?
  违反《禁止传销条例》第七条规定行为的,组织策划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没收非法财务,没收违法所得,处50万以上20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介绍、诱骗、胁迫他人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以上50万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参加传销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
  对上述非法传销进行处罚时,可以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营业执照。
  五、为非法传销提供方便条件的,应如何处理?
  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货源、保管、仓储等条件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处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通知有关部门依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予以处罚。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8)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1、20XX年打击传销工作方案

各村(居):

为进一步巩固打击传销工作成果,严厉打击传销违法犯罪行为,实现创建“无传销村(居)”目标,确保全镇社会和谐稳定,结合陶乐镇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按照“政府牵头、工商促动、部门支持、村(居)参与”的工作模式和“派出所负责打击行动牵头、工商部门负责宣传防范教育牵头”责任划分机制,落实各项宣传、指导、监管措施,提高城乡居民的抵制传销意识,全力维护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努力建设平安和谐陶乐。

二、工作目标

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城乡居民对《禁止传销条例》、《直销管理条例》和《宁夏回族自治区打击传销举报奖励办法》的知晓率,营造全社会共同抵制传销、打击传销的良好氛围;激发村(居)民委员会、工商所、派出所、司法所以及物业管理机构的责任意识,加强对重点区域的巡查与监控,健全“打、防、控、管”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努力形成全镇无传销人员、无传销组织的工作格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10日前)。召开全镇创建“无传销村(居)”动员会议,安排部署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签订目标责任书。并开展调查摸底,为开展创建活动做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建章立制阶段(5月10日-8月31日)。各村(居)安排负责人制定具体工作方案。镇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制定会议制度;各执法单位立足本单位职能制定打击传销工作相关制度,各村(居)建立定期排查制度。各部门做到领导机构、工作计划和行动方案健全,为创建工作做好充分准备。

(三)全面实施阶段(9月1日-11月30日)。在村(居)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活动,建立群众、社区、职能部门之间的互动机制。对村(居)出租房屋、宾馆、饭店及外来人员进行摸底调查,建立信息平台,完善长效监管机制,实现全镇无传销组织、无传销网络、无传销人员,无传销村(居)覆盖率达到100%的目标。

(四)考核验收阶段(12月1日-12月15日)。对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进行考核,对创建工作突出的村(居)和个人予以表彰奖励。对协调不力、推诿扯皮、影响创建工作的部门和个人追究责任。

四、工作任务

(一)精心组织,完善责任机制。将创建“无传销村(居)”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范围,实行“一票否决制”。街道办事处与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社区与物业、派出所与社区民警、工商所与监管干部层层签订责任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无传销村(居)”活动有效开展。

(二)强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氛围。在车站、宾馆、饭店、学校、网吧、超市等公众聚集场所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标语和播放典型案例等方式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广大群众了解传销的真实面目,自觉远离传销,积极举报传销,使传销人员无藏身之地。开展“拒绝传销,从我做起,举报传销,人人有责”大型签名活动,引导群众远离传销。

(三)加强巡查,建立健全动态工作机制。在村(居)向各组(队)推行“五个一”即派发“一张联系卡”、建立“一个信息台”、发放“一封公开信”、签订“一份责任书”、构建“一个监管网”。以派发“一张联系卡”为内容,将派出所、工商所、乡镇(街道)、村(居)的联系方式和举报电话向群众公布,发动群众群防群控,及时反映和举报传销线索,建立村(居)、职能部门、群众之间的互动机制;把村(居)内出租屋、宾馆、饭店、公众聚集场所、常住人员、外来人员的基本信息登记造册,建立“台帐”,使村(居)内的基本情况一目了然。特别是对对外来暂住人口管理要做到“四知”,即:知道是什么人,在干什么活,有什么资金来源、主要有什么活动。实行定期“走访”、动态管理,一旦发现异常情况及时进行调查。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互通信息,掌握情况,建立线索收集和指挥协调为一体的综合信息平台,提高监控度和准确度。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9)

2011年-2012年度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打击传销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也是一项常抓常新的工作。2011年-2012年,我镇打击传销工作,在镇委、镇政府的重视和领导下,按照区打传办的工作布置,各职能部门紧密配合,真抓实干,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维护了社会稳定。目前,我镇未发现有传销组织活动。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1、镇委、镇政府的重视提升到新高度。镇委、镇政府高度重视打传工作,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镇委、镇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听取打传工作汇报,深入“无传销社区(村)”调研,部署打传工作。各打传职能单位认真落实镇委、镇政府的部署,把打传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政府牵头、综治组织、部门协作。特别是作为打传工作主力军的派出所和工商所,在每次打传行动中都能做到紧密配合,步调一致,做好清查工作。

2、抓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我镇继续致力抓打传工作方法方式的创新,不断提升打击传销效能。一是公安部门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工商部门继续狠抓网格化监管。严格落实属地监管责任制,实行分片包干,将打传工作和查处各类经济违法违章行为齐部署、齐落实,落实到分管领导、责任岗位和具体人员,使查处传销和经济违法违章行为的执法力量

遍布城乡,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消灭一宗;三是继续加强打传信息化建设。大大提升打传工作效能。

3、抓查办大要案。我镇公安、工商部门紧密合作,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查办传销特大案件,形成强大的威慑力,使传销头目与传销骨干“闻风丧胆”、“无处遁形”。二是严防“死灰复燃”,对提供给传销人员居住及培训的出租屋进行停水停处理,坚决立案处理。

4、抓宣传教育攻势。今年以来,我区采取多种形式发动

宣传教育攻势,努力营造共同抵制、共同打击传销的社会氛围。一是抓好传销易发人群的宣传。针对在我区活动的传销人员,绝大部分为外省人员的状况,除了传统的挂横幅、派传单、贴海报等手段,还充分发挥电视媒体、群发短信等受众广、影响大的优势,加大宣传攻势,增强宣传效果;二是教育社区(村)广大群众拒绝传销。充分利用各社区(村)宣传平台,用居民、村民喜闻乐见的方式揭露传销的运作模式、常用手法、诈骗实质,鼓励他们发现可疑情况及时举报,并警示广大出租屋屋主不得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居住;三是做好被查传销人员的思想转化工作。对一般受骗上当传销人员,向其派发打传宣传资料,举办临时学习班,帮助他们搞清楚直销与传销的区别,了解执法部门的高压打击态势,使他们自觉脱离传销组织。

二、下一步打击传销工作设想

尽管我镇打传声势浩大,措施得力,成效明显,但由于我镇毗邻**x,传销活动容易滋生蔓延。因此,打传工作仍是我镇

一项长期性、艰巨性的任务。今后,我镇在巩固打传工作成果的基础上要围绕建立长效机制,以创建“无传销社区(村)”为重点,扎实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1、统一认识,健全长效机制,把创建活动作为今年打击传销工作的重点。传销是经济领域的“邪教”,是破坏社会和谐的“毒瘤”。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就是要在政府职能部门与基层居(村)委自治之间形成联动协作,建立群防群治,综合治理传销的格局。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符合中央方针政策,符合打击传销的要求。

打击传销工作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村)”活动中,要形成党委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基层具体落实,社会群众广泛参与,协作推进的工作格局。一是各级党政要高度重视,成立专门领导机构,把创建工作纳入建设“平安和谐社区”内容,与创建“无毒社区”、“文明社区”、“红盾服务维权进社区”等活动紧紧联系起来,努力形成互相促进的局面,并在财力上给予保障。二是职能部门密切配合。明确综治、公安、民政、工商等部门的责任分工,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三是层层落实创建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层级签订责任书,实行责任制。社区领导小组包街道,社区干部包片区,居民组长包楼层租户。一包到底,不留死角。

2、坚持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着力提升创建实效。一是结合宣传创建工作机制。要在落实以“五个一”为主要内容的工

3、坚持预防为主,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创建氛围。针对传销的欺骗性、隐蔽性,在创建活动中,要注重加强宣传教育,提升群众自我防范抵御传销的能力。一是建立社区(村)宣传阵地,通过发放传单、张贴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宣传栏等方式,公布典型案例,揭露传销欺骗手法,介绍防范措施,让基层群众不要出租房屋给传销人员,让外来群众自觉拒绝传销,让受骗群众主动脱离传销。二是搭建移动宣传平台,提示信息,开展抵制传销、拒绝传销宣传。三是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揭露传销的危害和骗人的事实,表明政府打击传销的决心,提高群众的防范意识。四是继续开展宣传进社区、进农村、进工厂、进学校、进市场、进家庭“六进”活动,促使全社会广泛参与,人人皆知。

4、积极开展打击传销犯罪活动专项行动。专项整治是打击传销的主要手段,全镇要认真贯彻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集中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把打击传销专项行动的重点,由原来的以清查驱赶为主转变为以刑事打击为主,工作方式由公安机关配合工商机关开展整治为主,转变为以公安机关侦办传销经济案件为主。公安机关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坚持露头就打,积极破获传销案件,抓上线,打头目,狠狠打击传销犯罪活动,震慑传销组织。

5、完善打击传销工作制度,促进打击传销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一是完善督查考核工作制度,修改评分规则,更科学有效地开展督查考核及地区分类监管;二是建立打击传销工作激励机制,对打击传销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进行奖励,提高一线执法人员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性;三是进一步推动政府将打击传销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强打击传销的人力、财力、物力保障。

打击传销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和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全面持续和谐发展的一项长期、艰巨而重要的任务,我们一定要以建设和谐湛江和科学发展观统领打传工作,按照区委、区政府和市打传办的统一部署,坚持不懈地开展打击传销工作,为推动我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二十日篇二: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总结

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

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总结

在“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即将来临,为进一步加大打击传销宣传教育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许昌市打击传销工作的深入开展,巩固和扩大全市创建“无传销城市、无传销社区”成果,提高消费者自觉抵制传销活动的意识,全面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结合我校工作实际情况要求,开展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系列活动。现总结如下:

一、成立组织

1、根据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文件精神,成立了打击传销进校园工作领导小组,由韩发亮校长负责全面工作,小组其他成员负责日常工作。

组 长:韩发亮

成 员:耿伟峰 郑保营 娄桂荣 董改青 各科室主任

二、加大宣传力度

1、利用led屏显示、报栏张贴、专题展板制作和校园广播等方式全方位宣传打击传销进校园活动,加强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教育、法制教育。

2、发放“公开信”和“倡议书”,组织“拒绝传销从我做起”班 级签名活动。制作班级宣传手册,组织学生开展“揭露传销真相,戳穿美丽谎言”反传销自愿签名活动。

三、举办以“远离传销”为主题的专题讲座,宣传《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知识,使师生了解非法传销的欺

诈本质,明确传销活动系非法活动,增强抵制各种诱惑自觉性,同时要求若发现不法分子在进行非法传销活动,及时报警或向学校报告。

四、利用主题班(队)会分析典型案例、发布警示提示,揭露传销和变相传销的表现形式、惯用手段、变化特点以及传销的欺骗性和危害性,揭露传销的骗人害人本质,提高学生区分直销和传销、识别防范传销的能力,使学生牢固树立远离传销的思想意识,并监督家长不参与传销。

许昌市特殊教育学校2016年3月16日 篇三:2011年打击传销工作总结4 microsoft word 文档

2011年银环社区打击传销工作总结

银环社区在上级领导的带领下,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具体部署,结合本社区实际情况,采取有力措施保持打击传销高压势态,社区内没有出现传销或变相传销的违法行为,取得较好的工作效果,我们的具体做法现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认真落实打传工作责任制

社区成立打传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对打传工作统一部署、统一指挥,确保打传工作协调一致,目标一致,发挥最好工作效果。街道领导多次亲自组织专门会议,分析打击传销工作形势,组织制订专项行动方案并以文件的形式下发。特别是在打击传销专项大行动中,领导更是亲自研究行动方案,并与其他职能部门领导亲临第一线指挥。社区领导带领委主任通过认真学习、贯彻落实国务院《直销管理条例》和《禁止传销条例》,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履行属地管理职能。严格落实岗位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坚持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做到态度坚决,部署周密,措施得力,始终保持严打态势。一年来,我社区打传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取得了明显效果。

二、 设立机构,加强巡查和监管。

我社区专门成立了由社区书记赵红菊任组长,社区副主任赵淑杰、片警李绍权任副组长,社区副主任王笑怡、闫玉敏、王静、王冬梅、李翠华、周妍希、李晋达、王丽、赵淑

杰为成员的银环社区打击传销领导小组成员12人以及社区防控人员5人,加强日常的巡查和监管。打传领导小组实行每天24小时值班,随时接受投诉,随时出动查中。切实落实街道“打击传销联系卡、打击传销宣传单、打击传销公告、打击传销责任状、打击传销责任书”的五个一工作,建立打击传销的群众、社区、街道之间的互动机制。将打击传销领导小组联系方式和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公布给每个居民,以便随时保持联系,实行群防群治群管制度。使群众能及时快速反映在日常生活中发现的传销活动,及时掌握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动态,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领导。

三、 责任到人,划分区域,层层落实“打传”工作方案。 齐抓共管,层层落实,让传销无立锥之地。将打传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范畴,建立起“共治、共管、共建”的工作机制。按照打击传销属地管理原则,将打传责任分解落实到基层,社区主任包楼包户,一包到底,布下天罗地网的防线,使得传销无立足之中。

四、 找准薄弱环节,强化出租屋管理。

为加强管理,社区与出租房房主签定打传工作协议书,有效推动打传工作的开展。

我们认真分析总结了以往打传的经验,针对出租房屋、闲置房屋便于传销分子藏匿的特点,对多年闲置房屋进行清理排查。社区对症下药,加强出租屋管理,从源头上卡住传

销的软肋,使出租屋主不想租、不敢租、不能租屋给传销人员,彻底铲除了传销和变相传销赖以生存的土壤。

五、 打教结合,彻底消灭传销

首先是充分发挥舆论作用,全面构筑打击传销的思想阵地。社区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发放宣传单、及宣传手册等形式,全面加强宣传攻势,使打击传销和变相传销举报电话街知巷闻、深入群众。社区通过印发给群众的“一封公开信”,加强对常住人口、外来人口、出租屋主的宣传教育工作。公开信着重宣传国家打击传销的坚定决心和法律、法规、政策。我们还利用典型案例向群众介绍传销组织、传销人员的诈骗手法、操作方式及受骗群众心理,彻底揭露传销坑人害人的诈骗本质,使辖区内群众能深入了解传销的危害,自觉远离传销,主动举报传销。打击传销及建立无传销社区工作,对于我们银环社区来说是在不断摸索、学习、借鉴他人成功经验中开展的。虽然我们做了一些工作,但是距离上级文件精神和上级领导的要求有一定的差距,我们决心借此次上级领导检查打传工作的契机,取人之长,补己之短,找准差距,迎头赶上。在有成功作法中,要百尺竿头,更进一步。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0)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一)

  为扎实开展**年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强力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实现标本兼治、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和根治传销的目标,按照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要求,结合街道打击传销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打击传销工作会议精神,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持续强化和完善各项工作机制、体制,落实格监管,巩固整治成效。要严格防范、控制传销活动反弹,严密防控、及时打击各类传销活动。

  二、工作措施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制。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各社区要成立以社区主任为组长的打击传销专项整治领导机构。社区居委会主任作为第一责任人,负责对本辖区内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协调和领导;社区干部、社区信息员要分片包干;明确责任,联合打击,使打击传销工作落到实处,从根本上铲除辖区传销窝点。

  (二)全面排查传销窝点。各社区要安排辖区居民小组、信息员力量,对本辖区进行深入排查,掌握各居民点的房屋闲置情况,特别是对出租房屋、流动人口要作为重点,充分发挥社区信息员的力量,积极开展“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及时了解辖区居民点的居民情况,建立出租房、流动人口登记册。对外地口音的年轻人员、上班时间三五成群出入人员作为重点进行监控,各社区要对房屋出租者签订责任书,确保辖区内无一起为传销活动提供住宿、讲课等便利条件行为的发生,从根本上铲除传销活动赖以生存的土壤和空间。切实掌握传销窝点的数量、规模,及时向街道打传办反映,清除不安定因素。

  (三)大力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对居民区的私人房屋首先利用社区居委会的力量多宣传教育引导房主,对出租自己的房屋时要鉴别清楚租住人的身份,鉴别不清的,不得出租。告诫出租者一旦出现问题是负法律责任。同时,利用宣传栏、标语等形式,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形成社会参与、源头治理、共同抵制打击的良好局面。

  三、时间安排

  (一)清理摸底阶段(3月20日——4月27日)。各社区要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建立健全打击传销工作组织。广泛宣传打击传销的各项工作措施和工作要求,公布举报电话,动员群众积极参与。社区要于3月24日前上报打传包保责任区域名单、具体到小区、楼栋,联系方法。

  (二)清查整治阶段(3月28日——4月10日)。各社区组织开展对各项传销活动场所的全面清理整治。重点放在取缔窝点和遣返传销参与人员上。对从中发现的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坚决立案查处,对上当受骗群众实施解救。在打击传销工作中,各社区先自行组织清理,对清理难度比较大的传销窝点和各类传销人员要及时上报街道打击传销领导小组,由街道组织集中打击活动。各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登记拍照存档,为全面建立传销人员信息库奠定基础。

  (三)巩固成果阶段(4月11日——4月21日)。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经验做法,根据清理、打击活动中发现的各类问题,建立健全各项长效防控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坚定信心。各社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明确打击传销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一项重点工作和长期任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具体体现,以高度负责的态度,扎实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二)认真部署,落实责任。社区、各单位要按照打击传销工作整体安排,研究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明确打击传销重点,阶段性目标,实施步骤和保障措施。逐级落实责任制和过错追究制,切实把工作落实到位。

  (三)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各社区要针对传销活动特点,积极探索建立区域性的协作机制,组织社会各方面力量,共同做好打击传销工作。

  (四)加强信息沟通与反馈。街道、社区应建立有效的信息沟通机制,及时通报案件线索、工作动态,研究解决重大、突发问题,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信息畅通。各社区建立每天巡防制度,实行零报告制度,每天下午五点前将清理情况书面上报街道打传办公室,电话**。

  打击传销工作方案(二)

  为深入开展打击传销违法犯罪活动,切实维护我场经济秩序和社会和谐稳定,根据《省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方案》的总体部署,政府决定于现在开始到10月底在我开展打击传销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综合治理与标本兼治相结合、日常监管与专项行动相结合、宣传教育与开展“双创建”活动相结合的方针,充分运用行政监管和刑事打击双重手段,坚决打击各种形式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二、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行动,群众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的能力明显增强;防范和打击传销活动的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无传销社区(村)”、“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覆盖面达到100%,使传销活动在我得到有效控制,最终实现全无传销的目标,确保我经济社会的安全与稳定。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和查处社会危害大、民众反映强烈的传销大案,深挖和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二)坚决取缔以介绍工作、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住地非法聚集,并限制人身自由的“拉人头”式传销行为。

  (三)重点惩处打着职业介绍、招聘兼职及营销培训等幌子,诱骗学生参加传销的行为。

  (四)严厉查处为传销提供房屋等便利条件的行为。

  四、时间安排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年8月份)。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对打击传销工作进行详细安排与部署,明确责任分工并签订工作目标责任状,迅速组织专门执法力量,对辖区内传销组织、传销活动、传销人员、传销窝点、传销类型等基本情况进行调查摸底,排查案件线索,深挖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年9月1日—10月10日)。各级打传办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加强配合,密切协作,联合作战,形成合力,以端窝点、摧络、抓头目,查出租为重点,集中力量查办大要案件,摧毁传销络,严惩传销组织者、领导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

  第三阶段:总结考评阶段(年10月10日—10月20日)。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巩固前段工作成果,总结和推广打击传销工作中的有效做法和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打、防、控”相结合的打传工作机制,防止传销死灰复燃。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部门对各县区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各县区要于10月20日前将本地区开展专项行动情况报送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任务措施

  (一)保持打击传销的高压态势,挤压传销活动空间。各级公安、工商部门要密切配合,以打击“拉人头”式的传销为重点,加大专项整治力度,认真开展案件查办工作。端窝点、摧络、抓头目,集中查办一批涉及地域广、参与人员多、涉案金额大、社会危害严重的传销要案;严厉查处一批诱骗农民工、在校学生参与传销,限制受骗群众人身自由,危害人身安全的传销案件;依法严惩传销组织者、策划者和骨干分子,对小规模的传销活动抬头就打,决不手软。同时要严厉打击教唆、煽动、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以及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杀人等严重刑事犯罪行为。

  (二)突出重点,集中整治。通过初期的排查摸底,深入社区(村)、街道、学校,特别是要对城乡结合部、流动人员聚集、出租房屋较为集中等重点地区,明察暗访,发现传销活动规律、重点部位,查找传销案件线索、排查传销隐患、确定打击重点,加大对传销活动长期存在或反复发作地区的整治力度。通过开展阶段性的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清理、彻底摧毁传销居住和授课场所,坚决遏制传销特别是“拉人头”式传销活动。

  (三)加强对流动人口和出租房屋的管理,不给传销以立足之地。公安机关和社区街道办要加强暂住人口登记和查验工作,按照“谁出租、谁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社区人口管理作用,强化流动人口管理,全面实行出租房屋备案登记和签订治安责任书制度,严防传销利用出租屋聚集人员、从事传销活动。对为传销人员提供住宿、培训场所以及货物仓储等条件的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依据《禁止传销条例》严厉查处。

  (四)健全传销人员档案。各级工商部门要完善传销组织者、经营者和骨干分子的档案工作,将所有的传销组织列入“黑名单”,加大监控力度,实现精确打击,并与传销人员来源地区的政府及有关部门取得联系,将传销组织及传销人员的“黑名单”发回源地,共同教育遣返传销参与人员,有效瓦解和摧毁传销组织络。坚持定期发布《传销违法警示公告》,提高群众识别能力。

  (五)预防为主,标本兼治,深入开展“双创建“和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按照《省创建“无传销县区”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全面深入开展“无传销社区(村)”和“无传销县区”创建活动,并把这一活动规化、制度化、持久化。逐步健全对传销活动的“打、防、控”体系,进一步完善工商、公安和街道(社区)“三位一体”的打传机制,全各社区建立由管片民警和工商人员组成的打传执法,做到民警执勤进社区、工商人员检查进社区。要深入开展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避免在校学生受骗参与传销。要逐步建立校园防范传销联络员制度,及时掌握校园传销动态,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防控。

  (六)进一步加大社会宣传力度,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防范传销的意识。充分利用各种新闻媒体,采用张贴宣传画、设置宣传板(栏)、出动宣传车、发放宣传资料、刊登公益广告、群发手机短信等形式,大力宣传这次专项执法行动的目的和意义,宣传和讲解相关法律知识,叫响“拒绝传销,人人有责;打击传销,共铸和谐”的口号,深刻揭露传销违法犯罪行为的危害性,提高广大群众识别和自觉抵制传销的能力;建立传销警示提示制度,及时向社会发布打击传销重要事项;建立举报投诉机制,公布打击传销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及时处理群众举报和投诉。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级政府要充分认识打击传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坚决克服和纠正各种畏难、厌倦、无所谓等思想观念,强化责任落实。要将此项工作做为整顿和规范场经济秩序的重点工作坚持不懈的抓好。政府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各县区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打传领导小组,加强本辖区打传专项行动的组织领导,调整充实执法力量,完善工作机制,坚持打防结合、综合治理、常抓不懈的工作态势,坚决遏止传销活动在我的滋生和蔓延。

  (二)明确任务,各司其责,抓好落实。各县区党委、政府及打传成员单位要依照《禁止传销条例》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按照“全统一领导,地方政府负责,部门指导协调,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和“打防并举、标本兼治”的方针,强化责任,将打击传销工作做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主要内容,对专项行动进行全面部署,逐级分解任务和落实工作目标,确保抓出成效。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运用各自的职能优势,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协同作战。

  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要将打击传销工作内容纳入“平安建设”及社区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范围,落实“一票否决”制度。

  2.工商管理部门要认真履行打传办的工作职责,加强打传工作的沟通协调,并在职能范围内做好各种传销行为和为传销活动提供便利条件行为的查处,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予以配合,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3.公安机关要在职责范围内对涉嫌组织领导传销罪或非法经营罪的传销案件,在传销中以介绍工作或从事经营活动等名义欺骗他人离开居所地非法聚集并限制其人身自由行为以及其他扰乱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进行查处,重点打击“拉人头”式传销行为,认真开展传销犯罪侦破工作,力争侦破一批大案要案。

  4.监察部门要加强监督。对打传工作领导不力,实行地方保护,玩忽职守、消极应付甚至失职渎职行为要予以查处;对监督管理不力、相互推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包庇、纵容、支持和参与传销的,要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5.教育部门负责指导、督促学校做好对教职员工和学生的宣传教育,加强就业指导,防止传销组织向学校渗透,深入开展好防止传销进校园活动,引导在校学生识别、防范和抵制传销。

  6.民政部门要积极参与指导社区居委会和村委会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社区出租房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监督,做好传销的预防和查禁工作,对被骗参加传销生活无着落、需要救助的特殊群体进行救助和善后护送。

  7.财政部门要做好打传经费的保障工作。

  8.城镇街道、社区、农村村委会要在当地政府统一安排指导下,建立群防群控治理机制,加强宣传教育,详细掌握辖区房屋出租及流动人口基本情况,并做好登记工作。及时举报传销活动,协助工商、公安部门做好案件排查、调查等工作。

  (三)加强防范,切实做好维稳工作。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1)

镇政〔2012〕26号

城关镇打击传销“皖剑2012”行动方案

为切实加大对我镇非法传销活动的打击力度,努力维护当前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和经济秩序,根据全国、市、县打击传销专项行动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重点

(一)重点区域。以近年来传销违法犯罪活动案件反复发作、群众举报集中区域为重点,重点为老城区各小区、城乡结合部等。

(二)重点对象。重点打击以“拉人头”式的传销和利用互联网实施的传销违法犯罪活动。

(三)重点人员。重点打击以下人员:一是传销违法犯罪活动的实施者,包括组织者、领导者、骨干分子;二是相关暴力犯罪的实施者,包括采取暴力、胁迫等手段限制、侵害被诱骗群众人身自由、人身权利的人员,组织传销人员聚众滋事、暴力抗法的人员;三是为“拉人头“式传销提供场所的房屋中介和出租房主,以及明知系传销活动而仍为其提供宣传、网站设计和维护、非法宣传材料印刷、销售等协助的单位和个人。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我镇打击传销工作的组织领导,设立城关镇打击传销“皖剑2012“行动指挥部(简称指挥部),负责统一协调、指挥专项整治工作。由镇党委副书记左国成任指挥长,镇党委委员、政法书记孙太祥,镇党委委员、副镇长李永任副指挥长,镇党政办、镇综治办、工商局直属分局、城关各工商所、各派出所等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职责分工

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各方联合行动”的原则,在镇打击传销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工商、公安等各有关部门通过明查暗访、日常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等方式组织开展清查行动。

(一)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打传办):把握全镇打传工作情况动态,组织工商、公安等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单位开展打击传销工作。

(二)各工商所(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对打击传销工作的指导和督查,依托举报网络体系,注意发现案件线索和传销苗头,发现问题迅速组织力量依法查处,对涉嫌犯罪的案件要及时移交公安或司法机关处理,对重大传销组织和线索的查处要提请公安机关提前介入,防止犯罪嫌疑人脱逃。

(三)派出所:要依法严厉打击以传销、变相传销等犯罪活动,加强对外来流动人口、暂住证及出租屋的管理。对利用出租屋聚众搞非法传销活动的,要坚决清除;对从事非法传销活动的人员一律不准办理暂住证,已办的予以收缴;加大对违法出租行为的处罚力度,严禁任何单位或个人为非法传销行为提供经营场所、培训场所、仓储和人员食宿等条件;严惩一批非法传销活动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摧毁传销网络;严厉处置暴力抗法和由非法传销引发的盗窃、抢劫、非法拘禁及跳楼、跳河等恶性刑事案件,并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传销人员的遣返工作。

(四)各办事处、居委会:负责配合做好摸底排查和加强对外来暂住人口的登记管理工作,并配合辖区公安派出所、辖区工商分局查处传销窝点。同时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外来流动人口、出租屋的治安登记管理工作,创建无传销居民居住区。认真做好打击传销的宣传教育及相关信息收集上报工作。

三、工作步骤

打击传销“皖剑2012“专项行动自发文之日开始,至11月30日结束。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摸排、准备阶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结合本辖区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同时,要以工商、公安为主体,办事处、居委会共同参与,深入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摸排,准确掌握本辖区的传销组织、窝点、人员、活动区域,及时沟通,共同研判,确定重点打击对象和重点防范目标。

(二)集中打击阶段(5月21日至6月30日):

1、开展集中清理整治。各办事处、居委会要密切配合工商、公安部门,对明确的重点区域进行整治,铲除传销窝点,惩处组织者和骨干分子,巩固工作成果,防止回潮、反弹。

按照上级部署,5月21日至25日、6月21日至25日为全省统一开展“I号会战”和”II号会战“的重要时段。在此期间,各办事处、居委会要组织人员、深入辖区进行仔细排查。

2、开展集中宣传活动。按照县打击传销工作部署和县打传办要求,各办事处、居委会要认真开展宣传活动。重点宣传新形势下传销活动的特点,提高广大市民识传、防传、打传的能力。

(三)全面创建阶段(7月1日至10月31日):在此阶段以开展无传销创建活动,落实全面管控措施为主要任务,各办事处、居委会要重点开展出租屋和流动人口规范化管理工作,巩固并持续推进“无传销社区”创建活动开展。

(四)巩固提高阶段(11月1日至30日):要全面总结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经验和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度措施,不断巩固整治成果,推进打击传销工作继续深入开展。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巩固打击传销工作网络建设。巩固镇打传办与“110”、“12315”、各位联络员打传平台建设。

(二)继续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开展“创建无传销社区”活动是落实基层监管责任、建立基层传销防御体系的重要举措。

(三)加强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管理。制定流动人员、出租房屋的暂行管理办法,依法对流动人员、出租房屋进行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强管理,全面准确掌控辖区内的流动人员、出租房屋情况,作详实登记,对可疑有传销活动的地方要进行排查,在及时汇报的同时,做好前期宣传教育工作。

(四)营造强烈的打击传销声势氛围。新闻单位要制定具体的宣传方案,进行形式多样的正面教育,及时报道打击传销工作情况,曝光典型案例,提高防范和辩别传销的意识和能力,切实从源头上提高人民群众应对传销的免疫力。要抓好对传销者的教育及思想转化工作,让受骗上当的传销人员脱离传销组织,放弃传销活动;让转化变好的传销人员以身说教,转化和带动其他传销人员离开传销组织,努力形成对传销活动“人人抵制、人人揭露、人人喊打”的强大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落实工作责任。各级执法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打击传销工作,严格落实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健全日常监管、综合执法和应急处置机制。

2、提高执行力,务求落实到位。严格落实打击传销工作的任务和要求,务求落实各项工作制度,使打传工作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

3、加强监督检查,搞好协调配合。各成员单位要落实打击传销工作“一把手”负责制,加强对本辖区打传工作的监督检查,要充分履行职责,密切配合。

城关镇人民政府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五日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2)

2020打击治理电信网络违法犯罪工作方案

为有效遏制我镇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以下简称“电诈犯罪”)案件高发态势,进一步深化平安建设,根据《市2020年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方案》(合平联办[2020]1号)以及肥平联办[2020]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电诈犯罪形势,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联席会议工作部署,发挥共建共治共享优势,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不断提升我镇防范和打击电诈犯罪能力和水平,努力实现2020年电诈犯罪有效遏制,发案在全镇处于较低水平,全镇打击治理电诈犯罪体系初步形成;2021年电诈发案出现拐点,打击治理电诈犯罪痛点、难点得到有效解决,全镇打击治理电诈犯罪体系进一步完善;2022年建成全镇打击治理电诈犯罪体系并巩固完善。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全镇打击治理电诈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党委委员任领导小组组长,综治办主任、派出所所长任副组长。综治办、宣传办、财政分局、中心校、法庭、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分局、大建办、经发办、城管执法分局、税务局、邮政、汽车站、电信、移动、联通、各村(社区)为领导小组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综治办,综治办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全镇打击治理电诈犯罪整体推动。

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分别成立打击治理领导小组,根据镇上工作方案,制定工作方案。各成员单位要把防范治理电诈工作纳入年度工作内容。

三、治理重点

(一)对“网络购物诈骗”“盗用QQ诈骗”、“刷单兼职诈骗”、“贷款诈骗”、“网络投资平台诈骗”开展精准防范宣传。

(二)对盘踞在我镇的电诈窝点开展摸排打击,重点对隐藏“网络购物诈骗”、特“贷款诈骗”、“网络投资平台诈骗”、“收藏品、文物”、“婚恋网站”、“推荐股票”、“大宗商品交易平台”等电诈窝点的楼宇开展排查。

(三)对侵害我镇人民群众利益的“网络购物诈骗”、“盗用QQ诈骗”、“刷单兼职诈骗”、“贷款诈骗”、“网络投资平台诈骗”等电诈犯罪组织开展跨省、跨境打击。

(四)对新出现的电诈犯罪手段及时通报预警,第一时间开展防范宣传。

(五)对电诈犯罪涉及的资金流、信息流开展“一案双查”,及时堵塞我镇防范漏洞,开展技术反制。

四、工作措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

综治办:充分运用通报、约谈、挂牌整治等督导形式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将电诈案件列入可防性案件开展治理,纳入平安考核。

宣传办:组织开展全镇反电诈宣传工作,统筹协调全镇媒体媒介、网络网站开展宣传,协调电影院、社区电影放映队等,在电影、网络视听节目放映前播放反电诈宣传视频;指导、扶持反电诈防范宣传的艺术创作生产。对不良社交网络平台、欺诈类APP、恶意二维码、钓鱼网站监测清理整顿。

财政分局:组织开展全镇财务人员反电诈防范宣传,将反电诈防范宣传纳入财会人员培训必修课;为打击治理电诈提供经费保障。

中心校:组织学校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活动,提高中小学生防骗意识和能力,通过“小手拉大手”带动家长;组织县属职业院校进行精准宣传。

法庭:依法从严惩处电诈犯罪,强力追赃挽损,提升诉讼质效,确保案件审判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高度统一。

派出所:负责加强本地电诈窝点打击和清查;强化出省、跨境打击电诈窝点;统筹电诈上下游犯罪打击工作;研究电诈犯罪规律特点、关键节点,定期发布电诈犯罪预警通报;提供更新防范宣传相关素材。

城管执法分局:协调配合街面宣传工作。

大建办:认真落实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制度,并共享登记备案信息;指导、监督、协调全县物业管理公司进行防范宣传;加强房地产中介行业监督管理。

市场监管分局:通过适当形式对企业法人、股东、高管开展电诈防范宣传。依据职能加强公司企业监管,摸排涉嫌电诈犯罪公司、网络平台,坚决查处其中违法违规公司企业,及时向公安机关移交涉嫌犯罪的案件和线索。

税务局:对企业法人、财务主管、报税人进行电诈防范宣传。

邮政公司:组织对快递人员进行电诈防范宣传。

汽车站:在公交车、公交站台、公交移动电视开展反电诈防范宣传。

电信、移动、联通:根据打击治理电诈犯罪工作小组统一安排,发送防范宣传公益短信。健全完善网址号码封堵机制。落实电话实名制要求,对新兴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及早发现堵塞风险漏洞。组织外包业务、各类专线、中继线路、呼叫中心、数据中心、网络资源代理商开展自查自纠,严格自律,严防被诈骗分子用来传输诈骗电话。为预警拦截提供便利和技术支撑。

镇政府对辖区打击治理电诈犯罪整体工作负责,统筹部署形成打击治理整体合力。压实村(社区)属地管理责任,发挥村(社区)人熟、地熟、环境熟的优势,对辖区居民区、写字楼、企业、学校、广场路口等重点区域开展地毯式宣传,做到电诈防范宣传不留死角;同时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人群做到精准宣传,使其入脑入心,提高群众的防骗意识。

(二)营造浓厚氛围

1.开展调度。2020年1月,镇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召开全镇打击治理电诈犯罪调度会议,部署2020年打击治理专项工作。

2.开展为期三个月集中防范宣传活动。2020年2月至4月,镇村上下联动,各成员单位立足本职积极参加,扩大宣传覆盖面增加频度,通过揭露电诈犯罪手段,公布有奖举报,集中报道一批典型案例和全镇打击治理取得的成效,彰显党委政府打击治理电诈犯罪的决心和能力,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理解和支持,引导他们积极参与打击治理活动。综治办牵头对宣传工作开展督导,对工作不力的单位通报、约谈,推动各项措施落地。宣传办:召集全镇媒体媒介、网站部署宣传活动,在不同时段进行不同形式的高频次宣传,建立不良社交网络平台、钓鱼网站、涉电诈网站黑名单,协调电影院、社区电影放映队等单位,在电影、网络视听节目放映前播放反电诈宣传视频并抽查。财政分局:组织开展针对全镇财务人员反电诈防范宣传。中心校:寒假期间开展形式多样的防范宣传活动,提高学生的防骗能力,辐射学生家长。派出所:梳理电诈案件,提供宣传素材,发布电诈犯罪预警通报,召开新闻发布会。大建办:召开物业管理公司会议,督导物业公司开展防范宣传并抽查。电信、移动、联通:发送电诈防范宣传公益短信,短信数量不得少于10万条。其他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开展宣传活动。综治办召开电诈防范宣传会议部署集中宣传工作,做到“六进”,即进校园、进企业、进街面、进场所、进家门、进人心。派出所要组织开展回访工作,征求电诈被害人意见和建议。

(三)抓好重点场所

1.加强对居民小区防范宣传。村(社区)、派出所、物管办建立业主群,通过微信群推送电诈防范宣传信息、小区内被骗信息,以身边事警示身边人。督促物业办发放电诈防范宣传资料,对业主进行宣传。对于被骗警情较多的小区要进行逐户宣传。

2.加强楼宇防范宣传。楼宇包括商务楼、写字楼、公寓楼、创业园、创新基地、孵化基地等。主要工作有一是对从业人员开展防范宣传和法制教育,二是摸排工作要做到六个掌握:掌握其工商注册地、实际办公地、其它经营地;掌握其实际控制人、法定代表人、高级管理人员、财务人员及员工身份情况;掌握其业务经营运行方式、经营区域、运行规模;掌握其目前运行状况;及时掌握并核查新入驻企业;掌握对该企业的社会评价和风险等级划分情况。

3.加强公共场所防范宣传。汽车站在公交车上播放电诈防范宣传视频,设立电许防范专车、专门车站等。宣传办联系电影院,社区电影放映队在电影放映前播放电诈防范宣传视频。综治办对接相关单位在广场、人流量较大的路口处屏幕播放电诈防范宣传视频。

4.加强企业防范宣传。综治办、派出所、经发办密切合作,对员工众多的企业,派出所上门宣传、综治办定期督促、企业发挥主人翁精神自宣自查,共同做好电诈防范宣传。

(四)确保措施落地

1.建立会商制度。各村(社区)和各成员单位明确责任领导和联络员,根据自己职责制定序时进度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通报电诈发案形势。

2.强化督导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抽调相关成员单位人员成立督导考核组,督导考核组主要负责以下工作:一是每季度开展一次督导,抽检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落实工作措施情况以及对照通报整改情况。评估打防实效,对打防中发现的漏洞,督促相关部门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强行业整治,堵寒漏洞。二是对工作不力的单位提请镇领导小组开展调度,并约谈相关责任领导。三是制定绩效考核办法,制定治理达标标准,将打击治理电诈犯罪实效纳入平安建设年度考评。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打击治理电诈犯罪事关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事关社会长治久安,各有关单位和部门要清醒认识电诈犯罪的危害性,打击治理的复杂性、长期性,创新社会治理,开展系统治理,坚决打赢打击治理电诈犯罪攻坚仗。

(二)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制定工作方案,按照序时进度扎实推进;主要负责人要亲自参与打击治理电诈方案制定,对重点工作、重点单位开展调度;分管负责人和联络员要主动作为,既要发挥协同配合桥梁纽带作用,做好上传下达和协同配合,还要及时梳理本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掌握工作进度,督促各项措施落实。

(三)密切协作配合。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协调和督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各成员单位和各村(社区)要立足本职,按照方案要求切实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防止措施不落地、发力不齐。

(四)加强经验总结。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做好亮点和经验做法的收集、复制、推广,逐步固化形成长效制度,将这些制度和体制创新等串联起来构建我镇打击治理电诈犯罪体系,力争三年为形成治理电诈犯罪“经验”作出应有贡献。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3)

XX镇2020年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2020年度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将于中、省、市、区有关打击非法集资的安排部署为指导,全面健全打击非法集资预防、管理、处置工作机制,集中力量、综合整治、严防严控、标本兼治,坚决维护广大群众利益,切实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最大限度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二、工作目标

  通过强有力的宣传教育和打击整治,确保全镇不出现非法集资现象。

   三、工作措施

  (一)建立完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评估、信息预警研判、日常巡查监管、基层防控、快速处置等机制,加强监测预警,及时掌握潜在风险和不稳定因素,快速应对处置,及时化解矛盾和风险,建立健全疏导并举、防治给合的综合治理长效机制。

   (二)严厉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行为和案件。重点打击涉嫌诈骗组织者、恶意集资中间人和借款人,严厉打击超范围违规经营、虚假广告宣传等行为,彻底整顿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

   (三)依法规范融资服务中介公司、融资担保公司、农村小额贷款公司、农民资金互助合作社等机构及其关联企业的经营、融资和宣传行为,促进民间借贷规范健康发展。

   (四)有效开展专项整治活动。结合专项整治活动,在全镇各领域进行拉网式排查,集中梳理清查企业虚假注册、抽逃资金、超范围经营、虚假宣传以及资产负债能力等,有效整治涉嫌非法集资、高利贷、违规融资等行为,确保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不留死角。

   (五)建立基层信息员制度。建立镇、村(社区)、村镇信息员制度,建立社会志愿者、基层社会组织和广大群众自发参与的防范预警机制,及时发现非法集资苗头,群防群治,提高对非法集资监测和防范能力。

   (六)建立高收益项目举报排查机制。对辖内各类经济活动信息进行监测、跟踪,从中发现、识别和判断涉嫌非法集资活动的信息和线索。对辖内号称“高回报、高收益”产品开展监测排查,加强风险研判,及时预警提示。

   (七)建立重点案件包案机制。按照“一案一组、一案一策”的要求,每个重点涉嫌非法集资案件都要成立专案组,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到人”,集中办案,限时办结。

   (八)健全从速从快处置机制。对涉嫌非法集资的案件要及时查处,早定性、早处理,加大案件处置力度,快速查实案情,最大程度追索保全资产,依法合规、公平公正清偿,切实维护广大群众合法权益,对煽动群众闹访,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集资人,要采取果断措施,依法严厉查处。

   (九)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加强综合性宣传。建立健全常态化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推动宣传教育活动进村(社区)、进工厂、进家庭,实现广覆盖。切实提高社会公众对非法集资的风险防范意识和识别能力,强化社会公众买者自负、风险自担的责任意识。宣传部门要协调有关新闻单位,借助新媒体时代的信息传播形式,充分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平台,整合资源,推动宣传,形成防范非法集资共识。

   (十)加大对涉嫌非法集资广告查处力度。加强对网络、手机短信、电邮特别是各类资金借贷平台的监督管理,防止非法集资通过网络、通信工具传播。加强媒体广告发布的监管,督促媒体落实广告发布责任,封堵非法集资活动传播渠道。

   四、工作责任

  建立健全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领导小组工作机制,明确专门机构和专职人员,落实职责分工;建立镇主体负责制,充分发挥基层主体作用,调动辖内资源,统筹做好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要认真履行一线把关职责,将防控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作为履行监督管理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日常监管。对需要经过市场准入许可的行业领域,由准入监管部门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对无需市场准入许可,但有明确主管部门指导、规范和促进的行业领域,由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非法集资的防范、监测和预警工作。

   五、逗硬考核

  为切实有效抓好全镇打击非法集资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财产安全,经镇党委政府决定,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全年综治工作目标考核,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取消所在单位和个人年度评先、评优资格,并扣减所在村(社区)干部个人相应考核工资,如发生影响恶劣,触犯法律行为,将根据法律规定追究当事人相关法律责任。

   (一)未将打击非法集资工作纳入本单位日常工作,主要负责人未亲自抓。

   (二)未严格按照镇党委政府安排部署进行摸排,宣传教育。

   (三)信息不畅通,发生漏报、迟报、虚报非法集资行为。

   (四)对发生非法集资行为上报、处置不力行为。

   (五)本单位人员参与非法集资和为非法集资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

   非法集资是严重影响广大人民群众生产、生活的毒瘤,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采取切实有力措施,狠抓落实,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安全稳定发展。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4)

猪场坪乡田湾小学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及创建“无传销校园”工作

实施方案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及创建“无传销校园”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方针,以开展创建“无传销校”活动为载体,以强化教学楼管理为重点,加强传销案件查处,不断深化打击传销工作,积极构建科学、高效、协调、有力的打击传销长效监管机制,坚持“打防结合、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我校校园及教师无传销的目标,有效遏制传销活动在我校发生。

(一)全校教师及学生“拒绝传销,打击传销”意识明显增强,特别是教师辨别传销的能力明显提高。 

(二)确保本校无传销率达100%。 

二、组织领导: 

成立田湾小学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创建“无传销校园”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陈应能(田湾小学校长)

副组长:尹国琴(田湾小学教导主任)         

成  员:韩启富、张绍友、郭立富、朱桃发、李常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教务办公室,尹国琴同志负责本校活动资料收集整理及归档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工明确。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组织学习相关文件精神,负责指导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的实施,副组长负责资料建档和信息上报,督促各班和各办公室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领导小组成员配合组长和副组长开展工作,收集到的信息及时反馈到组长处,以便及时开展此项工作。 

(二)完善制度,信息共享。

学校保安按照规定对外来人员一定要进行登记及摸底排查,发现传销人员及时上报学校领导小组,及时防止传销向校园渗透。

(三)形式多样,宣传到位。

学校召开会议传达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相关文件精神,各班组织班会宣传,或者利用主题班会、国旗下讲话、黑板报、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开展宣传工作,设法扩大宣传教育的覆盖面,让广大师生达到远离传销的效果,进而推进本校开展创建“无传销校园”活动。

兴义市猪场坪乡田湾小学

2013年11月4日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5)

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根据《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做好2019年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工作的通知》(医保发〔2019〕14号)及《自治区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2019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具体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国家医疗保障局坚决打击欺诈骗保的决策部署,坚持问题导向,进一步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规范医疗保障基金使用,巩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的高压态势,保障基金安全,充分发挥医疗保障基金的保障作用,让广大参保群众真正享受医疗保障实惠,不断提高人民群众医疗保障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二、治理重点

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突击检查、协议稽核、专家审查、明查暗访、走访患者、第三方机构抽查等多种方式,对2018年以来医药机构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情形实施专项治理。重点治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

一是医药机构通过免费接送、免费住院、免费吃住等方式诱导参保人员住院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通过挂床住院、串换药品、耗材、诊疗项目等违法违规方式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

二是零售药店聚敛盗刷医保卡,套取医保基金个人账户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诱导参保人员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购买化妆品、生活用品的行为。

三、工作内容

(一)研究制定方案。各县(市、区)根据全市统一的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当地实际,制定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方案,公布专项治理投诉举报电话,并于4月15日前将实施方案及投诉举报电话报市医疗保障局。

(二)搞好宣传动员。以2019 年 4 月的打击欺诈骗保集中宣传月活动及年终考核为契机,加大宣传力度。集中宣传解读医保基金监管法律法规与政策规定,重点宣传专项治理工作的内容,让所有定点医疗机构及广大参保人员知晓专项治理工作。

(三)开展自查自纠。2019 年 4 月至 5 月,各定点医药机构按照专项治理工作内容开展自查,并于5月前向辖区内医疗保障局申报2018年以来是否存在违规行为及违规金额。辖区内各医疗保障局根据各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情况,按照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规定处理。

(四)加强业务培训。年内,要对全市基金监管队伍开展全员培训,重点培训基金监管法律法规、违法违规典型案例、查处方式方法等。通过以案说法、以案教学的方式,提高监管队伍业务能力。

(五)全面监督检查。各统筹地区要整合各方资源,集中专门力量,逐一排查辖区内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的行为,对于日常监管、智能监控和投诉举报等发现的线索,要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和检查。要综合运用智能监控、突击检查、专家审查等方式,将医疗保障基金支付全部纳入事后审查范围,并加快向事中拦截和事前提醒延伸。结合《贵港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医保定点医药机构2018年贵港市基本医疗服务协议年度考核的通知》(贵医保发〔2019〕1号)的工作要求在 2019 年4月至 7月期间,各地要实现定点医药机构现场检查全覆盖,各县(市、区)要积极配合国家、自治区开展飞行检查,按要求完成飞行检查后续查处工作。

(六)加大打击力度。加大对欺诈骗保行为的打击力度,通过开展专项治理,查处一批、打击一批欺诈骗保行为,坚决做到对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损害群众利益违法违规行为“零容忍”。

(七)治理工作总结。各县(市、区)要梳理各种查实的医疗保障违规案例,向社会通报,形成宣传舆论攻势。对于自查自纠阶段未自行申报,在全面监督检查阶段被查实的违规案例,要根据医疗保障管理有关规定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于涉及违法违纪的案例,视情形分别移交相关部门处理。9月18日前,各县(市、区)要向市医疗保障局报送专项治理工作总结。

四、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治理工作取得成效,经研究,成立贵港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

组 长:黄容荣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副组长:李恒兰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黄少凯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杨健藩 市医疗保障局副局长

组 员:市医疗保障局医保经办相关人员

我市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我市医保定点管理科,联系人:余振,电话:0775-*******,邮箱:[email protected]。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开展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的日常工作,以及领导小组临时交办的其他事项。

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相应成立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领导小组办公室,为实施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提供组织保证。

五、有关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各县(市、区)医疗保障部门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落实***.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韩正副总理有关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重要讲话和批示精神。提高思想认识,把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作为2019年医疗保障系统的首要政治任务,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部署安排,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层层分解目标任务,确保责任到人。

(二)创新工作机制。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根据专项治理内容,结合本地实际,大胆创新工作方式。探索引入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力量,参加到专项治理工作中。

(三)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医保部门要利用专项治理工作的推进,探索建立行政、经办、社会监督三个层次的监督体系,通过智能监控、现场检查、投诉举报、社会监管等多种手段,实现对医保基金全方位的监管。同时,根据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完善医疗保障监管的政策措施,增强监管手段。

(四)加强宣传力度。加强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主动曝光已查实的典型欺诈骗保案件,形成震慑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媒体通气会等形式,发布打击欺诈骗保成果及典型案件。主动邀请新闻媒体参与检查、明查暗访等活动,引导媒体形成良性互动。

(五)严肃工作纪律。各县(市、区)在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中,要严格遵守各项法律法规和守廉洁规定,不得接受被核查对象的宴请或礼金。与被核查对象有回避关系的,应按规定申请回避。

(六)建立案情报告制度。各地对已查处的涉案金额 30 万元以上、或移交公安机关、或可能引起舆论关注的重大案件,须自案件办结或移交公安机关之日同时将有关情况报市医疗保障局,报告需包括发现过程,违约违规违法事实,处理结果及处理依据等。

(七)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各地要建立激励问责机制,对各项工作任务完成较好的部门和个人应给予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要给予通报批评,对于涉嫌失职渎职的,依法依规严肃追责。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6)

2012年打击无证行医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医疗市场清理整顿成果,防止无证行医回潮,继续保持高压态势,按照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求,结合《2012年打击无证行医和非法采供血重点监督检查计划》,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贯彻落实卫生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打击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工作的通知》(卫监督发〔2011〕69号)精神,深入开展打击无证行医系列行动,巩固成果,防止反弹,严厉打击无证行医,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医疗市场秩序。探索建立黑诊所曝光制度,提示群众安全就医。

二、 工作内容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牙科诊所” 等黑诊所。对查处过的、省市卫生行政部门督办的、群众反映强烈的黑诊所进行重点检查。

(二)严厉打击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的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特别要加强对新建居民区、早市、夜市、集贸市场等人流物流集中地点的无证行医打击力度。

(三)严厉打击生活美容场所非法开展医疗美容活动。

(四)严厉打击药店内设非法坐堂行医行为及内设静点病床,开展非法静点行为。

(五)探索建立长效机制。以此次专项整治为契机,建立黑诊所曝光制度,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定期曝光查处的黑诊所。每季度曝光一次查处的黑诊所。

三、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6月4日—6月13日)

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实施步骤和工作安排。

(二)集中整治(6月14日-10月15日)

组织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三)迎检、总结(10月16日-10月31日)

准备迎检,做好总结。

四、工作要求

(一)要切实提高对专项整治工作的认识,把专项整治工作作为民生工程,认真部署,狠抓落实,确保专项整治落在实处。充分发挥卫生监督协管服务的作用,加大乡镇、农村无证行医的查处力度,准确、高效查处。

(二)要在专项整治工作中,依托当地查处和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领导机构的组织领导,与公安机关加强配合,形成有效合力,对于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符合移交公安机关条件的案件,要严格按照有关要求和程序进行移交,严惩犯罪分子,绝不以罚代刑。

(三)要在专项整治过程中,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协作,将专项整治情况、重大案件查处情况、曝光情况及时向社会发布,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保护意识。

2020打击传销工作方案(17)

四打击四规范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规范农产品种植企业生产行为和农业投入品市场秩序,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根据县食品安全办公室印发的《关于印发县乡食品市场“四打四规范”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年底开展“四打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农业投入品非法经营,严厉查处了一批农产品违法案件,揭露了一批典型案件,建立了一批先进示范单位,有效解决和消除了当前农产品生产。存在突出问题和潜在风险,进一步规范农产品投入运营秩序,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全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高。

  二、工作内容

  局相关站、股、室、中心、应结合部门职能,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认真排查无证农资、制售假冒伪劣农资、使用违禁农资、非法使用“三产品”标识等突出问题和隐患,重点加强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农资配送企业的治理

  (1)严厉打击无照经营,规范农业经营者主体资格。以清理规范农业经营者为抓手,摸清辖区内农业经营者基本情况,加强日常监管,严厉打击无照经营,努力规范农业经营者主体资格。必须通过执法检查、发动群众监督举报。坚决取缔无照经营

  (2)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农资生产和销售,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现在是秋收季节,是假冒伪劣农资进入市场的高峰期。要加大对农资批发市场、经营门店和流动商贩的检查力度,坚持定期检查和动态管理,及时严肃查处非法添加隐藏农药成分、生产经营假冒伪劣农资。等违法行为,特别是加大对违禁农业的投入

  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业投入品,规范农产品生产流程。,加强对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大果农的监管,严格规范其农业生产行为,切实推行标准化生产技术。

  (3)严厉打击非法使用农业投入品,规范农产品生产流程。加强对农业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和大农户的监管,严格规范其农业生产行为,认真实施标准化生产技术,严厉打击超范围使用农业投入品和在生产过程中使用违禁农业投入品。的违法行为。同时,我们必须增加抽样检查,防止不合格产品。

  (4)严格打击非法使用“三产品”标识,规范农产品包装标识管理。加强标识监管有机、绿色、无公害农产品,严格执行“三产品”包装标识制度,进一步规范“三产品”标识的使用,严厉打击假冒、冒用、逾期、超范围使用标识。

  三、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成立以局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农业安全中心、植保站、植检站、农业技术、土肥站、种子站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局,具体按照方案要求,牵头开展“四打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相关职能站、中心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报刊,大力营造舆论氛围,及时宣传和公布专项整治行动的成果,营造整治行动的强劲势头。

  (3)严格执法,强化监督。在专项整治行动中,要加强监督检查,纠正、及时规范和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对发现的不规范行为责令整改,落实整改率达到100%;对发现的违法行为,打击和查处率达到100%;涉嫌犯罪应依法移交公安机关。

  (4)做好信息报告。相关职能站、中心应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反馈。活动期间,每周五下午将活动反馈至农业安全中心,专项整治活动结束后及时提交行动总结。

  四击四标整治工作计划

本文来源:https://www.czhuihao.cn/wendang/159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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