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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06   来源:企划文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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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范文(精选13篇)

空心村是指在农村建设中,在农民建设新房的过程中,由于村庄规划严重滞后等原因,农村居民点用地不能得到合理有效的利用。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文章13篇 ,欢迎品鉴!

【篇一】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意见》,全面落实市政府第100次常委会议精神,为有效遏制全镇违法用地和违章建筑,维护土地管理和镇村规范建设秩序,结合本镇实际,经镇党委扩大会议研究决定,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江西省进一步加强农村建房规划管理意见》《乐平市政府开展“限高限大,治乱打违”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为准绳,按照“统一部署,属地管理,疏堵结合”的原则。

  二、工作目标

      在全镇范围内形成打击”两违”高压态势,全面深入开展打击“两违”工作,依法查处“两违”行为,实行“零”容忍,确保打击率100%,确保“两违”增量为零,分步拆除违法农民建房,统一标准,规范有序的目标,使全镇“两违”行为得到坚决彻底遏制。

  三、工作任务

  (一)限高限大

  限高:农民新建房不得超过三层,高度不得超过12米。

  限大:坚持一户一宅的原则,鼓励农民集中连片建房,严禁超宅基地面积标准建房;新建住房确需占用耕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20平方米;占用原有宅基地或村内空闲地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180平方米;每户建筑占地面积不得超过总占地面积的70%;因地形条件限制,居住分散而占用荒山,荒坡的,每户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240平方米。

  (二)治乱打违

  违法用地:1、非法买卖、租赁土地的;2、未经依法批准擅自占用土地的;3、超过依法批准的面积占用土地的;4、改变批准位置占用土地的;5、临时用地改变用途,改变建筑结构建永久性建筑占用土地的;6、未按批准要求,擅自改变土地使用性质的;7、未经批准,擅自毁林挖地的;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违法用地行为。

  违法建设:1、未取得或违反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进行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及其他工程;2、逾期未拆除的临时建筑;3、未取得合法土地使用权新建的非法建筑;4、违反法律、法规有关规定的其他建筑。

  四、组织机构

  为加强打击“两违”工作,经研究,成立镇桥镇打击“两违”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其他班子成员  各村负责人

  下设打击“两违”办公室:

  主  任:

  副主任:

  成  员:

  镇村建办、自然资源和规划所、城管中队全体工作人员。

  五、工作机制

  1.调查摸底阶段。对全镇所有在建的建房及建筑未经报批的各类违法违规建房及建筑,各村要进行摸底登记,于7月30日前将本村“两违”登记表交镇打击“两违”办公室,同时镇巡查组人员下村对各村进行摄像取证,建档备案,为后续处理提供依据,并通知在建农户全部停建。

  2.分类处置阶段。自方案下发日起,全镇所有在建的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一律停建、清场。清场要做到“三无”,即无施工人员,无施工器材,无施工材料。利用30天(7月20日至8月20日)左右时间,针对“两违”调查摸底对象,依据违法事实,逐户逐村进行核实,提出处理意见,分类处理。对不履行处理意见的建房户,政府组织力量依法强制拆除。

  3.坚持依法行政。打击“两违”工作是一项常抓不懈,需长期保持高压态势,齐抓共管的工作。各村为打击“两违”第一责任主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治乱打违”工作,村级发现“两违”情况需及时报告,镇“两违”办将及时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对逾期不拆除的,镇政府将组织人员进行强制拆除。对确需集中多方力量予以拆除的,由领导小组统一调度指挥,向市国土部门等相关单位提出执法支持。

  4.有案必究,,严厉查处。各村负责人每天向镇打击“两违”办公室实行零报告。各村(居)委会负责人对辖区内的“两违”现象瞒报,漏报,采取组织处理,实行问责;对辖区内新产生1起“两违”的,未及时报告的将对村(居)委会负责人进行全镇通报批评,并通报镇主要领导;对辖区内新产生2起“两违”的未及时报告的,对村(居)委会负责人按程序予以免职。对违规自建,参与“两违”和插手干预“两违”的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由镇纪委依规严肃查处。

  六、几点要求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务必站在全局和长远的战略,进一步统一思想,坚定信心,做好本次专项整治工作。

  2.明确职责,齐抓共管。各村(居)委会要认真明确职责,镇挂村领导是打击“两违”第一责任人,各村(居)委会负责人为本单位打击”两违”直接责任人,驻村干部是各村打击“两违”相关责任人。真正做到分管领导具体抓,挂村领导、各村负责人、驻村干部分村抓,形成齐抓共管,层层落实。

  3.健全制度,加强落实。各村(居)委会要落实一名土管信息员,每天负责巡查本辖区的“两违”建房动态,每天下午4;00-----5;00期间向镇打击“两违”办报告。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

【篇二】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整合农村土地资源,落实占用耕地补偿制度和土地集约节约利用制度,实现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支持新农村建设,促进全镇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内乡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内乡县人地挂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政[2014]4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及上级有关政策,统一规划,拆旧建新,通过拆旧区建新区项目挂钩,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开展“空心村”整治活动,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集镇建设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问题,推进集镇和中心村建设。

  二、总体目标任务

   (一)总体目标。通过开展“空心村”整治,不仅可以解决占补平衡指标,而且能够享受人地挂钩试点政策,解决建设用地指标。具体要实现以下四个目标:一是确保全镇耕地总量动态平衡,保障我镇重点建设项目和集镇建设用地需求;二是提高农用地质量,优化土地利用结构,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三是改善农村生产和生活条件,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四是为镇域村镇体系规划实施开好头,起好步。

  (二)主要任务。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镇域村镇体系规划,通过1至3年的集中整治,新增耕地700亩以上。其中,2014年全镇实施“空心村”整治项目村村都有,年底前实现新增耕地4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通过人地挂钩项目指标的周转使用,确保今年和明年上半年全镇用地需求。

  三、整治对象

  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老居民点、原工矿企业用地、废弃的砖瓦窑。

  四、方法步骤

   (一)排查摸底。由各村自行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结合村镇体系规划村庄布局,科学确定整治对象。

   (二)申报备案。对各村所报的地块由镇政府组织国土资源所、村镇中心等单位实地勘察,对照夏馆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地块,由镇政府申请报县国土资源局备案。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村要按基本建设程序组织施工,严格执行项目负责制和项目验收制,并按照“谁整治、谁受益”的原则,鼓励以农民集体组织或个人自愿形式,按程序申报实施。2014年11月3O日前,各村必须完成项目工程的施工。

  (四)组织验收。各村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随时提请验收,由镇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验收。

  五、验收标准

  按照省国土资源厅土地整理项目有关规定,“空心村"整治新增耕地验收基本标准:(1)土地复耕,地面平整,土层深度50公分以上;(2)有明晰边界,可采用排水边沟或植树等形成边线。具体验收以国土部门的规划设计为准。

  六、优惠政策

   (一)以奖代补。各行政村“空心村”整治项目(西河社区建设项目规划拆旧区内的西河堂、夏馆、栗园三村除外)包干费用为5000元/亩,项目完工后,由项目区所在村向镇政府递交初验申请,初验合格后报上级有关部门验收,下达验收合格意见后,由镇政府统一拨付施工费用。超额完成整治任务的,超出部分按10000元/亩补助费用。

   (二)整合资金。将“空心村”整治纳入新农村建设范畴,享受新农村建设有关政策(包括危房改造项目资金、新农村建设项目资金等)。

   (三)原村民宅基地由村集体统一收回复垦,复垦后的土地可以由村组集体统一调整使用。

   (四)“空心村”整治中,因拆除旧房需新建住宅且符合安排宅基地政策的,由村组优先安排宅基地,有关单位及政府职能部门可在税费征收方面予以变通减免。

  七、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镇政府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镇长蔡如谱任组长,综治办主任曹金伟任副组长,国土、财政、房建、农业、林业、公安、信访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国土资源所,具体负责全镇“空心村”整治的组织协调工作。各村为“空心村”整治工作责任主体,村支书是第一责任人。各村及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国土资源部门要加强指导、协调和综合服务工作;房建、规划部门要指导和帮助各村搞好规划;财政部门要依据有关政策规定,及时提供相应的资金保证;公安部门要对干扰破坏整治工作的不法分子予以严厉打击。各村要把此项工作做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四)强化督查,落实奖惩。镇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订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包村干部及时到村指导督查整治工作,原则上每周一督查,半月一评比排队。对按时按要求超额完成年度任务的村予以表彰、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村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和宅基地审批。

【篇三】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规范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试点工作,探索有效运行模式,实现村庄环境清洁美观,娱乐活动丰富多样,乡风乡情文明和谐总体目标,根据市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试点实施方案、镇农村公共服务运行维护机制建设实施方案,根据我镇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任务。

  1.村级工作任务:每个村庄确定垃圾集合点,每个集合点配备钩臂箱(特大村庄可以适当增加),每个家庭配备垃圾箱,每80-100户选择清洁服务员和垃圾清洁服务员,负责村庄的日常清洁和垃圾清洁,运输到村庄集合点,实现六清洁六无,即进入村庄道路清洁,集市街道清洁,沟塘堰边缘清洁,公共场所清洁,房前房后清洁,村周环境清洁,没有生活垃圾,没有垃圾

  2的双曲馀弦值。2的双曲馀弦值。镇级工作任务:镇建设统一规范的垃圾压缩中转站,配备专业的钩臂车和钩臂箱,将各村集成垃圾收入镇中转站,进行压缩处理,从市运往九真填埋场填埋。

  二、工作要求。

  (一)服务人员的要求。

  1、在卫生清洁工责任区域内,服务人员负责清洁道路、人行道、河塘边、公共厕所和其他公共活动区域等环境卫生,确保无垃圾、无碎石砖和其他生活垃圾,将各家垃圾收集运往村垃圾收集和点钩臂箱,服务人员保证每天2次(早6:00-8:00晚17:00-19:00)清洁上述区域。

  2、服务人员负责督促和检查本责任区内各家庭实行门前三清责任制。

  3、将钩臂箱垃圾放入箱体的80%左右时,与运输司机联系清扫,清扫钩臂箱周围散落的垃圾。

  (二)环境清洁服务内容。

  1、清理。清洁责任区内的公共道路、公共场所,使垃圾纸屑、积水、苔藓无效。

  2.捡垃圾。及时清除公共道路、沟、堰塘、绿化带等责任区内的白色垃圾、漂浮物。

  3.运输。清理的垃圾运输到指定的垃圾收集并点。

  4、清洁公共设施。保证清扫车和责任区内各种标志、宣传栏、钩臂箱外观清洁。

  (三)垃圾清扫服务内容。

  1.责任区内所有居民垃圾每天上午收集和清理村级垃圾。

  2、将村庄前后、沟、堰塘的积存垃圾逐渐清运到村庄垃圾集中点。

  3、确保垃圾不溢出,清扫设施检查清扫,需要更换零件立即申请。

  4、责任区内公共厕所立即清扫。

  三、组织领导人。

  为了加强组织领导,我镇成立了领导小组。

  四、推广步骤。

  2015年8月至9月是前期准备阶段,一是开展宣传,发行宣传资料,访问宣传等方式提高大众对服务项目实施的知识率。二是选择村级服务人员,签订正式服务合同。三是配合市级建设中转站,各村建设垃圾集合点。10月进入正式运行阶段,全镇24个村1个社区统一进行农村环境卫生整治,保证服务项目正常化、常态化运行。2016年元月是检查审查会计阶段。

  五、审查结帐。

  镇委、镇政府组织对农村环境保护,整治运行维护服务项目进行考核结账。根据保洁效果、垃圾清除量以及垃圾清运服务项目中的工作时间、效果,通过每月定期检查评分,每季度按群众代表、村“两委”干部、镇专班人员按照4:3:3比例计算服务人员最终分值,按分值兑现服务报酬。

 

【篇四】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二、覆盖范围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三、工作目标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与省下发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和验收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篇五】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更好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我校民生政策落到实处,民生项目资金安全使用,筑牢全面加快教育事业发展的民生底线,根据《泗县教育体育系统民生领域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意见》(泗教字【20**】34号)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机构及职责

  1、为全面加强“民生工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泗县特教学校民生领域重点问题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周健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李克松、卢灿勇具体办公,负责收集、汇总、整理归档等具体日常事务和各项计划及总结撰写。

  2、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王广涛校长负责整个“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工作;李庆军同志负责建章立制和民生工程建设资金筹集统计工作:刘跃书记负责指导学校该项工作实施;周健同志负责民生工程建设资金、营养餐资金、贫困寄宿生补助资金评审发放工作,负责整理学校账务和学校营养餐台账、贫困寄宿生发放、食堂管理等工作;卢灿勇同志监督各项民生领域整治跟进工作,并建立该项工作开展的台账管理。

  实行学校主体责任制,监督委员会监督责任制,学校校长第一责任制,分管民生资金副校长分管领导责任制,相应当事人直接责任制。

  二、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十八届中纪委三次、四次、五次全会及省委、市委、县委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反腐败工作任务,针对民生政策落实特别是民生项目资金使用中的突出问题,整治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不正之风,全力与腐败作斗争,构建保障民生的廉洁防护墙、安全网。

  三、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民生工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使我校民生政策落实得更好,民生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更加科学规范,民生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得到有效查处,人民群众、学生对民生工作的满意度不断提升;进一步完善健全民生工作机制,职责定位更加规范准确,队伍建设得到加强,保障更加有力。

  四、工作原则

  1、治标为主推动治本相结合,主动发现问题,主动落实措施,主动整改问题。

  2、层层联动与自查自纠相结合,学校校委、民主理财小组、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具体实施,学校领导班子成员及教师个人自查自纠。

  3、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按照省、市、县的安排部署,将生均公用经费、惠民资金、工程专项资金、教职工工资等作为监督内容,对我校民生项目资金全程监督和规范。

  五、主要任务

  学校各室、教师全力推动民生政策落实、安全使用民生项目资金,抓住民生项目资金监管这个核心,监督民生资金各环节中的突出问题,杜绝截留、挪用、挤占、套取、骗取民生项目资金、借实施民生项目资金违规收费增加学生及家长的负担、收受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等违纪违法行为,完善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管机制和制度。

  六、方法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年6月28日至20**年6月30日)。

  主要任务是成立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会,开展宣传动员,使全体教职员工切实增强紧迫感和自觉性;围绕“民生工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精神实质,统一思想,营造浓厚、长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氛围,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参与活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自觉性。对群众反映的情况认真梳理,涉及民生的重大事项及时向县教体局专项治理办公室汇报。

  (二)自查自纠阶段(20**年7月)。

  清查问题、分类处置。深入群众,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充分发动群众参与监督。自查单位资金、项目和涉及群众利益事项制度漏洞。

  1、自查自纠

  自查摸底。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学校对民生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进行自查,全面清理2013年以来的民生项目进行汇总,自查出民生政策落实、资金使用、项目资金监管存在的突出问题。自纠整改。学校对自查发现的问题,及时研究分析,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和责任。

  2、监督检查

  按照“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要求,开展自查自纠的整改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学校领导小组要重点跟踪自查自纠工作方案、问题台帐和整改方案的制定落实情况。重点是督查生均公用经费、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费、营养餐经费、各类教育工程建设等以及各类资助,要求学校总务处进行自查自纠并写出自查报告上交学校备案。

  3、重点检查阶段(8月1日至8月20日)学校在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及时向上级上报问题。教体局将组织相关部门对我校进行重点检查。

  4、整改落实阶段(8月21日-8月31日)学校总务处要全面梳理自查自纠中发现的问题,包括各类监督检查和群众举报中发现的问题,同时建立问题整改台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整改责任,制定整改措施,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通过。做到限期整改,建立转档备查。建章立制、强化管理。梳理、提炼的成果,整理调查研究得到的意见建议,提出整改措施、建章立制。认真剖析矛盾和问题产生的根源,进一步理清发展思路,提出具有前瞻性、政策性、可操作性的具体措施,切实解决一些事关全局的突出问题,真正把整改措施和成果转化为长期促进工作的制度或办法。将铸廉活动结果列入学校个人年度目标管理的党风廉政建设考核内容。

  七、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细化措施“民生工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是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具体实践,加强学校监督组织能力建设,规范和提升开展“民生工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措施。学校、各科室、教师要深刻认识开展“民生工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内容,及时安排部署,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2、突出重点,协作查办将主动发现问题、主动协同配合查办案件作为开展“民生工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重中之重,重点查纠2013年以来学校民生政策落实、民生项目资金管理使用等民生领域中存在不收敛、不收手的腐败行为。认真履行学校监督委员会的监督责任,推动民生项目履行学校主体责任。

  3、突出通报,注重规范建立健全情况通报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新情况、新问题,加强自查,完成专项监督任务,确保“民生工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规范、有序,取得实效。

【篇六】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二、覆盖范围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三、工作目标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与省下发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和验收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篇七】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规范殡葬设施建设,近日,我市出台了《深化殡葬改革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方案》明确了整治目标。通过深入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进一步规范殡葬行业管理,不断提升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更好地满足广大群众的殡葬服务需求。

  《方案》明确了整治原则。强化属地管理,县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分管领导要具体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坚持依法行政,排查整治工作要以殡葬法律法规为准绳,摸清底数并合理制定整治方案,依法开展整治。狠抓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从解决群众切身利益问题出发,对群众反映强烈、破坏环境、侵占耕地林地的违建殡葬设施要坚决予以整治。同时,提高殡葬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加大公益性殡葬服务供给,满足群众殡葬服务需求。

  《方案》明确了整治重点。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骨灰堂、骨灰塔、地宫等骨灰安放设施;违法违规占用林地、耕地建设殡葬设施;建造、出售超标准大墓、豪华墓、家族墓;遗留散坟超标准修建行为;殡葬服务机构收费不合理、误导诱导捆绑强迫消费、扰乱殡葬市场行为;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方案》明确了整治步骤。2月3日前,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2月3日—2月28日,县区开展自查,建立问题台帐;3月1日—3月29日,整改发现的问题,市级开展督查。

  《方案》明确了整治要求。增强责任意识,把排查整治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来完成,把排查数据准不准、整治彻底不彻底作为检验党员干部是否讲政治、是否对党忠诚、有无政治担当的重要标准。加强宣传引导,宣传倡导与当代社会相适应、与时代精神相结合、与现代文明相协调的优秀殡葬文化,在全社会弘扬新风正气,发挥村规民约约束作用,倡导丧事简办、厚养薄葬,破除封建迷信。严肃工作纪律,对殡葬改革工作推进不力、排查整治违规建设殡葬设施问题不到位、新增违规建设殡葬设施管控不到位、隐瞒不报、弄虚作假的,依法依规追责问责。

【篇八】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通过“空心村”治理,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显著提升,农村土地实现节约集约。我县有“空心村”治理任务,**x个村,****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个;****年就地治理村庄完成**个,****年底“空心村”治理实现全覆盖,治理任务全面完成。

  (二)基本原则

  城乡统筹,规划先行。优化建设用地布局,统筹安排各类用地规模。推进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发展规划“多规合一”。

  政策引导,市场推动。加强组织协调,搞好政策引导,推动“空心村”治理规范化、制度化。鼓励工商资本进乡入村参与村庄治理,实现优势互补、利益共享。

  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突出乡土文化、民族特色、地域特点。因村制宜,一村一策,分类施施,不搞“一刀切”,不急于求成,先易后难,注重细节,扎实推进。

  以人为本,群众自愿。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尊重农民意愿,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切实增强群众的知晓度、参与度和满意度。

  (三)治理标准

  通过开展“空心村”治理,集中安置点普遍达到“五新”标准:新社区,规划科学,布局合理,建设规范,管理有序,建筑风貌协调、特色明显,水路电气讯暖等基础设施完善,文教医保服等公共服务配套,环境整洁优美;新产业,新型社区、产业园区、生态功能区同步建设,搬迁农民就近就地就业,贫困人口实现稳定脱贫。土地依法有序流转,实现规模经营,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农村闲置资源有效盘活;新生活,农民收入持续增长,居住环境显著改善,文化生活日益丰富,优秀传统文化得到弘扬,文明程度明显提升,生活品质较大提高;新机制,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土地经营权流转机制,集体资产管理制度等不断完善,社区管理、设施管护等长效机制基本建立,基层治理有效,社会和谐稳定;新农民,传统农民向现代农民转变,呈现出一批爱农业、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能够适应新时代农村发展要求的新型农民、职业农民。

  三、治理方式

  按照县域镇村体系规划,结合村庄区位条件和空置程度,分类确定“空心村”治理采取就地治理方式。不实施整体新建,结合人居环境整治、美丽乡村度假区建设,通过小范围的拆旧、建新、农宅置换、复垦等方式,建设小广场、小游园、小果园、小菜园等,发展休闲农业、乡村旅游、农村电商等新产业新业态,改善村庄人居环境,促进农民增收。

  四、时序安排

  实施就地治理的村庄,****年底前完成任务量的**%,****年底前完成**%,“空心村”治理村庄实现全覆盖。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成立“空心村”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县委常委、政府县长**任组长,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任秀力任副组长,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农业农村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交通运输局、县财政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住建局等部门有关负责同志为成员,负责统筹推进全县“空心村”治理工作,定期召开会议,调度工作,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直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按照任务分解做好各项工作。各乡(镇)党委、政府是“空心村”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要将“空心村”治理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结合本地实际,制定详细的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倒排工期,挂图作战,确保强力推进,按时完成任务。

  (二)加大资金支持。用足用好已有财政支持政策,可通过统筹美丽乡村、一事一议、棚户区改造等相关资金,整合涉农项目资金,优先向“空心村”集中投放。转让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等方式,多方筹集治理资金。

  (三)加强规划引导。按照城乡一体化的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县域乡村建设规划,科学确定中心镇、一般镇(乡)、中心村、基层村(保留村、迁并村),明确空间布局和建设引导。编制“空心村”治理专项规划,既要体现县域“空心村”范围、类别,又要体现各村空心位置、空心程度和治理措施。加强规划管理,提升新建区和单体建筑规划水平,确保设施不落后、村庄有品味。重视历史文化村落和历史建筑保护,妥善处理治理和保护的关系,规范治理行为。

  (四)用足土地政策。用足用活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挂钩指标有偿转让收益全部返还农村;制定合理补偿激励机制,引导农民自觉、自愿将腾退的宅基地复垦、整理成耕地或其他农用地。探索宅基地有偿退出机制,健全宅基地有偿流转机制。允许农村空宅、闲宅在本村范围内有条件流转。研究制定土地拆迁复垦办法,制定保障措施,切实做好村庄拆除复垦工作,及时归还周转用地指标,实现土地节余指标有效交易,确保“空心村”治理资金保障。

  (五)鼓励市场运作。引导支持通过市场方式,探索推广PPP模式及特许经营、参股控股等方式,引导和撬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空心村”治理项目。支持组建农宅合作社和引入市场主体,采取联营、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资源,发展农家乐、农业庄园、休闲养老基地、康养中心等,增加农民的租金、股金、薪金收益。

  (六)做好群众工作。在规划设计、有偿退出、拆迁安置、权益受让等方面,要充分征求群众意见,严格履行民主程序,维护农民利益。积极发展土地股份合作,对于拆旧复垦出的土地,可以采取确权确股不确地的方式,股份量化到集体组织成员,实行规模经营。要广泛发动群众,引导农民投资、投工、投劳,出主意、想办法。发挥驻村工作队作用,逐村逐户逐人做好工作,赢得广大农民群众理解、支持和参与。

  (七)强化督导考核。将“空心村”治理工作纳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重点工作大督查重要内容,进行统一考核评价,定期通报工作进度,对年度建设成效明显的给予表扬,对进展缓慢的进行通报批评。对“空心村”治理实行督导制度,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开展专项督导,督促进度、发现问题。建立目标任务分解机制,明确责任分工,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定期通报、调度制度,对工作落实和完成情况进行巡回检查,确保工作顺利推进。

  (八)营造良好氛围。探索总结一批宅基地有偿退出、闲置地有效利用、股份合作制改造等方面的好经验,在面上加以推广,让农民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好处。认真解读乡村振兴战略内涵,宣传农村土地和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打消群众顾虑,激发群众热情。大力宣传“空心村”治理的重要意义和好典型、好做法,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营造浓厚氛围。

【篇九】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吉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通知》(吉府办字〔2019〕138号)文件要求,切实有效整治我县耕地抛荒问题,最大限度地提高耕地利用率,稳定粮食生产,巩固我县产粮大县地位,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坚守“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底线,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切实加强耕地保护,坚决守住耕地红线,确保耕地不抛荒,大力提高耕地质量,夯实粮食生产基础,发挥粮食生产优势,坚持绿色优质导向,进一步巩固粮食主产县地位,不断增加绿色优质粮食供给。

  二、主要目标

  力争用二年的时间,全面遏制耕地抛荒发展态势、有效解决耕地抛荒问题,不断巩固我县产粮大县地位,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三、时间安排

  整个耕地抛荒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2019年12月-2020年3月)。各乡镇要积极落实耕地抛荒整治政策,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政府负总责,在边查边治的基础上,尽快组织力量,抓紧摸清抛荒耕地的具体地点、面积、原因、性质等详细情况,以行政村为单位登记造册,建立管理台账(台账格式见附件),2020年2月底完成摸排工作。县里将从2020年3月开始对边摸排边整改情况进行检查,市里将从2020年4月开始对边摸排边整改情况进行督查。

  第二阶段(2020年4月-2020年12月)。各乡镇要根据耕地抛荒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切实推进耕地抛荒整治,水田尽快翻耕种植,旱地抓紧除草改种旱粮,明确责任到人,明确复耕措施及完成时间。2020年12月底前整治工作基本完成。

  第三阶段(2021年1月-2021年12月)。各乡镇要总结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完善农田基础设施条件,发展以绿色水稻为主的富民产业,提高产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巩固整治工作成果,防止复耕耕地再次抛荒和产生新的耕地抛荒。县里组织整治工作初次验收。市里组织整治工作全面验收。

  四、重点任务

  各乡镇要认真分析耕地抛荒原因,区分不同类别,把握重点环节,按照有关政策要求,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创新方式、统筹推进,提升整治工作实效,解决好耕地弃耕抛荒问题。

  (一)培育生产主体,推进土地流转,稳步解决因种植户主观原因导致的耕地抛荒问题。建立“县负总责、乡镇主导、村级组织、企业主体、农民自愿”的工作推进机制,按照“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土地使用权合法有序流转,大力扶持发展种粮大户,提高规模经营水平。对因弃农经商、外出务工、年老体弱等原因导致零星抛荒的,村集体经济组织要主动与承包户协商,在不改变承包权的前提下,采取大田托管、代耕代种等方式流转给有耕种能力的农户或经营主体耕种;对耕作条件较好的成片抛荒耕地,各乡镇要责令耕地承包户限期复耕复种,到期未恢复耕种的,要动员承包户流转给种粮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对属基本农田的抛荒耕地,要组织发包方或承包方恢复生产,不得荒芜;对双季稻区原则上不允许改为单季种植,自然条件许可的中稻区,应实行稻油轮作或种植其它冬季作物,提高耕地利用率。对拒不复耕又不同意流转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其追索因撂荒造成耕地永久性损害的赔偿,同时要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现象的治理力度。

  (二)加大资金投入,改善基础条件,逐步解决因耕作基础条件差导致的弃耕抛荒问题。要整合项目资金,加快改善基础条件,小型水利建设、高标准农田建设、土壤地力培肥等项目要向抛荒耕地集中区域倾斜,强化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抛荒地复垦开发力度,提高耕地质量。对短期内无法实施基础设施建设的抛荒耕地,要按照“宜粮则粮,宜经则经,宜菜则菜”的原则,指导改种旱粮、蔬菜、牧草或其它经济作物,不属于永久基本农田的,可改种井冈蜜柚、茶叶等经济作物;对灌溉条件较差和边远山区成片撂荒耕地,要加大项目倾斜,组织完善疏通灌溉水源和田间道路等耕作条件;对因自然灾害、工程建设等造成的抛荒耕地,按照“谁建设、谁负责”的原则,限期恢复生产能力;对因污染导致的抛荒耕地,生态环境部门要责令相关单位在切断污染源的基础上,采取客土、换土、水洗、施用改良剂及生物修复等措施,恢复复耕复种条件。

  (三)加强项目监管,提升土地效益,有效解决因管理不到位导致的耕地抛荒闲置问题。对已流转用于农业项目、农业招商引资、农业产业结构调整等用途的耕地,抛荒一年以上的,由乡(镇)政府责令经营主体及时复耕复种;连续抛荒两年以上的,应终止流转合同,收回耕地重新进行流转,并追索相应赔偿。对已经办理审批手续的非农业建设征而未用、闲置的耕地,由所在乡镇建立台账,尽快组织土地供应,推动土地集约高效利用。对己供用地一年以上未动工建设的,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相关规定收取土地闲置费;连续两年未使用的,要按有关规定无偿收回用地单位的土地使用权。

  五、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分管农业的副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局长任副组长,县自然资源局、县生态环境局、县水利局、县财政局、县统计局、县气象局、县文广新旅局、各乡(镇)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安福县耕地抛荒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督促指导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具体日常工作。

  2.明确工作职责。县政府办负责综合协调和组织督查考核工作;县农业农村局负责统筹整治耕地抛荒的日常工作,做好土地流转相关配套服务,加大生产主体培育扶持力度和农技、农机推广服务工作;县自然资源局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加大对供而未用地检查和处罚力度,完善耕地保护考评办法,并为受灾耕地复垦争取政策支持;县财政局要加大对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的资金支持力度;县水利局要努力改善抛荒集中区域的水源条件;县生态环境局负责督促受污染抛荒耕地的整改修复。各乡镇要出台工作方案,压实工作责任,实行主要领导负总责、驻村干部包村、技术人员挂片的工作责任制,同时严格执行国家耕地地力补贴和稻谷补贴等惠农政策。

  3.加强政策激励。一是认真执行县农业产业发展基金奖补政策,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并发展八大富民产业的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给予相应的奖补扶持;二是要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逐步向边远山区农田覆盖,优先解决抛荒耕地的道路、沟渠等问题,确保农机能下田,沟渠能灌排;三是充分利用现有的“财政惠农信贷通”和“产业扶贫信贷通”融资平台,对积极参与整治耕地抛荒并发展八大富民产业的大户和新型经营主体予以优先考虑和政策倾斜;四是由村集体经济组织组织的抛荒耕地流转,流转收益可提取一定比例用于村级集体公益事业;五是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出台切实有效的扶持措施,为农民种粮提供机耕机收、统防统治等服务,降低种粮成本,减少耕地抛荒,提高耕地利用率。

  4.加强宣传引导。各乡镇要通过宣传手册、网络新媒体等,深入开展耕地保护法律法规和国家强农惠农政策,做到政策宣传到村到户、到田间地头,提高广大群众耕地保护意识,在全社会形成节约耕地、保护耕地的共识共为。要动员广大群众和社会各方面力量,主动参与制止耕地抛荒工作,加大对违法占用耕地、破坏耕地行为的打击力度,教育引导农民群众依法依规经营耕地、保护耕地。要积极宣传工作典型,及时曝光耕地抛荒典型和案例,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5.加强技术指导。各乡镇要认真分析耕地抛荒原因,加强分类指导,及时向农民提供先进适用技术、市场信息、政策服务等全方位指导,引导农民多种地、种好地,把好减少耕地抛荒的源头关,推动整治耕地抛荒工作顺利开展。

  6.加强督查考核。各乡镇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加大已有抛荒耕地整治力度,对照耕地抛荒管理台账,严格实行整治销号管理。同时要加强新增抛荒耕地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县政府将成立专门督查组,对各地耕地抛荒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开展不定期督查,对耕地抛荒的治理成效进行调度通报,并将耕地抛荒整治工作纳入各乡镇综合考评内容,强化考核评价和责任追究。对抓整治工作不力的乡镇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限期整改,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

【篇十】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使我校教师树立良好的师德师风,给我校的师德师风建设和发展提供强大的精神动力,根据新时期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建设的新需要和教育部修订的《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要求,按照教育部门相关文件要求及部署,我校全体老师积极参加了政治等学习,提高认识。

  一、组建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师德师风学习活动的全面推进,我校成立了以为组长、为副组长,全体教师为成员的师德师风学习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师德师风建设工作,并对领导小组成员各自职责做出了明确的分工,做到了任务到人、责任到人,为全面完成师德师风教育学习活动的各项工作任务奠定了坚实的组织保障。

  二、营造氛围加强学习

  教师素质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教学质量,同时更影响着学生的成长;

  要提高教师素质,很重要的一条,就是加强学习。我校及时召开了师德师风整治活动动员大会,组织全体教职工认真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相关内容。深刻分析了学校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了这次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的目的及意义,在广大教职工中营造“增强学习意识,提高素质能力”的学习氛围,引导教师争做学生学习的引路人,增强教书育人、以身立教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

  三、注重过程增强实效

  为确保师德师风整治专项行动不走过场,取得实效,我校结合实际,将在全校教师中开展“七个一”等一系列主题实践活动,即:举办一期师德师风集中培训班、召开一次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交流研讨会、组织一次师德师风理论水平测试、记好一本师德师风学习笔记、开展一次“我心中最美教师”征文比赛、撰写一篇师德师风体会文章、举行一次教师集体家访活动(教师携带预先准备的调查问卷,收集学生家长和社会人士对我县当前教育存在问题的意见)。以此来丰富和拓展活动内涵,增强活动实效。

  学校领导深入教师一线,带头对照检查,分析评议自身在师德师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全体教职工逐人评议,剖析材料能触及问题的本质,做到了对存在的问题不遮遮掩掩,善于揭丑亮短,重点剖析了师德师风方面的问题,剖析原因深刻。学校领导班子成员、教职工都明确了自身师德师风建设方面努力和改进的方向。

【篇十一】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空心村”整治项目的实施管理,更好地服务城镇一体化建设,及时为全县经济建设提供补充耕地保障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暂行办法》、《河南省土地整治管理办法》、《关于全面实行耕地先补后占有关问题的通知》、《河南省土地整治项目库管理暂行办法》、《驻马店市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汝南县关于“空心村”整治项目工作实施暂行办法》等相关法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按照“政府推动、先易后难、稳步推进”原则,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及其他相关政策,运用土地整理复垦办法,积极开展“空心村”整治,整合农村建设用地,解决城镇建设用地与农村经济发展用地指标不足问题。

   二、覆盖范围

   各行政辖区内布局分散的自然组或因交通不便搬迁遗留下来的“空心村”。具体标准为:农村居民点、原工矿废弃地和闲置的建设用地。

   三、工作目标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土地综合整治规划等相关规划,根据县政府下达的责任目标,全县今年整治复垦旧村庄1500亩以上,并达到验收标准,保障今年和明年上半年用地需求。

   四、工作步骤

   (一)排查摸底。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空心村”进行全面排查,登记造册,充分依据农民意愿,精准确定整治区域。

   (二)申报立项。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为实施主体,将确定的整治对象分批次上报县政府申请立项。

   (三)项目工程建设。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按照《土地开发整理项目验收规程》(TD/T1013—2000)、《土地开发整理标准》、《河南省土地开发整理工程建设标准》与省下发的土地整理复垦开发补充耕地项目管理和验收相关规定执行

   (四)组织验收。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对新增耕地达到验收标准的,可以提请验收,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组织自验,自验合格后,上报县政府组织初验,初验合格后,上报市国土资源局组织验收。

   五、保障措施

   (一)实行激励约束制度。

   1.“空心村”整治县政府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凡按期完成空心村整治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出具报告),按每亩6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用于拆迁复垦及工程投入等。对完不成任务的按每亩4万元;超额完成部分的按每亩8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1)。

   2.对使用挂钩周转指标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抓紧完成拆旧复垦工作任务,归还上级周转指标。对完成复垦工作任务,并经市国土管理部门验收合格的,县政府按每亩1万元的标准给予奖补(附件2)。

   (二)实行目标责任制度。

   1.县政府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工作考核,制定目标,定期督查,兑现奖惩。对按时完成年度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奖励;对完不成任务的乡镇(街道)予以通报批评,并暂停一切建设用地的审批。

   2.建立沟通汇报制度。领导小组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例会,听取工作推进情况汇报,通报各乡镇工作进展情况,研究安排下一阶段工作任务。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

   六、工作要求

   (一)建立组织,加强领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成立“空心村”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要充分认识开展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对空心村整治工作的领导,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并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整治计划和详细的实施方案,明确整治任务,迅速抓好落实。

   (二)宣传发动,营造氛围。要充分利用会议、板报、标语等形式广泛宣传空心村整治的目的和意义,使广大干部群众明白空心村整治是国家集约节约利用土地的政策导向,是利国利民的重大举措,主动配合,自觉参与整治工作,营造空心村整治的良好氛围。

   (三)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空心村整治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难度大,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作战。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把此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点工作,紧抓不放,充分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积极组织实施,要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确保“空心村”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篇十二】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严格保护耕地”的基本国策,切实加强土地管理,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用地行为,进一步规范土地市场秩序,根据永顺县“两违”整治会议精神,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乡范围内组织开展“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辖区实际,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清理过去,管住当前、着眼未来”的工作原则和县级要求,分阶段出重拳,在全乡范围内开展“两违”专项整治行动,达到“综合整治,集中拆违,狠刹违法用地歪风,促进依法、合理、节约、集约用地”的目标。通过“两违”专项整治,进一步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无反弹、不回潮,杜绝新的违法用地行为发生,为我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用地环境。

  二、整治重点

  主要以保护基本农田为主线,重点清理整治集乡所在地居委会违法用地和违法建筑,以及20**-20**年全乡违法违规用地专项清理后新发生的各类违法用地、违法建设案件。

  三、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两违”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决定调整“两违”整治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党委书记

  副组长:  乡  长

    副乡长

  成  员:  人大**

    党委副书记

      纪委书记

       副乡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四、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共分三个阶段:

  (一)宣传发动调查摸底阶段(3月1日至3月31日)

  1、建立机构。为确保整治工作顺利进行,乡党委政府成立“两违”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从相关单位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

  2、制定实施方案。根据县委、县政府统一部署的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本乡实际制定出本辖区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3、广泛动员宣传。召开由全体机关干部、组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居委会要在人员集中路段,张贴好《永顺县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违法用地综合整治专项行动的通告》,并利用广播、电视等各种途径大力宣传违法用地的严重性、危害性以及开展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使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参与整治工作。

  4、选点拆违。突出以群众反映大、违法占地面积大的典型案件,组织国土资源、公安、建设等部门联合执法,开展大规模的拆违行动,重拳出击,营造良姨的整治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4月1日至5月31日)

  1、分类整理。对清查出来的情况进行分类整理,登记造册,并提出处理意见,在各村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2、自查自纠。为减少当事人的损失,提高工作成效,村要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努力引导和督促党员干部带头自行拆除,尽量减少强制拆除。向当事人发出限期拆除通知书,明确时间,限期腾空、拆除。对于占用非耕地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后可免予处罚;对于占用耕地的违法建筑,自行拆除并复耕后可免予处罚。

  (三)强制拆除阶段(6月1日至10月30日)

  坚持做到“四必拆”:占用基本农田的必须拆除(包括已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的);群众信访反映强烈的必须拆除;严重影响村乡规划的必须拆除;严重影响道路等重点工程建设的必须拆除。

  (四)深入推进阶段(11月-12月)               

  在重点突破的基础上,总结示范点“两违”综合治理工作成效和经验做法,全面推进“两违”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分阶段、分层次逐步处理历史遗留违建。进一步完善落实信息共享、日常巡查机制和首查责任、责任追究、建立健全控违、拆违长效机制,实现“两违”综合治理工作常态化、日常化、制度化。

  五、工作要求

  1、统一思想,加强领导。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复杂性和艰巨性,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认识上高度统一,行动上高度配合,精力上高度到位。把专项行动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本阶段的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实行领导分片包干,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讲究方法,注重实效。要按照乡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建立联动机制,密切配合,通力合作,把拆违贯穿于专项行动的全过程,做到边宣传边拆除,边自纠边拆除。每周及时通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做到突出重点、注重实效,切忌走过场。在加大查处违法用地行为力度的同时,坚决打击阻挠土地行政执法和暴力抗法人员,坚决处理党员干部违法违纪案件。要抓好正反两方面的典型,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做到家喻户晓,以实例教育广大干部群众自觉遵章守法。在具体工作中要讲究方式方法,采取宣传教育与强制手段相结合的办法,确保社会秩序稳定。

  3、深化整治,严肃纪律。要切实加大对违法用地、违法建设的巡查力度,设立举报箱和举报电话(举报电话:5722298)。对群众举报的违法用地问题,做到反映一起,查处一起,对严重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涉嫌土地犯罪的,要主动配合国土资源部门移送司法机关。专项行动期间,相关人员要严格纪律,对每宗违法建筑的处理做到依法、公开、公平、公正,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坚决杜绝说情风,对为违法违章建房者提供包庇、纵容的单位和个人,对隐瞒不报、虚报、漏报的单位和个人,对参与、怂恿、充当保护伞的党员干部,要严肃处理。

【篇十三】两违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项教育整顿查纠整改环节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政法队伍专项教育整顿工作取得显著成效,按照省市在关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县政法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总书记关于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重要指示和训词精神,深入贯彻***总书记在党史学习教育动员大会上的重要讲话,深入贯彻***总书记来陕西考察重要讲话精神,弘扬整风精神,坚持刀刃向内,勇于自我革命,坚持“当下治”和“长久立”相结合,坚持以全面深化司法体制改革为动力,统筹整合力量,创新方法手段,釆取有力措施,全面排查政法系统顽瘴痼疾底数,坚决整改执法司法突出问题,着力健全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努力实现“减存量、控增量、防变量”目标,确保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取得实效。

  二、目标任务

  全县政法各单位要聚焦“六大顽瘴痼疾”,即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

  违规经商办企业和配偶、子女及其配偶违规从事经营活动;

  违规参股借贷;

  违规违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

  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

  法官检察官离任后违规从事律师职业、充当司法握客,以及我县政法系统其它突出问题(详见《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第16-19.21-25),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努力实现“两个基本一明显”的工作目标:即长期影响制约严格执法公正司法的深层次问题基本根治,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基本解决,执法司法公信力明显提升。

  三、具体措施

  (一)全面排查摸底。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学习教育深入开展思想发动,对照《全国第一批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工作指引》规定执行九项重点任务,调取执法办案和案件质量有关统计资料,全面分析研究,列出重点评查案件,组织县政法干警深入自查自纠,汇总整理群众举报投诉和涉法涉诉信访案件,并分门别类建立工作台账,对顽瘴痼疾做到底数清、情况明。

  (二)加强案件倒查评查。县整顿办牵头对上级移交和自查掌握的政法领导干部重大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案件倒查,从中发现有无违反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有无违规经商办企业,参股借贷,有无充当司法握客等问题,针对有案不立、压案不查、有罪不究,开展警情核查和重点案件评查,一件件查,一件件评,及时整改纠正。省级政法队伍整顿领导小组将对重点案件开展集中评查,交叉评查对违规违法“减假暂”案件全面开展排查,在案件评查和有关涉法涉诉信访清查中发现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根据案件性质,干部管理权限,按照《全省政法干警违纪违法线索办理办法(试行)》规定移送有关部门核查办理。各地要从群众举报中掌握政法干警有无“六大顽瘴痼疾”中的违纪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与自查自纠相互配合,形成有力震慑。

  (三)坚持分类施策。对政法干警违规经商办企业问题,要对排查出来的个案进行核查、比对、甄别。对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责令其予以纠正,拒不纠正的,通报曝光依规依纪依法严肃处理。对涉及人员的家属就业困难情况,符合相关就业条件的,积极帮助在行业“禁区”外合规就业、自主创业。

  (四)用好智能化手段。加强对执法司法异常流程监控预警,加强不同办案环节信息比对验证。推动政法各单位信息共享和数据联通,建立动态预警执法的司法制约监督平台。要充分利用政法系统现有信息平台数据,借助市场监管、税务、社保等部门查询系统,核查瞒报、漏报、错报等情况,提高核查整治效率。

  (五)健全长效机制。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与政法领域全面深化改革结合起来,统筹“当下治”和“长久立”,坚持查改结合,治建并举,标本兼治,推动建立完善执法司法制约监督机制。县政法各部门对本系统执法司法制约监督等机制建设负总责,严格按照要求抓好相关机制建设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压紧压实各级主体责任。县委承担本县政法队伍教育整顿的主体责任,对全县政法队伍顽瘴痼疾专项整治负总责,实行专班负责制,牵头抓总,对专项整治工作统筹领导,分级分层把关制定整治方案,梳理整治重点难点,列出时间表,路线图,督促落实整治措施。县整顿办具体牵头抓好顽瘴痼疾专项整治,深刻剖析内在联系,以政法各部门全链条同步开展为契机,建立跨部门整治协调机制,着力解决以前一家孤军奋战,难以推动,难以解决的问题。政法各部门党组(党委)承担对本系统顽瘴痼疾专项整治的直接责任,加强组织领导,细化实施方案,明确专人负责,确保抓出成效。

  (二)认真回应群众关切问题。县政法各部门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取信于民的重要举措,作为开门搞整顿的重要内容,做到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由群众评判。通过邀请群众代表座谈、广泛走访调研等方式,收集社会各界对整治工作的意见建议,公开发布完成时限和整治目标,向社会作出公开承诺,并定期发布整治进展情况。深化执法司法领域管理服务改革,结合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集中推出一批新的便民措施,着力解决群众对执法司法急难愁盼的事,让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三)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县教育整顿领导小组要把顽瘴痼疾专项整治作为督查重点内容,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政法各部门专项整治的督查指导,并安排做好各级来县下沉督导的配合服务保障工作。要将各级下沉督导和本县督查情况定期向县委汇报、在全县通报,对整治缓慢,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挂牌督办,追责问责。县政法各部门要加强本系统整治工作督查指导、组织推动,并积极配合各级督查指导工作,确保专项整治工作任务如期完成,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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