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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

发布时间:2021-11-19   来源:企划文案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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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十四篇

经营环境是指市场主体在进入、生产经营和退出过程中所涉及的政府环境、市场环境、法律环境、人文环境等相关外部因素和条件的总和。 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的文章14篇 ,欢迎品鉴!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1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市、县相关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司法行政职能作用,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法治保障,根据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年”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以优化营商环境为基础,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指示精神,着力在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完善政策执行方式、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等方面,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努力为企业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营造良好法治环境,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加快形成市场化、法治化、便利化营商环境。

  二、主要举措

  (一)打造服务企业的法治环境。细化规范性文件管理相关工作,规范具体行政行为,确保所有规范性文件均经过合法性审查,对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专项专员”的精准服务;建立涉企行政执法检查活动的审批制度和工作规范,增加执法公正透明度,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聚焦行政执法的源头、过程、结果等关键环节,依法保护企业合法权益,从源头上避免违法行政问题的产生。

  (二)组织引导律师积极服务企业。围绕促进依法经营、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营造良好法治环境,引导律师积极参与企业决策论证,提供法律咨询、权益保护等服务,促进依法办企。组织律师服务企业专项活动,为重点企业开展全面法治体检,将法律保护关口前移,帮助企业有效预防和化解法律风险。鼓励企业建立公司律师制度,健全公司律师参与投资风险评估、决策论证等工作机制和平台。组织开展律师重点法律知识培训活动,提升律师服务企业水平。

  (三)加强企业经济活动的公证服务。加强企业知识产权设立、流转、权利救济、争议解决等过程中有关合同和保全证据等事项的公证服务,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公证机构主动配合银行等相关部门,为企业抵押贷款、信用贷款、股权质押等提供公证服务,帮助解决贷款难、融资难等问题。

  (四)强化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机制。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法化解涉企矛盾纠纷,建立健全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分析研判、联动调处、监督管理等工作机制,对企业排查的矛盾纠纷及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第一时间开展调处,定纷止争。积极拓展企业矛盾纠纷调解化解渠道,充分发挥行政机关、仲裁机构、人民调解委员会、行业协会、律师事务所、基层社区等单位和组织在化解纠纷、平息矛盾方面的积极作用,构建社会矛盾调解大格局,及时便捷、优质高效化解纠纷。

  (五)积极做好企业员工的法律援助工作。组织法律援助人员深入企业开展公益法治宣传,提高企业员工对法律援助的知晓率。对企业农民工和困难员工申请法律援助的,优先受理,应援尽援。在坚持依法维护委托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尽可能通过调解促成企业和员工和解,营造和谐稳定的用工环境。

  (六)深化企业法治宣传教育。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形成加强企业法治宣传教育的合力。开展“企业发展·法治护航”主题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广泛宣传与企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浓厚的法治氛围。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组织、指导民营企业制定法治宣传计划,开展以案释法,帮助管理层和员工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促进依法经营、依法管理、依法维权。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学习领会***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从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按照县委、县政府和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全县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和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助力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二)加强组织保障。成立县司法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应股室、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办公室主任由唐建同志担任,副主任由徐红玉同志担任,负责全局优化营商环境日常工作。

  (三)强化协作配合。局属各股室、各律师事务所对照目标任务,结合自身职能,强化责任意识,主动完成好法律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的职责任务。

  (四)加强督查考核。建立任务台账,跟踪落实情况,对各项工作任务进行全程监督,定期通报任务进展情况,加强监督问责。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2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3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没有休止符的长期性战略和系统性工程。2018年,大庆提出打造东北最优营商环境城市的目标,2019年,大庆营商环境指数位列东北地级城市第1位。

  近日,市委专门召开会议,制定出台了《2020年全市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从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持续深化改革创新、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提升干部素质五个方面入手,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密切联系群众不够、干部担当作为“五不”、办事难、不尊重市场化规律、司法不公、工匠精神缺失等七个突出问题,为打造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最优城市提供有力抓手。

  为争当排头兵提供坚强保障

  《方案》总体要求是,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总书记关于我省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践行初心使命常态化长效化,以打造东北地区营商环境最优城市为目标,以办事不求人为方向,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重点解决群众最急最忧最盼的突出问题,聚焦重构产业、重组要素、重聚动能、重塑环境的发展布局,为推进争当“排头兵”、建设“新大庆”、打赢“新会战”提供坚强保障。

  向7大作风顽疾开刀

  《方案》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中检视发现的问题、省委巡视反馈的意见为抓手,结合省方案中的主要内容,确定全市7项重点目标任务。

  一是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问题。针对不仔细研究上级政策,该争取的项目资金不争取,不认真落实上级文件,一级批一级压力传导递减,安排布置工作照抄照搬上级讲话,实用性和操作性不强等问题。要加强与上级部门联系对接,争取更多政策扶持,要仔细研究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加以推进落实,切实解决本部门本单位的难点痛点堵点,杜绝只做表面文章。

  二是着力解决“密切联系群众不够”问题。针对“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实践不到位,对群众根本利益关注不足等问题,要不断提高党员干部服务意识,办理事项不拖延、不设障,树立“新官理旧账”思想,切实把服务当作第一任务、第一要求。

  三是着力解决“干部担当作为‘五不’”问题。针对个别机关干部不担当不作为、政令不通、落实不力等问题,要加快制定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担当作为推动干部能上能下的实施办法,营造激浊扬清、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四是着力解决“事难办”问题。针对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依然难办等问题,要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最多跑一次”改革,提高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梳理公共服务事项,完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

  五是着力解决“不尊重市场化规律”问题。针对个别机关习惯于用行政手段进行政府包办,不尊重市场化规律等问题,要优化资源配置手段,增加运用委托招商、工业地产招商等市场化方式招引项目比例,切实摆脱计划经济体制影响。

  六是着力解决“司法不公”问题。针对个别执法司法人员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随机性选择性执法等问题,要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监督机制,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和我省优化营商环境相关文件,解决司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七是着力解决“工匠精神”缺失问题。针对个别机关干部业务不精通、工作标准不高等问题,要创新人才培养模式,积极探索能适应改革需求的培养体系。通过持续推进“基本业务+”培训,深入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引领广大党员干部练就底数清、情况明、业务精、标准高的过硬本领。

  5方面22项措施务求实效

  围绕今年目标任务,《方案》制定了5方面22项措施。

  ——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党员干部工作作风“五整治”行动,着重整治疫情防控、加快复工复产、服务群众意识淡薄、漠视侵害群众利益、“工匠精神”缺失等方面的“五不”问题;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行动;开展领导干部破坏营商环境专项整治行动;开展垄断性行业涉企服务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清赖行动”专项整治;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持续深化改革。推进重点领域审批制度改革,推广“容缺审批”“告知承诺”“拿地即开工”机制,创新“五制”服务;推进市场主体准入制度改革,全面推行“办照即营业”“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拓展商事登记领域和事项,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深化监管综合执法力度,推进无接触式服务,全面实现商事登记“零见面、零跑动”;推进政务服务机制改革;推进政法领域改革。

  ——建立健全机制。完善政企沟通机制,实行领导干部日常联系企业制度,深化首席服务员制度,强化涉企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推进诚信体制建设,健全信用信息数据归集机制,升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立健全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健全营商环境评价考核机制;建立领导干部“走流程”常态化机制。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机制。开展多种渠道监督警示,充分运用多种监督渠道,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发挥正反典型作用;加大媒体监督力度,督促各级领导干部走上媒体、直面群众、接受质询,强化责任担当;从严执纪严肃问责。

  ——提升干部队伍素质。严格落实“五细”要求,健全掌握情况要细、分析问题要细、制定方案要细、配套措施要细、工作落实要细的“五细”要求落实机制;持续推进“基本业务+”培训,全面提升各级干部业务能力;深入开展“业务大讲堂”活动,努力打造业务精能力强作风好的干部队伍。

  此外,为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方案》提出了夯实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主体,坚持上下联动、强化责任传导,加强营商监督、开展专项评价,强化舆论氛围、加强典型引领4项要求。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4

  县商务局在优化营商环境评价中主要涉及市场开放度指标。该指标评价调查方式和方法主要是统计分析和数据对比,主要涉及指标有实际利用外资、外贸进出口、对外投资等。为全面做好省营商环境评价迎评工作,落实《县营商环境评价工作职责分工》通知的重要工作安排,加快推进招商引资项目落地建设、资金到账,着力优化开放型经济发展环境,全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商务发展核心,以优化企业服务为主线,以深化改革创新为动力,认真落实商务惠企政策,加快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积极促进自主开放进程,落实放宽外资准入限制,努力推动投资自由化和贸易便利化,增强吸收利用外资的竞争力。力争实际利用外资和外贸进出口指标实现新突破。

  二、工作措施

  (一)认真落实扩大外资市场准入工作。贯彻落实《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扩大鼓励外商投资范围。按照国家统一安排,落实全面清理取消在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以外领域针对外资设置的准入限制,实现市场准入内外资标准一致,落实以在线备案为主的外商投资管理制度。

  (二)做好“外商服务大使”工作。实施外商投资企业服务大使制度,围绕当前外资工作的难点、热点和影响外资持续稳定发展的痛点、堵点等问题,建立健全外商投资企业服务机制、信息传导机制及咨询和问题解决机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开展全覆盖、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贴心服务。

  (三)深入调研,与企业开展面对面交流。扎实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深入外资企业、外贸企业,宣传解读国家省市政策,收集企业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涉外单位层面能够解决的,协调相关单位解决;需市级层面协调解决的,提请市商务局研究;需省级层面解决的,积极争取省商务厅帮助协调解决。

  (四)持续做好涉外政策推送宣讲工作。按照“放管服”改革标准化要求,对于服务对象面广量大的工作,建立有效的制度供给,全面梳理汇编中央和省、市涉外政策,加强涉外扶持政策推送,会同涉外单位分片分期开展政策宣讲培训,政策资金类做到公平、透明、简便、可查询;政策服务类做到推送全覆盖,切实帮助企业学好用好各级各类涉外扶持政策。

  (五)加强对外商投资重大项目的调度。对重点外资项目、外资企业实行专项台账管理,分别建立静态和动态管理台账,建立外企项目、外资企业沟通联络“直通车”,强化对重点外资项目的调度督导,力促签约项目升级落地、在建项目外资到账。

  (六)加强对外商投资企业投诉的化解。健全外商投诉争端调处机制,对外商投诉认真对待,妥善处理。属于政府与企业之间的纠纷,厘清责任,勇于担责;属于企业之间的纠纷,努力协调,妥善化解。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压实工作责任。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相关业务科室具体实施。成立商务局优化营商环境迎评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党组书记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外资科、外贸科相关科室负责人为成员。同时,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常态工作,要求各科室要深刻认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结合工作实际,落实具体的惠企优企举措。

  (二)加强学习,增强本领。在派出招商骨干人员赴浙江省桐庐县学习的基础上,组织业务人员到上级部门和先进地区学习招商引资利用外资、促进营商环境建设好的经验和做法,全面对标全国发达省份和地区,寻找差距,更新理念,总结经验,全面提升了改善营商环境的标准和水平。

  (三)严格纪律要求。全局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严禁在执行政府有关优化营商环境重大决策部署中“打折扣”“设路障”;严禁在“最多跑一次”改革中搞形式主义、推脱责任;严禁在惠企优企政策落实中不作为或设置不合理前置条件;严禁在涉企服务中办事拖拉,推诿扯皮;严禁向企业乱收费、乱摊派、“吃拿卡要”等增加企业负担行为;严禁其他干扰企业正常经营、损害企业利益的违纪违规行为。

  (四)加大宣传,营造浓厚氛围。利用国家“一带一路”提供的有利时机,大力做好我县营商环境的宣传工作,通过召开外商投资接洽会、项目推介会等方式,让外界更加全面的了解我县的发展和优势。同时,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报道,充分发挥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加大典型经验宣传,全方位总结和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做法、新成效,及时听取企业、行业协会等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不断提高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5

  为贯彻落实《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流程再造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进一步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流程再造、结果评价”改革(简称“放管服评”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推动落实中央和省市近年来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以“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为导向,以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梳理为切入点,以政务服务流程再造为核心,以大数据信息应用为支撑,以信用法治化建设为保障,协同推进“放管服评”改革,加快实现“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为标准,并联审批、帮办代办是底线”的工作目标,对照国际标准、对标国内先进,打通便民利企的关键环节,迅速形成营商环境竞争新优势,为实现发展“三年有突破”和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支撑。

  (二)工作目标。全面推行“一网办、一链办、一窗办、一城办”改革,2019年11月底与全市一体化的在线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12月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2019年底前,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理”事项。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实现全县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全县政务服务水平全面提升,基本实现“一网通办”。

  二、重点任务

  (一)以标准化放权推进政务服务规范化

  1.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建设。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按照上级要求,制定统一的政务服务事项编码、规范标准、办事指南和时限要求,消除模糊条款,优化审批服务流程,制作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表)。严格按照省市时限安排,推动我县政务服务事项上网运行;2019年10月底前,在有条件的社区和行政村实现网上政务服务全覆盖,全县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确认、行政奖励、行政裁决、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80%;2019年底前,所有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不低于7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深化“减证便民”行动。进一步清理各类证明事项,对县自行设定的证明事项一律予以取消;对法律法规设定的证明,积极采取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等方式,切实减轻群众提交证明的负担。本着积极稳妥、应纳尽纳的原则,扩大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试点项目和“证明材料不用跑”改革项目的范围,将更多证明事项纳入试点和改革范畴,最大化方便群众。进一步优化证明事项办理流程,提高办理时效,切实解决“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无谓证明和证明不统一、不规范问题。(牵头部门:县司法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3.全面清理各类变相审批事项。2019年底前,组织清理各类变相审批和许可,对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等形式变相设置审批的违规行为进行专项整治。(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委编办、县司法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二)以联动化监管推进政务服务法治化

  4.实施信用监管。强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全面归集企业监管信息并及时向社会推送,在事中事后监管上形成社会共治的合力。全面、及时、准确的将企业公示信息、即时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行政处罚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使企业在信贷审批、政府采购、工程招标、土地出让等审批服务程序的办理中为各部门提供信息参考,推进信用信息与审批服务、监管处罚有效衔接。对申请告知承诺不实的,依法作出处理。(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5.深入开展失信联合惩戒。依法依规建立联合惩戒措施清单,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开,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

  2019年底前,建立信用约束向失信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股东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自然人延伸制度。(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6.探索建立信用修复机制。失信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通过完成信用整改、通过信用核查、参加公益慈善活动等方式开展信用修复。(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7.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快全省统一的“互联网+监管”平台应用,统筹贯彻落实一般检查事项和重点检查事项抽查,按照上级安排确定抽查事项,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积极为其他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提供平台服务指导,在企业数据库中为检查部门抽取数据及执法人员数据库的匹配进行指导。2019年11月底前,建立县“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制度。2020年底前,实现“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并开展综合智能监管。(牵头部门:县市场监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税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8.依法规范中介服务行为。除国家有明确规定外,严禁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允许具备资质的中介服务机构平等进入市场开展业务。深入推进中介服务收费改革,最大限度地缩小政府定价或政府指导价范围,并向社会公布。全面清理部门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从事与本部门行政审批相关中介服务,杜绝中介强制代理行为。对清理规范后保留的中介服务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明确项目名称、设定依据、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经费来源渠道等,一并向社会公开。严格查处违规收费、出具虚假证明或报告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违规行为。(牵头部门:县发展改革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管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司法局,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

  9.强化审批与监管无缝对接。对相对集中、审管分离的行政许可事项,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建立部门间信息及时共享机制,审批信息及时告知、过程信息全部共享、监管信息限时反馈。实行“一事一档案”,对每项审批事项建立全流程监管档案。受理群众和企业通过人民网、新华网、县长信箱等平台对涉企问题的意见和建议,转办群众和企业通过“12345”政务服务热线反馈的问题,定期对办理情况回访并进行通报。(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以信息化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便利化

  10.加快运行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进一步梳理各部门自建系统,推进完善县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功能,2019年11月底前,完成县各部门自建业务系统迁移上云,并与市政务服务平台深度对接,打造网上政务服务统一入口和出口。(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1.深入推进“一窗受理”。对涉及多个部门审批的业务,实行证照联办,由综合服务窗口人员统一受理材料,通过“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政务服务新模式,实现一套材料、一个窗口办齐所有证照。2020年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全面推开全领域无差别“一窗受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2.推出“一链办”事项。坚持以申请人办事需求为导向,对高频关联事项办理流程进一步优化、材料进一步精简、时限进一步压缩,推动实现不同部门、不同层级的关联事项协同服务,变“一事一流程”为“多事一流程”。2019年底前,重点在企业开办、水电气暖随不动产转移登记过户、工程项目联合验收等领域推出一批高频“一链办”事项,打造“套餐式”服务,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就近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利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3.加快推进“一城办”。2019年底前,根据全市公布的“一城办”事项清单,实现在我县政务服务中心或者同一部门(系统)的服务窗口均可办理。2020年底前,根据我市要求落实全市政务服务事项“一城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直相关部门)

  14.推进“掌上一窗”政务服务应用。整合移动端政务服务资源,实现全县移动端办公统一认证、统一出口、统一应用管理、统一服务监测,推出一批“秒批、秒办”事项,加快推进移动政务服务应用,2019年底前,完成县级办件量前20位的政务服务事项和民生高频事项实现掌上办理。(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15.推进政务服务自助办理。以“开放、共融、共享”为标准,以“不见面”“少等待”为目标,合理规划政务服务自助服务区,分批推进行业性自助服务和自助终端设备整合,优先实现社保和营业执照打印等群众和企业需求量大的服务事项自助办理,逐步推进税务、交通处罚、不动产登记、公积金等业务自助办理。推动政务服务自助终端向基层延伸。2020年底前,在有条件的基层社区实现综合自助终端设备进社区,方便群众在“家门口”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16.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推进电子证照共享应用。协助建设市统一电子证照库,推进电子印章、电子签名在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中的应用,积极推行“电子亮证”,通过二维码扫描,实现证照信息共享和查验比对,压减提交材料,方便群众办事。2020年6月底前,实现高频申请材料、常用信息的共享和复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7.推进政务数据资源归集和共享。2019年底前,完成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交接迁移,理清数据归属,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归集率不低于80%。根据政务服务事项办理需要,形成事项数据共享需求清单、责任清单,2019年底前,实现政务数据资源共享率不低于80%。(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18.深入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推行“拿地当日就开工”审批模式,落实“一窗受理+承诺容缺+并联审批”和会商联审,形成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事项清单,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确保项目单位在取得用地批准手续后,即具备开工条件。实现社会投资类全过程审批65个工作日、政府投资类

  全过程审批90个工作日。根据全市整体工作部署,到2020年6月底前,融入全市统一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力争审批时间再缩短10-15个工作日。(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和改革局、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政府办公室<县大数据中心>)

  19.全面推行帮办代办服务。在县政务服务大厅、两区及各镇(办)组建帮办代办队伍,科学界定各级帮办代办的职责和范围,建立全县统一的标准化、规范化服务体系。按照“属地为主、部门协作、县镇联动、分级负责、总体协调”的要求,为全县投资项目提供审批事项办理过程中的咨询、指导、帮办、代办等优质高效的全过程服务;对企业办理特定领域相关审批手续,提供全程代办、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错时、延时服务和双休日、节假日办理通道,真正使“店小二”和保姆式服务落实到位。

  (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0.推行政务服务“告知承诺制”。除涉及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政务服务事项外,对能够通过事中、事后监管纠正且风险可控的政务服务事项,以告知承诺制方式实行容缺受理,申请人只需具备主要审批条件且提交主要申请材料,并书面承诺在规定时间内达到所有审批条件、补齐欠缺材料,政务服务职能部门即可先行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四)以导向性评价推进政务服务成效化

  21.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以确保完成省营商环境评价任务,满足市营商环境重点指标测评需要为目标,建立营商环境评价协调工作机制,协助第三方做好问卷调查,协助市本级部门提交案例和总结,确保评价工作在我县顺利开展。(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直相关部门)

  三、加强工作保障

  22.建立组织领导体系。成立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推进政府职能转变领导小组,加强对相关工作的统筹领导和整体推进,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作为第一责任人亲自抓、负总责,层层落实责任,细化任务分工,明确时间节点,确保改革工作强力有序推进。(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开发区、高效区,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相关部门)

  23.畅通政企沟通渠道。依托“12345”政务服务热线和工业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搭建涉企问题反馈信息平台,设立“县政企面对面”微信公众号,定期组织开展“政企面对面”活动。(牵头部门:县政府办公室;责任部门: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直相关部门)

  24.强化督促落实。加大对改革措施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和跟踪调度,定期通报改革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移交相关责任单位整改落实,对工作推动不力、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以及损害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严肃问责,确保全县深化“放管服评”改革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6

  县数据资源管理局(政务服务管理局)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主战场、便民服务的主力军、展示政府形象的主窗口。数据局围绕“产业项目建设年”“优良作风建设年”活动,以“一网一门一次”改革为抓手,全面实施“马上办、立即办、网上办、掌上办”,打破“数据壁垒”,推动数据整合,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效率。

  (一)聚焦“互联网+政务服务”,提升政务服务水平

  “皖事通办”平台不断完善。组织县直单位、乡镇、村近300人动态调整27183个政务服务事项,全程网办率100%,并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事项的五端办理。进一步优化事项办理流程,简化办事程序,缩短办理时限,颍上分厅上线的政务服务事项平均申请材料压缩到2.09个,平均承诺时限压缩到1.04个工作日。皖事通注册666651人,位居全市第一,上线特色应用55个,总访问量519.6万人次,其中高频服务数21个。“一门服务”不继优化。协调供电公司、供气公司、经开区、税务局等入驻大厅,现大厅进驻窗口36家,服务窗口121个,可办理事项1618项,全部实现最多跑一次,全年全县办件量1162620件,网上办件1157978件,网上办件率99.6%。今年新建7x24小时政务服务大厅,配备公安、税务、不动产、市场监管等单位自助服务设备21台,宣传推广7*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倡导政务服务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一窗受理 集成服务”不断扩展。整合多部门业务流程,设置了企业开办、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审批综合窗口,持续提升综合窗口服务能力,实现“一事跑一窗”向“一窗办多事”的转变。配合县经开区改革,在大厅开设“经开区窗口”,为园区企业提供“一站式”服务。积极做好“长三角一体化”基础工作。积极配合做好长三角“一网通办”省、市牵头精品事项在我县的对接工作,期完成工作任务,开展电子印章、电子云签、电子证照和电子材料库建设和应用,已制电子证照11类、电子印章1998枚,梳理61个“办好一件事”集成套餐服务。

  (二) 创优营商环境,营造优质服务氛围

  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配合县营商办制定《颍上县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实施意见》和《工作要点》,细化推进政务服务工作的具体任务,深入推进《政务服务提升行动方案》,落实完善新型政务服务“皖事通办”平台、大数据中心等8项措施。问题整改进一步强化。按照《颍上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2020年优化营商环境督查、第三方测评发现的,认真梳理积极整改,推进税务事项全部进驻,投资20万元上线预约叫号系统,改善了大厅的办事秩序。审批改革有序推进。按照国务院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要求,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协调水、电、气进驻县政务服务大厅,实现工程建设项目一门办理。项目服务全程优化。制定产业项目审批服务提速增效工作方案,配套制定《产业项目审批服务代办制实施办法(试行)》,综合窗口工作人员通过提前介入、代办帮办等举措,提高审批服务效率,加快了全县22个产业项目落地实施。大力推动“互联网+监管”。按照“应领尽领”原则,对照《省级监管事项清单》,县直各单位完成国家监管事项认领工作,认领率100%;按照“应编尽编”原则,完成检查实施清单编制工作,编制率100%,各单位监管行为录入6554条,数据覆盖28.38%监管事项。

  (三) 立足长三角一体化,谋划“数字颍上”

  “数字颍上”规划有序推进。围绕长三角一体化认真编制十四五“数字颍上”规划。制定《关于加快建设“数字颍上”实施意见》,加快政府数字化转型,推动数字经济发展。项目管理更加科学。修订完善《颍上县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信息化项目管理,持续、科学开展信息化项目审核工作,评审通过7个信息化项目。重点项目持续推进。成功招标颍上县大数据平台项目,目前大数据平台建设有序推进,积极谋划政务服务大厅扩建,努力争取“城市大脑”项目试点。

  (四)发挥数据作用,扎实推进防疫工作

  一是大力推动“安康码”推广应用。安康码申领152.1万余人,人均扫码核验次数6.03,为全县疫情防控提供了有效的数据基础。二是紧贴防疫需求,先后自主开发出10个疫情防控信息系统。其中“复工企业预约申报系统”,共为74家企业提供了服务咨询和上门服务;“疫情防控在线填报系统”为巡查员们提供实时在线填报功能,极大地提高了巡查效率;三是在全市率先推广使用“安康码”。为企业防疫和复工复产提供安全技术保障;在全市率先通过“皖事通”发放消费券400多万元,促进市场回暖,提振消费信心。

  一年来,我局营商环境工作方面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我们也清醒看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现有大厅面积有限,不能满足所有事项进驻大厅,“一门”无法实现;二是数据壁垒严重,线上线下服务融合还不够;三是全县信息化项目低水平、碎片式建设,尚未实现统筹管理。结合实际,谋划出2021年努力方向。

  一是纵深推进长三角“一网通办”。以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为基础支撑,扩大长三角区域“一网通办”事项和范围,聚焦企业开办和注销、不动产登记、工程建设等高频关联事项,推进全流程优化整合和信息共享,让企业和群众办事少跑腿,数据“多跑路”。积极与浙江省玉环市密切合作,探索跨省通办,在此基础上谋划,我县外出人员较多的长三角城市实现跨省通办。

  二是积极创新“皖事通办”平台应用。动态调整权责清单、政务服务目录清单,确保政务服务事项及时更新、线上线下标准统一。持续丰富“皖事通”特色应用,大力推动“安康码”民生工程落地落实。不断推广7x24小时政务服务地图使用,建立覆盖窗口端、电脑端、移动端、自助端、电视端的服务平台,让企业群众办事更省心。

  三是全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推动县政务服务大厅扩建,实现所有政务服务事项只进一扇门;推动县乡村三级政务服务场所智能化建设,实现“互联网+政务服务”向2.0的跃升;推动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改革,实现权力在监督下运行;推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实行一枚印章管审批。

  四是不断强化信息化项目管理。站在全局高度,高水平编制“数字颍上”规划,统筹谋划信息化项目,统筹使用信息化资金。上线县信息化项目管理系统,推动信息化项目从立项到招标、建设、验收、使用的全流程规范化管理,涉及全局的重点信息化项目由数据资源管理局牵头实施,以减少新的“数据孤岛”和“数据烟囱”产生,实现全县信息化建设高水平、一体化发展,避免重复建设,确保数据安全。

  五是大力夯实数字颍上基础。充分发挥“数字颍上”大数据平台作用,将全县新建信息化项目全部纳入平台统一管理;完善梳理全县政务信息资源目录,打造全县统一、可信、可靠、安全、鲜活的“数据池”,实现全县数据资源统一管理,为推进“数字颍上”建设、打造“皖事通办”平台和创优“四最”营商环境提供大数据支撑。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7

  为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榆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优化提升营商环境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办函〔2020〕34号)有关要求,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提高服务市场主体的质量和水平,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目标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把优化营商环境与促进“六稳”工作、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相结合,以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着力提升政务服务水平、持续增强市场主体获得感、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10+5”行动,为各类市场主体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助力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2020年底前,全面完成我县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县级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落地率达到70%以上,争取一批创新做法或典型案例获得省市层面认可。全县综合信用指数排名在全市只进不退,营商环境综合排名力争进入全省前50名。

  二、重点任务

  (一)贯彻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1.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按照全市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结合我县实际,制定贯彻落实《条例》工作方案,明确重点工作任务,积极推进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2.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参照市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建立健全我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机构机制,确保高效运转。(县委编办牵头,发改科技局配合,6月底前完成)

  3.加强营商环境工作宣传培训。司法局要开展送《条例》到街镇部门、园区、企业,宣传解读活动不少于12次。积极参加省市或邀请市上专家开展贯彻落实《条例》等培训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各有关部门要开展系列宣传活动,全年不少于3次。县级各有关部门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典型案例评选、宣传活动,全年各不少于1次;要提高营商环境相关政策的市场主体覆盖面和可及性,及时在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上发布解读材料、流程图、办事指南及示例。(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4.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按照《榆林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和《榆林市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修订我县考核办法和制定出台投诉举报处理办法,充分发挥考核工作指挥棒作用,增强企业和群众办事的可预期性和获得感。(发改科技局负责,6月底前完成)

  (二)对标中省市工作要求争先进位

  5.围绕目标导向扎实开展工作。按照“挖潜提升、巩固成果、补短强弱、狠抓漏项”的分类推进思路,围绕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50名的目标,对标中省市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夯实各牵头部门营商环境评价一级、二级指标责任,抓好督促落实。(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6.通过复制先进经验带动工作创新。持续抓好北京、上海等先进地区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在我县的复制推广工作,确保《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中各项经验和做法,结合我县实际加强复制推广。对标中省市创新做法和典型案例标准,审批局、税务局、不动产局、市场监管局要分别培育1项获得省级层面认可的工作亮点。(各有关部门按职责负责,年底前完成)

  7.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企业满意度调查,评价和调查结果通过官方网站和相关媒体向社会公布。(发改科技局牵头,各有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三)着力提升全县政务服务水平

  8.推进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市县两级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的通知》(陕政办函〔2019〕160号)要求和市县同步、事项对应、上下协同的原则,对办理条件相对简单的事项要尽快全面移交;审慎推进程序复杂、专业要求高,尤其带有制约性和限制性、涉及公共利益平衡和重大公共安全事项的划转工作。健全协同办理机制,确保审管协同推进。(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9.大力推动“证照分离”改革。制定出台我县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实施方案,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行分类改革,着力**“准入不准营”难题。(市场监管局、审批局牵头,各部门配合,7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全面应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贯彻落实并联审批、联合审图、联合竣工验收、区域评估、告知承诺制等改革任务。制定出台相关工作方案,年底前全面实现工程建设相关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时间压缩至90个工作日以内。(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11.深入推进减证便民行动。公布确需保留的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全面推广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果,年底前完成)

  12.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结合国家公布的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0年版)和全省统一部署,逐项明确设定依据、实施机关、许可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申请材料、适用范围、有效期限、中介服务等要素。加强对行政许可的监督评估,开展行政许可实施情况检查,清理规范行政备案、目录管理等事项。推动行政备案事项纳入清单管理,清理规范目录管理、登记注册、年检年报、指定认定等行政管理措施,整治变相审批。(审批局、司法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3.狠抓政务服务“一张网”建设。持续推动政务服务平台数据共享,以使用需求为导向,4月底前全面打通数据壁垒,完成事项梳理录入;9月底前实现政务服务“一张网”可办,不少于200项高频服务事项实现“最多跑一次”。(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14.推行“一件事一次办”主题套餐服务。按照市上统一制定目录清单和办事指南、市县同步开展的原则,制定出台单部门、跨部门事项各不少于20项的目录清单、办事指南,7月底前全面实施。(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7月底前完成)

  15.积极推进“互联网+监管”工作。按照中省统一部署,加快推进“互联网+监管”系统建设与对接联通工作。实现各类监管数据归集共享,不断提高监管的精准性和有效性。(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6.全面推进数据治理工作。规范数据采集、存储、共享、开放、应用、安全管理等行为,完善数据共享机制,保障政务数据供给,提高数据质量,确保数据安全,为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供大数据支撑。(审批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17.加强街道(社区)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方便群众、集约整合的原则,充分利用街道(社区)服务大厅既有场地和设施,将残疾证申领、流动人口婚育等证明,失业保险金申领、办理老人优待证等事项延伸到街道(社区)办理,为群众提供更密集的服务网点、终端或通道。市审批局6月底前编制完成街道(社区)办理事项参考目录(原则上街道和社区办理事项分别不少于20项和5项)。我县要确定银州街道办和至少1个社区作为试点,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事项授权、确定办理人员、再造办理流程等保障工作。(审批局牵头,银州街道、各相关部门按职责负责,9月底前完成)

  18.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按照“一次一评、一事一评”的思路,灵活采取网上评价、扫描二维码评价、现场评价等多种方式,充分倾听企业和群众意见,改进政务服务质量。利用市审批局制定出台的全市“好差评”工作方案,明确“好评”激励机制和“差评”纠偏整改时限、并建立定期通报制度。(审批局负责,9月底前完成)

  (四)持续增强市场主体的获得感

  19.创新企业开办(注销)服务。企业开办实现3个环节1个工作日内办结。6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一表申请、一窗发放”、一般企业注销“一事一网一窗”办理。探索开展企业电子印章生成和应用。(市场监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0.继续优化企业水电气服务。深化“互联网+”服务,持续提高水电气供应的可靠性和费用的透明度指数。进一步优化报装流程,所有涉及报装的行政审批事项并联办理;推行线上“不见面”、线下“最多跑一次”服务;全面取消线下报装“申请书”,水气报装材料压缩至3件以内。全面推行小微企业电力接入“三零”服务,提高小微企业用户报装容量,试点区域提升至160KVA;小微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低压项目、高压项目报装时限分别压缩至4个工作日以内和20个工作日以内;其他企业用户(含施工审批)高压单电源、高压双电源分别压缩在35个工作日以内和50个工作日以内。用气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20个工作日以内。城区用水报装时限(含施工审批)压缩至10个工作日以内。(发改科技局、住建局、水利局牵头,交通局、公安局、供电局配合,9月底前完成)

  21.巩固提升不动产登记服务。完善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模式,推行“个人土地出让价款补缴”纳入一窗受理;全面实现“互联网+不动产登记”,一般登记和抵押登记业务办理时间全部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复杂登记类型及大宗批量不动产登记压缩至15个工作日内办结,登记业务一周办结率提高到90%。(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9月底前完成)

  22.进一步提升信贷服务质量。完善和推广“易信贷”模式,加大对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投放力度,单户授信总额1000万元及以下小微企业贷款同比增速高于各项贷款同比增速,有贷款余额的户数高于2019年同期水平。积极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业务,担保费率不高于1.5%。持续优化企业信贷办理时限,在2019年的基础上再压缩8%以上。全力化解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力争全县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良贷款率低于全市平均水平。探索建立“银行+征信+担保”的中小企业信用贷款新模式。(金融办牵头,财政局、发改科技局、人行米脂县支行配合,持续推进)

  23.大力推进纳税便利化。压缩办税时限,纳税人平均完成一次纳税所需时间缩短至0.3小时以内,出口退税一类、二类、三类企业办理时限分别压缩至2个、6个、8个工作日以内。持续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工作,主要涉税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贯彻落实个税改革工作部署,进一步释放改革红利。加强税收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政策宣传活动。(税务局牵头,各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完成)

  24.稳步提升跨境贸易服务。全面推行进出口单证“容缺办理”、当场办结;年底前实现企业申请办理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自理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人备案1个工作日内办结,“单一窗口”报关报检100%全覆盖。深入推进出口退(免)税无纸化申报、无纸化审核审批、无纸化退库试点工作。(工贸局牵头,审批局、人行米脂县支行、税务局配合,年底前完成)

  25.抓好企业运行降成本工作。全面落实、用足用好中央和省市县内减税降费、金融支持、财政补贴等政策,重点抓好降低企业税费负担、人工成本、物流成本、生产要素成本等方面工作;继续扩大直供电交易规模。加大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清理力度,确保无分歧欠款应清尽清,对存在分歧的通过调解、协商、司法等途径加快解决。(发改科技局、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6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年底前完成)

  26.持续推进五大专项行动。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深入开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五大专项行动,在规范中介服务、规范涉企收费、诚信体系建设、优化便民服务和促进政策落地落实等方面再见成效。(发改科技局、财政局、审批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7.提升投资便利化服务。制定投资便利化考核评价办法,建立并实时更新招商引资项目库,建立招商引资项目考察、拜访、对接工作动态信息库,开展招商引资服务质量评价;及时向来米投资企业提供煤价、水价、电价、气价等市场要素信息;随时掌握外来企业投资动态和遇到的问题,及时解答企业疑惑,缩短招商引资洽谈落地时间。(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28.开展重点企业重点项目督导服务。着力化解新冠肺炎疫情不利影响,推行“一个企业(项目)、一个工作组、一套督导服务措施”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建立工作台账,着力解决企业经营、项目落地中的难题。(发改科技局、工贸局牵头,相关街镇、部门配合,持续推进)

  (五)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

  29.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推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重点监管与信用监管等方式融合,提升监管效能。持续完善联合抽查事项清单,按照“循序渐进、稳步推进”和“先试点后推广”的原则,大力推行部门联合抽查、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建立联合抽查、联合执法工作机制,统一编制工作细则和指引,实现市场监管领域相关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和常态化,重点监管领域跨部门联动协作执法全覆盖。(市场监管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30.打造阳光透明公共资源交易环境。全面推行目录内公共资源统一进入中心交易。加强公共资源交易诚信体系建设,启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违法失信联合惩戒工作;组织开展不少于4次招投标领域全过程专项检查,严肃查处相关违法违规问题。(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8月底前取得阶段性成效,持续推进)

  31.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信用基础建设,完成个人信用数据专题库建设;扩大信用报告使用范围,在公共资源交易、政务服务等领域实现信用信息互联互通,并形成“逢办必查”长效机制。全面推广运用“桃花分”,大力推进“信易+”惠民便企工作,全年新增不少于2个守信激励典型案例和完成“信易+”应用任务。加强诚信宣传,全年组织开展不少于4场次信用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发改科技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年底前完成)

  三、保障措施

  32.夯实工作责任。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围绕工作要点,对标营商环境评价指标,制定本部门工作推进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年底前实现我县营商环境综合排名目标。

  33.形成工作合力。各牵头部门要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力量,加大工作力度,聚焦企业群众关注的堵点难点痛点问题,形成部门协同、联动的工作合力。

  34.加强督查调度。营商办要对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情况按月调度分析、季末总结评比,对工作推进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协调解决。要按季度开展专项督查检查,对突出问题整改情况进行重点督办,对确定的典型问题案例及时通报曝光。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8

  同志们:

  刚才,X同志分别就X作了具体部署,这几项工作对X县加快发展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上来,以更加明确的目标、更加有力的举措、更加务实的行动,狠抓落实,强化执行,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下面,我重点就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工作讲几点意见。

  一、直面现实,正视问题,从解放和发展生产力的高度认识优化营商环境重要性

  市委、政府两天内先后召开了全区工业高质量发展大会和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X市委、市政府也紧接着召开了全市优化营商环境暨服务企业大会,充分表明上级党委、政府对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的信心和决心。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是一个地区市场环境、政务环境、法制环境、社会环境等方面的综合体现。能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吸引要素集聚的关键,深刻影响地区发展的进程。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国上下在党中央的正确领导下,不断解放思想、优化营商环境、发展生产力,强调要自我革命、自我革新,不断革除各方面体制弊端,加快推进简政放权,营造了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体制环境,激发了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同时,不断扩大开放合作,打开国门搞建设,对接国际规则,放宽市场准入,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吸引了大量国外资源,为国家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当前,全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各个地区经济发展的竞争,首先是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的竞争。全国各地都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吸引发展资源、争创发展新优势的重要举措,尤其是经济发达地区,远远走在我们前面,比如浙江在全国率先启动“最多跑一趟”改革基础上,现在又推出改革升级版;江苏的“不见面审批”、上海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次都不用跑”等经验,成为全国标杆;广东“把省一级权限能放的全部下放”、海南开展园区“极简审批”的做法,力度都非常大。过去我们主要靠减税让利,靠拼资源、拼政策,现在已经远远不够了,更多的是拼服务、拼信用、拼环境。我们开展招商引资工作经常说的是要“筑巢引凤”,把鸟巢筑好了,凤凰就会飞来,但现在光把“巢”建好还不行,还要看我们X的这个地方的空气、阳光、雨露、环境等等,这些环境好了,凤凰才愿意飞来,不然即使来了也会飞走。X县拥有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也具备优良的产业基础和资源禀赋,要在各地竞相发展新一轮竞争中实现赶超跨越、后来居上,抓好营商环境优化就变得至关重要。

  近年来,县委高瞻远瞩、审时度势,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方面积极探索、加快推进,对在复杂多变的经济形势下,保持全县经济社会健康较快发展起到了极其关键的促进作用。我们成立由县主要领导牵头的空港X经济区领导小组、青年产业园领导小组和X县林业剑麻产业管理委员会,从机制体制入手,大力完善园区基础配套,不断优化园区发展环境。集中力量推进“企业服务月”和“项目攻坚月”活动,由主要领导带头,坚持一线工作法,重点解决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重点企业平稳健康发展和重点项目加快建设。成立第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聚焦我县服务业发展的短板问题,致力于推进三产加快发展壮大。我们也全力推进“放、管、服”工作,2018年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安排调整、取消行政审批事项X项,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X项,按规定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实行动态调整,推动“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提前X个月在全县全面实施。可以说,我们在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方面做出的努力和取得的成效是值得肯定的。但是,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X的营商环境总体仍然比较落后,和上级党委、政府的要求还存在不小的距离,和发达地区相比还有很大的差距,和投资方、企业家以及广大群众的期盼还很大的提升空间。市委***总结的政务服务效率质量不高、企业成本负担偏高、人才吸引力集聚力不足、干部精神状态不佳作风不实的“四大问题”,在X普遍存在。X**梳理的“四大烦心事”“四大痛点”“四大堵点”也是X企业和群众反映的主要问题。市委***指出的服务效率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高、企业生产成本偏高、政府出台的政策在基层落实不到位、人才引进难、干部作风有待进一步加强“五大问题”,深刻的反映了X营商环境的问题现状。此外,X还面临着企业招工难、工人流动性较大、本地产品在本地销售等方面的具体问题。我们必须认清形势、直面问题、刀刃向内、自我革命,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全力以赴推动全县优化营商环境取得实质性突破。

  二、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努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为加快优化营商环境,上级党委、政府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措施。省里制定了《关于进一步深化改革创新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在全区深入开展为期3年的优化营商环境大行动,力争“一年重点突破、两年全面提升、三年争创一流”。X市制定了市四家班子领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全覆盖方案,组建驻企业服务小组,启动服务企业综合平台,开展“市长服务企业日”活动。我们也结合X实际,下发《X通知》,进一步完善县处级领导联系服务制度;下发《X通知》,成立X县服务企业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服务企业办公室;印发《X方案》,启动“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印发《X制度(试行)》的通知,对列入服务对象的每家企业均设置一套服务机构,实行领导挂点联系企业工作机制,成立专门服务小组。制度和方案的生命在于执行,服务企业关键在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研究相关制度和方案,全面梳理排查,主动认领任务,确保各项优化营商环境和服务企业的政策能够得到落实,充分发挥出实实在在的效应。要坚持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全力以赴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全面落实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我们将继续实行县四家班子及其他处级领导挂点联系服务企业制度,每位领导分别挂点联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数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实现全县现有全部X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X个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及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全覆盖。同时,将服务企业的范围进一步向已投产的规模以下企业和处于项目建设阶段的企业进行延伸,确保每位领导都要挂点联系企业。县四家班子及其他处级领导要带头落实挂点联系服务制度,努力形成领导干部牵头抓落实、带头服务企业的“头雁效应”,尽快到挂点联系服务的企业开展服务工作,加快推进企业稳生产保增长、培育企业入规进统、企业扩大投资建设等工作,切实帮助协调解决企业生产经营中碰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每季度到企业服务不少于X次,努力提高服务重点企业的质量和效率。

  (二)认真执行服务企业专员制度。对于全县现有规模以上工业企业、重点培育拟入规进统企业,以及其他重点企业,每家都要设置一套服务机构,保证领导挂点联系和一企一服务小组,明确安排工作能力强、熟悉业务的同志担任服务专员,做到服务人员固定、服务内容明确、服务过程可监督、服务成效可评价,实现服务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服务小组每季度要召集全体组员与所服务企业对接一次,明确任务,检查各自工作完成情况。服务专员具体负责日常服务工作,相关部门要积极配合和支持。县服务企业办要认真受理和汇总各类问题,将企业所反映的相关问题转派相关单位进行处置,并督查跟进处置问题进度,及时向企业反馈处置结果。县委、县政府将对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服务评价制度,采取集中考评或委托第三方评价的方式,评出优秀服务小组和星级服务专员,给予表扬奖励。

  (三)深入开展“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为做好新时代服务企业工作,落实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要求,切实解决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发展中遇到的重大困难、问题和需求,起到引领示范带动作用,县政府决定启动“县长服务企业日”活动,原则上每个月第X周的星期X为X县“县长服务企业日”,也可根据工作安排和实际需要进行调整。县服务企业办公室要将需要提交“县长服务企业日”进行研究的重大问题和事项整理形成清单,每月的“县长服务企业日”通过采取集中办公、现场办公等形式进行,由我或我委托指定的副县长听取企业陈述具体事项,收集各方意见建议,提出处理的要求或意见,并将研究决定的事项指定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落实,对不负责任,措施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不及时造成严重后果的相关责任单位及人员要进行严肃的追究问责。

  (四)推动政务服务能力大提效。要按照中央《关于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的指导意见》要求,全面贯彻落实省、X市关于政务服务改革的决策部署,推行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努力实现政务服务“更快、更优”。要加快审批服务提速,努力实现企业开办手续X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动产登记X个工作日内完成、园区建设项目施工许可X个工作日内完成、其他建设项目施工许可X个工作日内完成的目标。要在优化流程管理、创新方式方法和增强服务能力上下功夫,深入推行“一事通办”改革,争取绝大多数行政审批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最多跑一趟”,直至“一次不用跑”。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涉及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各类“奇葩”证明。持续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证照分离”改革扩容提速。加快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力争实现“统一进出、信息共享、并联办理”。

  (五)推动重大项目审批大提速。为加快重大项目建设,省出台了重大项目建设“五个优化”、投资项目审批“五个简化”的政策措施,相关部门要加强学习研究,特别是县X等涉及项目审批的部门和单位,要切实抓好相关政策的落实,用好用足利好政策,推动重大项目审批办理时间大幅压缩,审批环节进一步精简,审批效率进一步提高。要进一步完善和优化我们现有的项目建设和专项资金联审联批制度,力求在现有的基础上实现审批速度进一步提升、资金拨付进一步加快。

  (六)着力降低企业生产要素成本。要从影响企业最大的用电、用工、物流、融资四个方面入手,着力降低要素使用成本。以贯彻落实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主攻方向,争取在售电侧取得实质性突破,降低企业用电成本。以扩大使用越南劳工和本地民工为抓手,强化管理和完善配套设施,解决企业用工难问题。加快物流基础实施建设,争取更多物流公司落地,解决物流不便捷和成本高的问题。增强产业引导资金、小微企业担保等融资手段使用的主动权,争取使县一级金融部门增加审批权限,放宽审批条件,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同时努力降低企业用水、用气、用汽等其他各项要素成本。

  (七)实施园区配套设施提升工程。用3年左右的时间,对制约企业项目建设和生产经营的园区配套设施进行一次大提升。要利用各种可行融资模式筹措资金,加快园区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道路、供水、供气、供热、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和总部基地、标准厂房、工人新村、冷库、垃圾处理站等配套设施建设,同时在金融、科技、教育、医疗、公共交通等服务设施和商务酒店、餐饮娱乐、运动休闲等生活配套设施上取得明显进步,力争到2020年,全县园区配套设施能够满足企业的需求。

  (八)组织一批服务企业专项行动。从今年开始,要针对企业集中反映的突出问题和共性需求,每年开展一批专项行动,包括完善企业高端人才引进配套政策,开展企业家培训,加强机修工、电工等工种培训,到本地高校进行推介宣讲,打造本地骨干企业,鼓励企业创建品牌,协助企业开拓市场,兑现历年出台优惠政策,开展政银企对接,加强企业业务知识培训,增加园区公交车线路和频次,组建重点行业协会等。各单位、部门要结合自身职责,主动调研和谋划,及时组织开展专项行动。

  三、强化督导,跟踪问效,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举措落地生效

  (一)强化作风抓落实。作风建设是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抓手,好的作风就能带来好的营商环境。X心社书记在全区深化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强调,营造一流的营商环境,切实加快X发展,需要一流的干部、一流的担当、一流的作风。X**要求,凡是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都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我们要对标先进,充分学习借鉴好经验好做法,要有一种“一万年太久,只争朝夕”的精神,拿出“一天当三天用”的干劲,下大力气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坚决杜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弄虚作假等现象。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创新服务形式,在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政策兑现、行政审批、容缺办理等方面提供优质服务,做到“不叫不到、随叫随到、服务周到”。要深化改革促进作风转变,不断改进服务企业、服务群众的工作作风,切实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创新政策、加大扶持,努力创造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效率最高、服务最好、企业获得感最强的良好环境。

  (二)强化考核抓落实。考核督查动真格,才能真正“考”出压力、“督”出动力。加强优化营商环境绩效考核,树立“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导向,为想干事、敢干事、干成事的干部撑腰鼓劲、主持公道,让“辛苦”不“心苦”。我们要用好监督问责这把利器,加大督查、暗访、通报、问责力度,确保改革推进到哪里,督查跟踪就到哪里,要敢于动真碰硬,勇于刮骨疗伤。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绩效办要不定期开展优化环境专项督查活动,要不怕揭短亮丑,把解决问题放在首位,从企业和群众最关心、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发现问题及时发文通报,问责不作为、惩戒违纪者,让考核督查的指挥棒更加精准。

  (三)常态开展抓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不能刻舟求剑、一劳永逸。当前,全国全区营商环境竞争之势全面开启,县域竞争日趋激烈,X县面临“前有标兵、后有追兵,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的严峻形势。我们必须奋起直追、争取主动,把常态化推进营商环境作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根本之策。优化营商环境绝非一蹴而就、朝夕之功,各乡镇各单位要以壮士断腕的决心、刀刃向内的勇气,迎难而上、知难而进、克难而胜,自觉向先进地方看齐,对照先进一流找差距,对照目标要求补短板,对照任务清单抓落实,快马加鞭,迎头赶上,全力打造全区一流营商环境X样板、X模式、X经验。

  (四)统筹兼顾抓落实。社会环境好,营商环境才能好。要持续加大对黑恶势力打击力度,特别是根据中央和省的部署,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以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营造优质高效的营商环境。要深入持续开展严厉打击传销行动,坚决铲除传销的土壤,为打造最佳营商环境创造良好条件。要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环境,畅通政企沟通渠道,规范政商交往行为。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按照职能,结合实际,主动作为、主动担当、主动认领任务,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全力为企业排忧解难,努力营造亲商、敬商、安商、利商的社会环境,在全县上下营造比学赶超的优化营商环境浓厚氛围。

  同志们,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优化营商环境贵在坚持、贵在深入、贵在长效。全县上下要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更务实的作风,全面提升营商环境建设的层次和水平,为X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谢谢大家!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9

     我中心将疫情期间落实全省优化营商环境涉及住房公积金的有关政策报告如下:
  一、出台政策
  2020年3月17日,我中心根据鄂政发〔2020〕6号和住建部三部委《关于妥善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实施住房公积金阶段性支持政策的通知》精神,出台了《关于落实支持经济社会发展相关政策措施的通知》,该通知的主要内容纳入了咸政发〔2020〕3号文件中涉及公积金内容。主要措施有:自2020年3月1日起,中小微企业可连续6个月(至8月31日止)由原缴存比例可下降为按3%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企业在与职工充分协商的前提下,可在2020年6月30日前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缓缴停缴期间缴存时间连续计算,不影响职工正常提取住房公积金和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二、加强宣传
  疫情期间为方便企业和职工了解政策,我中心加大了宣传力度。一是网站宣传。我中心在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中发布了住建部、市政府和我中心的3个优化营商环境的文件通知。二是报刊宣传。我中心根据公积金优惠措施,从政策、解读、举例三个方面逐项说明,于2020年4月1日在《香城都市报》上作专栏宣传。三是窗口宣传。对于前来我中心窗口办事的单位和群众,窗口工作人员都主动宣传和提示疫情期间的优惠政策。
  三、优化服务
  我中心于3月1日上线“咸宁公积金疫情服务”微信小程序和支付宝小程序(全省首例),帮助受疫情影响的缴存职工和单位。我中心网厅业务实现了85%以上的柜面业务覆盖率。全市已有35%的缴存职工,90%的缴存单位注册并使用网上服务大厅。 
  四、实施效果
  1.办理降低缴存比例的单位5家,职工人数572人,少缴金额29.61万元。
  2.办理缓缴单位18家,职工人数1700人,缓缴金额431.36万元。缓缴期间没有发生职工正常提取和贷款受到影响的情况。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10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及推进“放管服”改革相关要求,切实抓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我市《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等法规政策和文件精神的落地落实,全面提升我县的营商环境水平,全力推进全县产业项目建设和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建设,推动东安经济高质量发展,结合东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先进发达地区,切实解决项目落地时间过长、涉企服务质效不高、生产要素保障不充分、市场监管有缺失等短板和问题,着力建设有利于聚集更多优质产业、先进生产力及生产要素的政务环境和市场环境,不断提升各类市场主体的获得感和满意度,最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紧扣企业和群众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以及制约企业发展的“高频事件”,以开展“一项活动”、建立“两项机制”、实施“三项规范”、强化“四项服务”为工作重点,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法治环境、成本环境、信用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加快构建稳定规范、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境,为东安经济建设提供坚实有力的保障。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开展“一项活动”

  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在全县积极开展“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以突破一批改革难点、破除一批“堵点”“痛点”、查处一批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对标审批服务、监管执法、成本负担、公平信用和工作作风五个方面的95项“堵点”“痛点”问题,按照归口管理的原则,主动查找和解决问题。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台账,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实行挂账销号。在开展活动中,对发现的损坏营商环境的违纪违法的问题坚决进行查处,并按“三个一律”规定处理到位。

  (二)建立“两项机制”

  1.建立健全优化营商环境“好差评”测评机制。创新测评方式方法,建立在线测评平台,采取电话民调和在线测评相结合方式,聚焦服务对象和办事群众,运用“大数据”实现精准测评。建立优化营商环境测评库,测评库成员涵盖园区内全部企业、园区外规模以上全部企业、“两代表一委员”代表、工商联代表、县政务中心及各乡镇政务中心办事群众代表等约1000人左右。年中、年终各采集一次数据,每次测评采取从测评库中随机选取400人左右实行手机APP在线测评,并进行电子化量化计分排名。同时,及时公布测评结果,对测评排名靠前的单位实行奖励,对排名靠后的单位加大问责力度。

  2.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评估机制。引入第三方评估机构对县直各单位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客观评估,明确评估指标标准和分值,在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登记财产、纳税、获得信贷、执行合同、政务服务、企业注销、政府采购等13项指标中进一步细化评估标准。通过深入走访和调研相关政府部门、企业等进行收集数据,规范评估工作客观公正开展,定期发布评估结果。同时,对第三方评估提出的问题,按照属地原则和责任主体,形成整改任务交办单,明确整改时限和要求,要求各单位对号入座,认账领账,并实行挂账管理,逐项研究,逐项整改,逐项销号,以查改问题的实际成效不断提升各部门为企业服务的能力和水平。

  (三)实施“三项规范”

  1.规范涉企执法检查。严格执行《关于对园区企业(项目)开展涉企检查行为实行报备的工作制度》,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监管”,组织实施跨部门(单位)综合执法、联合检查,严禁多头执法、重复执法、粗暴执法,严禁以检查之名干预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并及时将抽查结果向社会公开。加强行政执法“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健全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行政执法部门(单位)对企业的执法行为,加大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的惩处力度。探索构建“先辅导再整改后执法”的行政执法流程,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促进行政执法公开透明、合法规范。

  2.规范涉企中介服务。编制涉审服务目录清单和涉审中介机构名录库,健全完善网上“中介超市”平台,扩展信息公示渠道,供业主自主选取。按照“多评合一”要求,精简整合同类评估事项,推动首次评估结果通用。坚决打破垄断,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对于各类中介服务评估事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能合并的进行合并,最大限度减少评审环节的随意性,从而提高效率、规范行为。

  3.规范招投标行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中标、成交结果、合同签订等信息应依法依规及时公开。建立政府采购合同跟踪管理机制,严格按照合同规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严禁无故拖延支付合同款项。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服务目录,逐步扩大政府购买服务的范围。推进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高政府采购竞争度和中小企业参与度。加强招投标管理,健全招投标综合监管、行业监管和社会监督相结合的监督机制,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和信用管理。规范保证金收取行为,一律取消没有法律法规依据或未经国务院批准的保证金项目。强化标后履约监管,及时查处违法行为,将履约、违约情况纳入信用管理。健全招投标投诉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和处理机制,实施投诉管理首问负责制。

  (四)强化“四项服务”

  1.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加快推进“一件事一次办”改革,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建设,全面推行审批服务“一网覆盖、一次办好”,实现县、乡镇、村(社区)全覆盖。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改进企业不动产登记,优化不动产登记办理流程,缩短办理时限。统筹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简化企业开办注销程序,提升企业注册登记信息化水平,实现企业登记事项全程电子化。推动企业和群众办事线上“一网通办”,线下“只进一扇门”,现场办理“最多跑一次”。深入推进重点项目“一次性盖章汇”审批,不断创新政务窗口服务,推广容缺后补、绿色通道、一次性告知等便利化措施,实现“一张蓝图”统筹项目实施、“一个窗口”提供综合服务、“一张表格”整合申报材料、“一套机制”规范审批运行,切实解决企业群众反映的来回跑等突出问题。继续实行办事群众三分之一的电话回访制度,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

  2.创新生产保障服务。加强企业用工服务,对企业结构性、季节性用工问题加强协调对接。加强落户工业园区的企业水、电、气、讯保障相关设备设施建设,简化业务流程、规范报装收费,大幅压减时限。整合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和供水、供电等市政公用单位分散设立的实体服务窗口,设立“县投资项目并联审批综合窗口”,水、电等相关部门在建设规划、工程报装、维护检修等服务方面为规模企业和重点项目建设开通“绿色通道”。在工业园区设立水、电、气、讯保障管理服务的专门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立与水、电、气、讯服务企业、园区企业信息共享、工作互动、矛盾联调的工作长效机制。

  3.加大融资信贷服务。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加大信贷支持力度,落实不盲目停贷、压贷、抽贷、断贷的政策措施,防止对民营企业随意减少授信、抽贷断贷“一刀切”等做法,落实金融机构绩效考核与小微信贷投放挂钩的激励机制。通过优化工作流程、简化贷款手续、降低审核门槛,探索通过信用方式发放创业贷款,逐步取消创业担保基金反担保等方式,支持大众创新创业。推进“银税互动”,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依托纳税信用信息创新信贷产品,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联互通,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4.完善社会信用信息服务。建立完善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收集市场主体在社会经济活动中的信用记录,以及工商管理、税务、环境保护、金融、社会保险、行政处罚、法院强制执行等信用信息,实现企业信用信息交换共享。健全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依托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共享平台,建立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实现“红黑名单”统一管理和联合惩戒业务协同,对严重违法失信主体依法采取市场进入限制,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失信惩戒长效机制。

  四、保障措施

  (一)开展专项巡察。按照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的工作要求,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突出经开区、商务、税务、住建等重要涉及部门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着力发现和解决履职尽责不够、履行行业监管责任不严、项目落地难、服务企业和群众不到位、干部作风不严不实、审批效率不高等方面的突出问题。

  (二)实施“精准帮扶”。建立健全“精准帮扶”机制,对全县园区工业实体企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实行“四个一”工作机制开展“精准帮扶”,并要求每家企业的联系县级领导和责任单位要下沉到企业一线,主动及时了解企业困难所在、发展所需,对企业履约及运行存在的问题进行排查,分析原因,制定措施,积极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三)畅通问题投诉。在县政务中心设立作风监督岗,做好一线受理办事群众的投诉和服务工作。向企业和群众公布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优化办和12345投诉受理电话,开通生产保障服务“直通车”,对反映或收集上来的问题,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别交予相关部门认真调查核实处理或协调处理,采取面复、信复等方式在7个工作日内(复杂的案件除外)回复当事人,切实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

  (四)加强“四项保障”。聚焦“陋习”及“四风”新表现、政务服务、执法规范、企业服务管理等四个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由县纪委(监委)、县作风办、县行政审批局联合成立纠“四风”“陋习”督查组、政务服务督查组、企业服务管理督查组、执法规范督查组,明确督查人员、督查范围、督查时间及任务,进一步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对督查中发现的违反“优化营商环境十条严禁规定”的问题线索及时上报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到位,着力**影响营商环境的痛点难点堵点,大力推动和督促落实各项重点工作,护航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见附件1.2)

  (五)注重结果运用。将提升年活动开展情况、“好差评”测评和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结果等作为县直单位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和干部个人考核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设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专项奖励,对工作推进积极、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工作不落实、任务完成不好的部门(单位)予以通报批评。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11

  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进一步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创新发展、完善提升,坚持勇于担当、争创一流,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努力实现正面宣传实效性进一步增强,法院整体形象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对营商环境工作知晓率、参与率及对法院工作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二、主要内容
  1.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发挥司法职能作用,在服务“三大攻坚”、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取得的新成就;
  2.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在公正司法、司法为民方面推出的新举措;
  3.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典型案例;
  4.队伍建设新成效,特别是在学习弘扬李庆军精神的先进典型,树立人民法院和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实现优化营商环境宣传的正面效果。
  5.人民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
  三、实施步骤
  (一)日常工作
  在法院机关内部和门口周围,设置优化营商环境内容的宣传栏、宣传版面均不少于3处。电子屏幕每天滚动播出涉及优化营商环境的字幕,在法院政务网设置优化营商环境滚动字幕,设置专栏,充分利用法院网站、微博、微信等自媒体宣传营商环境工作。积极协调在党报党刊、电视媒体、互联网站等刊载有关优化营商环境的做法、成效、经验宣传稿件。
  (二)重点工作
  1.全面提升司法水平,营造法治化市场环境的举措和成效。大力宣传法院牢固树立依法平等及时全面保护的司法理念,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依法审理涉及各类市场主体的刑事案件、合同纠纷案件、涉及企业的知识产权案件、企业破产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及涉外商事案件,依法准确审慎适用民事强制措施。开展“规范执行行为、提升执行质效”专项活动情况及取得的成效。
  2.推进智慧建设,完善便利化诉讼服务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推进一站式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建设完善一站式多元解纷机制,全面推进电子卷宗随案生成和深度应用,推进执行工作信息化建设。
  3. 加大司法公开,增强透明化审判程度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持续提升司法公开水平,加强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舆论宣传,让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对法院服务保障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所付出的努力“听得到”“看得见”“能感知”,让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及时全面了解人民法院推出的创新举措,对司法的公开透明有更多的获得感。宣传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庭审、见证执行、参与相关活动情况,不断改善外部司法环境,努力赢得全社会认同。
  4. 提高司法效率,降低商事审判执行成本的举措和成效。
  法院加强诉讼全流程管理,严格控制案件审理期限,加强审判环节繁简分流,强化执行刚性约束的做法。
  5. 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
  (民事、刑事、立案、执行、行政)通过组织巡回审判、法治讲座、法律咨询等多种形式,推动送法进企业、进农村、进机关、进校园、进社区、进军营,增强全民法治观念。重点要走访辖区企业,关注企业诉求,提升服务意识。
  6. 扎实开展法院优化营商环境集中宣传。
  借助每年3月开展的平安建设和综治、“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集中宣传活动,因地制宜,在广场、集镇等公共场所,采取出动宣传车、摆放宣传展板、标语,发放传单、宣传册等,设立咨询台提供咨询服务,开展形式生动、针对性强的宣传活动,努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宣传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重要组成部分。各庭室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优化营商环境宣传工作列入各庭重要议事日程,制定工作方案,在人力、物力、财力上加大投入,定期汇报,及时研究解决问题困难。
  (二)明确责任,严格督导
  要强化领导责任、部门责任和人员责任,层层传导压力,量化工作任务,把宣传工作分解到每名干警,把目标任务逐项逐条落到实处。
  附件:1.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附件1
  法院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考核细则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相关部署,营造有利于营商环境工作发展的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提升人民群众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满意度,结合全市两级法院工作实际,制定本考核细则,满分为100分,再根据需要进行折算。
  一、高度重视,健全宣传工作机构(20分)
  (一)法院党组高度重视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把其列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与审判执行工作共同安排、共同部署、共同考核。定期听取宣传工作汇报,及时研究部署工作(10分)。
  (二)法院成立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小组或专班,选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业务能力优的同志专门负责宣传工作(5分)。
  (三)加大优化营商环境专题宣传工作(以下简称“宣传工作”)经费保障力度,工作经费纳入本院预算,配齐配全宣传工作所需的电脑、摄像照相器材和设备,确保工作顺利开展(5分)。
  二、丰富内部载体,营造良好氛围(10分)
  (一)在法院机关、立案窗口、诉讼服务中心、通往审判法庭的走廊等合适地点,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播放电子屏等方式,集中宣传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其中,宣传栏、展板均不少于3处,且每季度要更新一次;电子屏内容每10天更新一次(5分)。
  (二)印制优化营商环境宣传手册,向到法院办事、开庭的群众和当事人,重点向一方或双方为企业公司,或者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身份的当事人及代理人发放宣传手册(5分)。
  三、把握时间节点,开展集中宣传活动(10分)
  (一)深入开展平安建设和综治集中宣传活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12.4”国家宪法日等活动,采取悬挂横幅、设立展板、提供咨询、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集中宣传法院服务优化营商环境的举措和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3分)。
  (二)广泛开展普法宣传。组织法官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深入机关、社区、农村、企业和学校等,宣讲国家、省、市有关优化营商环境最新政策和法院的举措做法,以案说法,为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讲解相关法律常识,提供优质法律咨询服务(3分)。
  (三)每季度组织策划宣传活动不少于1次(4分)。
  四、加大媒体宣传报道力度,扩大舆论影响(60分)
  (一)加强媒体通联工作。密切与中央、省市主流媒体联系,建立相互沟通、相互支持的良好关系(10分)。
  在《河南法制报》《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开封电视台等媒体开设专栏,选取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亮点、典型案例和先进人物事迹,进行全方位、多层次、持续性、大力度的专题宣传,实行无缝对接式宣传,全方位展现人民法官服务大局、公正司法、一心为民、服务营商环境的良好形象。全力配合媒体报道,积极提供素材,配合采编报道工作。
  (二)积极在中央级、省市级媒体发稿宣传,营造良好舆论氛围(50分)。
  1.每年在中央级主流新闻媒体发稿件不少于1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字;在新华网、人民网、法制网、中国平安网发稿不少于一篇(20分)。
  中央级主流新闻媒体是:《人民日报》、新华社、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经济日报》《民主与法制时报》、人民网《网络舆情内参》、《长安》杂志、《人民法院报》。
  2.每年在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字;在大河网、河南平安网、河南法学网发稿不少于2篇(20分)。
  省级主流新闻媒体是:《河南日报》《河南法制报》、河南电视台、河南人民广播电台。《公民与法》等同省级。
  3.每年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5篇,每篇字数不少于300字(10分)。
  市级主流新闻媒体是:《开封日报》《汴梁晚报》、开封电视台、开封人民广播电台。
  4.在规定范围以外的其它媒体发表的稿件,分别按上述标准减半计分;凡被媒体采用稿件,所刊发位置为一版头题的,按相应级别分值乘以3计分;刊发在报眼位置的,按相应级别乘以2计分;篇幅较长的文字稿件每800字计1篇(超过2400字仍按3篇计算);图片报道每幅照片计1篇。在中央级、省级、市级电视台播出的电视专题片,分别加5分、3分、2分。
  (三)加减分事项
  在完成发稿任务基础上,在中央级主流媒体每发1篇加5分,在其他中央级媒体上每发1篇加0.5分;在省级主流媒体上每发1篇加2分,在其他省级媒体上每发1篇加0.2分;在市级主流媒体上每发1篇加1分。每策划一次重大宣传活动加0.3分。主动挖掘培养先进典型事例和先进人物,推出全国典型的加5分,推出全省典型的加3分。积极组织新闻发布会,定期发布法院服务优化营商法治环境工作亮点、典型案例等,每次加0.3分。
  未能按要求上报材料的,进行虚假宣传报道,或者在宣传稿件统计中弄虚作假,或者发生负面舆情的,经查实,每次扣5分。
  本节计分上不封顶,按照最终得分对各基层法院排序后,按照位次计算最终计分。
  五、工作要求
  各庭室每年在中央级主流新闻媒体发稿件不少于1篇,在省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2篇,在市级主流新闻媒体发表稿件不少于5篇。每月20号前,各庭室把优化营商环境发稿统计好报送本院新媒体办公室。提供发稿稿件、照片等材料予以佐证。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12

  按照《关于印发<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推进方案>的通知》(松营专整办发【2020】1号)要求,我中心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最多跑一次”工作情况。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政务服务事项共计42项,其中有38项实现“最多跑一次”,有4项: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房贷款;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四是对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理未能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
  二、加强组织领导。
  松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成立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中心副主任刘欣同志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苏新研同志负责。组员由归集科、信贷科、办公室、信息科、会计核算科、稽查科、江南、江北分中心、四县管理局负责人担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中心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负责召开小组工作会议。二是负责与市市优化营商环境专项整治领导小组沟通、协调工作。三是做好中心“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及各业务科室之间的沟通、确认工作。
  三、问题清单。
  我中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内的42项内容中有以下4个事项:一是住房公积金贷款新房贷款;二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二手房贷款;三是住房公积金贷款信息变更;四是对采取欺骗手段提取本人或他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为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出具虚假证明的处理。未能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需要与人民银行、市不动产中心、市公安局等多部门实现信息共享后方能全部实现群众和企业办事“最多跑一次”。
  四、工作方案。
  2020年为扎实做好中心营商环境专项整治工作,实现42项政务服务事项全部“最多跑一次”,我中心业务核心系统已升级完成,具备同相关部门实现信息共享的条件,随时配合市里整体推进信息共享工作,届时,我中心即可实现100%的服务事项“最多跑一次”。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13

  为切实发挥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对克服疫情影响、加快改革发展的保障作用,根据《2020年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落实***总书记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和对我省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决策部署,紧密聚焦省委关于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总体安排,着眼巩固扩大作风整顿成果,进一步强化正向激励引导,重点解决干事创业精气神、决策部署落实、担当作为、营商环境再优化、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着力打造“办事不求人”好环境,千方百计把疫情造成的损失抢回来、凝神聚力把发展的节奏提上去,确保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二、工作重点(一)重点解决“干事创业精气神”问题。大力弘扬在抗击疫情中展现的不畏艰险、迎难而上、甘于奉献好作风,着力解决患得患失、不推不动、不思进取、信心不足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状态,提振越是艰险越向前、争当排头的士气和信心,凝聚克服困难推动发展的强大合力。(二)重点解决“决策部署落实”问题。全面提升党员干部执行力,着力解决上级决策部署不落实、推诿扯皮、形式主义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坚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把中央和省委、市委的各项决策部署落实、落细、落靠。(三)重点解决“担当作为”问题。进一步树立敢担当、重作为鲜明导向,着力解决不担当、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假作为等问题,建立正向激励体系,引导党员干部重实干、讲实效,立足岗位敢担责,关键时刻站出来。(四)重点解决“营商环境再优化”问题。坚持解放思想对标先进,着力解决封闭桎梏、标准不高、流程不优、效率低下、司法不公等问题,持续推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改革,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核心指标,着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好环境。(五)重点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坚持把好事办好,着力解决衙门作风、漠视群众、折腾群众、侵害群众利益等问题,引导党员干部带着深厚感情做群众工作,用好用足各项惠民政策,把服务群众工作做实做细,进一步提升群众满意度、获得感。三、具体措施(一)抓实正向激励引导。

  ●一是典型示范引领。认真总结各行业各战线克服困难、变被动为主动、推动改革发展、改善民生福祉的好做法、好经验和先进事迹,大张旗鼓地宣传表彰,激励引领党员干部崇尚实干、只争朝夕、奋发有为,为振兴发展多作贡献。

  ●二是树立干事创业导向。对实绩突出、担当有为,特别是在疫情防控中堪当重任的优秀干部大胆提拔重用,对工作后进、不适应岗位要求的及时调整,让干得好的有动力,干得差的有压力,引导党员干部干在实处、走在前列。

  ●三是为担当者担当。落实好容错纠错机制,为敢想的人“开绿灯”,为敢干的人“兜住底”,激励广大党员干部敢为人先、敢闯新路,放开手脚干事创业。

  (二)抓实干部作风“五整治”。

  ●一是精准发现问题。落实省委部署,坚持刀刃向内,进一步找准党员干部队伍存在的不落实、不研究、不作为、不在状态、不守纪律突出问题,切实做到早发现早解决,避免小问题拖成大问题,小矛盾酿成大隐患。

  ●二是着力深化整改。对“五不”问题的整改,既要注重治标,更要坚持治本,不能就事论事,应付了事,既要分析根源危害,又要举一反三,查找堵塞制度漏洞,切实把整改工作做实。

  ●三是严肃通报问责。对“五不”问题反复发生、拒不整改的,既要追究直接责任,也要追究领导责任。对媒体曝光、领导批示的问题,不认真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要一查到底,既要追责问责,又要公开通报,不断释放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不获全胜绝不收兵的强烈信号。

  (三)抓实重点领域改革。

  ●一是积极推动政务服务改革。持续对标先进,深入推动流程再造,实现更多事项“一件事跑一次”;推进政务服务大厅规范化建设,全面推行“综合窗口”服务模式;打通数据壁垒、提升网办能力,深化拓展疫情防控期间“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预约办”等便捷服务方式,推动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一网通办”、“全程不见面”审批,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服务品牌;全力支持新区、自贸区先行先试,改革创新成果在全市复制推广。

  ●二是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严格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推动“非禁即入”;推动“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推行“办照即营业”;全面落实为克服疫情影响制定的减税降费利企政策,积极帮助企业纾难解困。

  ●三是加快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改革。结合疫情影响及建设周期短的实际,健全推进项目策划生成机制,开辟重大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容缺受理,同步审批同步建设。在哈尔滨新区、国家级开发区(含综合保税区)健全并落实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探索推行“标准地”模式。完善统一受理、分类审批、集中出件服务模式。优化整合审批前的评价评估环节,实现勘验、测绘、审图、验收联审联批,进一步压缩审批时限。

  ●四是持续推动执法司法体制改革。巩固行政执法下沉改革成果,充分发挥综合行政执法作用;建立柔性执法机制,探索实行包容审慎监管。健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完善“分调裁审”机制,深入开展审判权、检察权运行机制改革,健全刑罚执行法律监督制度,进一步推进司法公开,加快政法跨部门大数据办案平台建设,提高司法工作质效。

  (四)抓实营商环境专项整治。

  ●一是开展领导干部破坏营商环境专项整治。严肃查处领导干部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其他特定关系人违规经商办企业,在土地供应、项目审批、资金分配、工程结算等过程中内外勾结、说情打招呼的突出问题,保障市场主体公平竞争。

  ●二是开展行业乱象专项整治。集中治理脱贫攻坚、教育医疗、低保救助殡葬、城管供暖泊车等民生领域、重点行业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推动政策普惠落实、维护群众正当权益。

  ●三是开展市场环境专项整治。加强诚信体系建设,治理“新官不理旧账”、持续推进“清赖行动”,重点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集中整顿旅游、工程建设、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市场秩序,着重查处工程验收结算环节不规范行为;深入清理涉企收费事项,进一步提高企业获取水电气热便利度,为企业创造规范有序的市场秩序。

  ●四是开展法治环境专项整治。开展涉企执行失范、损害群众权益专项治理,实施重点案件评查,甄别纠正涉企产权冤假错案,严肃查处违规执法、以案谋私、利益输送问题,曝光重大行政违法典型案例。

  (五)抓实服务群众工作。

  ●一是把握群众需求。深入基层、走进群众,问需于民、问计于民,认真评估研判疫情对群众生产生活造成的影响,把握实际情况,为分类施策、综合施策、精准施策找准靶向。

  ●二是落实惠民政策。落实好保障群众生活的一系列政策,特别是做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完善细化措施,强化督促检查,及时调整完善,尽力减少疫情对群众生活的影响。

  ●三是办好群众投诉。充分发挥作风整顿“随手拍”、市长热线等投诉举报平台作用,把群众投诉举报受理好、办理好、反馈好,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六)抓实制度机制建设。

  ●一是深化“一把手走流程”制度。增强首创活力,提升品牌价值,坚持带着课题走、带着问题走,既要走线下,也要走线上;既要走本级,也要下沉走基层;既要立足部门独立走,更要推动跨部门联合走。

  ●二是健全营商环境评价制度。聘请第三方评估机构,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核心指标,开展全市营商环境综合评价,查找差距,以评促改,全面优化。

  ●三是创新政企互动沟通机制。围绕企业全生命周期提供优质服务,进一步强化包保项目、联席会办、帮办代办等服务机制,创新“早餐会”、“下午茶”、“基层日”、“项目日”等政企互动机制,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审批、要素保障和生产经营中的问题。

  ●四是强化直查直办工作机制。各地区各部门要进一步发挥直查直办解决突出作风问题的积极作用,采取提级办理、联合直查、现场办公等方式,妥善解决社会反映强烈的问题,避免当“二传手”、转来转去、不了了之。

  四、组织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参照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组织机构设置,调整市作风整顿组织机构,保留领导小组办公室、法治环境专项组和营商环境专项组,办公室在原有综合协调组、监督问责组、宣传报道组的基础上,增设“五细”要求落实组。各区、县(市)要设立相应组织机构,市直部门要明确具体负责机构和人员,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各级领导干部要切实发挥关键少数作用,带头谋划,深入研究,**难题,力戒形式主义。(二)坚持上下联动。市直部门既要以上率下,将先进理念、工作标准、业务规范向系统延伸、基层拓展,又要转换视角,善于发现基层工作推进不畅、权责不匹配等问题,督促整改,同步提升。各区、县(市)既要抓好本级工作,又要强化对下指导,发挥好承上启下作用。各地区各部门要围绕工作重点,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开展工作,拿出硬招实招,打造特色品牌。(三)强化评议评选。发挥评议工作的“指挥棒”作用,将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区、县(市)主要责任指标考评体系。继续抓好省直部门对口评议市直部门工作,开展企业群众评议执法司法活动,在一些重要窗口部门开展群众即时评议,发现问题改进工作。在办好“业务大讲堂”、抓好“基本业务+”学习、开展“治低治粗治差”行动基础上,组织开展“机关工匠”评选活动,引领党员干部追求卓越,带动“五细”蔚然成风。(四)营造良好氛围。各地区各部门要全方位、多层次广泛宣传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好做法、好经验、好成效,继续创新开办“作风整顿进行时”节目,积极回应社会热点,营造人人重视环境、人人维护环境、人人皆为环境的浓厚氛围,让企业群众实实在在感受到转变作风带来的新变化。

市场监管局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篇14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总书记关于营造稳定公平、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化“放管服”改革,积极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根据《上海市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加快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行动方案》要求,努力营造国际化、法治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现结合上海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办事效率进一步提高。通过减少审批、简化审核、优化流程、限时办结,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切实保障高效办事。
  (二)服务效能进一步提升。加快建设智慧公积金,打造“互联网+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推进信息共享共联,实现审批(服务)“不见面”。
  (三)工作作风进一步转变。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强化服务意识,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找准企业发展和群众遇到的“堵点”、“痛点”和“难点”,找准改革的关键点和突破点,以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善作善成。
  二、主要任务
  (一)灵活缴交,减少企业成本。
  设置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区间。职工本人和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5%-7%。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还可以按照自愿原则参加补充住房公积金制度,职工本人和单位补充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为各1%-5%,具体比例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二)简政放权,补齐短板,减少单位准备时长。
  1、住房公积金基数调整时间与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同步。2018年将基数调整文件公布和申报时间提前,单位可同步做好住房公积金基数与社保基数申报,实际调整时间仍为7月份。2019年起基数调整时间与社保基数调整时间同步,省去单位重复计算、录入等工作。
  2、简化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使用法人一证通的企业办理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手续的,通过信息共享方式获取企业注册等信息,无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证书等单位设立证明材料。
  3、简化补缴类审核业务。取消补缴12个月以上公积金的审核程序,在符合缴存比例和缴存上下限的前提下,单位直接办理补缴。简化特殊补缴审核。
  4、简化单位申请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办理材料。简化单位因拟上市、融资、审计等原因申请出具“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的书面材料。开通网上申请渠道。
  5、取消单位为职工开具提取证明。强化个人信用约束,无需单位为职工开具提取证明。
  6、简化错缴更正业务办理材料。在单位真实性承诺前提下,减少表单材料,优化申请表要素。
  (三)优化流程、提高效率,缩短单位办理时间。
  1、建立身份证号码为个人唯一认证码机制。以个人身份证号码代替职工公积金账号进行业务处理,减少单位因职工转入查询公积金账号的时间成本。
  2、优化单位办理职工公积金账户停缴业务。取消待转出停缴和待销户停缴业务,单位可根据与职工劳动关系存续情况,选择将职工个人公积金账户直接转到新单位或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专户。
  3、简化网上跨行汇补缴手续。进一步简化单位授权签约手续,减少单位在不同银行往返办理时间,扩大跨行汇补缴的单位数。
  4、推进网上业务综合服务协议网签工作。将网上业务综合服务协议纳入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单位通过法人一证通办理网上签订协议,即可获取网上业务办理权限,提高单位办事效率。
  5、优化网上业务办理模式。取消单位经办人个人实名认证。将法人一证通证书或公积金专用证书作为单位办理住房公积金网上业务的数字证书。
  (四)实施公开承诺,缩短个人业务办理时间。
  1、优化贷款流程,缩短贷款时限。个人纯公积金住房贷款流程业务时间由原来的49个工作日缩短至19个工作日。
  2、简化提取办理要件,缩短办理时限。通过信息共享机制,简化购买本市住房提取和未到龄退休提取业务办理要件。简化非合作银行提取还贷续提业务办理要件。减少租赁提取业务银行卡信息提供要素。
  3、进一步推进异地转移接续业务。继续落实住建部全国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平台运作,加快实时结算系统接入,实现高效率“账随人走”,提高缴存职工的账户安全性和转移便捷性。
  4、简化表证单书。退休提取等业务不再要求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提供租赁提取、购房提取等业务网上及自助服务终端表单填写功能。
  (五)打造智慧公积金,提高办事效能。
  1、扩大单位网上业务办理的普及率。加大推广现有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设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封存、住房公积金汇缴等13项网上业务,提高单位业务网上办理率。
  2、增加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品种。在全面推广现有单位网上业务办理品种的基础上,新增住房公积金缴存网点变更、“上海市单位住房公积金缴存情况证明”申请等业务,实现单位业务办理全程网络化。
  3、优化单位网上业务办事流程。在单位网上办理封存及补充公积金开户等手续时,取消短信验证环节。实现汇补缴中心联电子化,放宽封存业务对缴存月份限制,增加人员变动提醒,适时延长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受理时间,提高公积金网上业务办理系统的使用效率。
  4、发展个人网上业务服务。扩大个人实名认证渠道,完善网上便民服务功能,开通贷款预约及进度查询渠道,推进租赁提取、退休提取、购买本市住房提取等个人业务网上办理。
  (六)加大推进信息共享,提升服务保障力度。
  1、深化跨部门信息共享。深化与本市工商、税务、社保、住房、民政及人行等部门的信息对接,实现单位注册信息、发票信息、低保信息、退休人员信息、房产信息、婚姻信息及征信信息等数据共享,实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路”。
  2、建立跨区域信息共享机制。加快健全江浙沪三地信息共享合作机制,实现业务联动核查。
  3、推进与“12329”服务热线信息交流。发挥“12329”公积金热线平台的优势,切实把群众诉求、意见及建议作为政策、业务、服务的思想源,助推业务服务发展。
  (七)打造标准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
  1、推进规范化标准化服务。结合中心核心系统上线,制定业务操作细则,更新网上业务指南。加强对管理部、业务受托单位及“12329”公积金热线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杜绝任意增加办理材料的行为,确保业务办理统一化、标准化,服务同质化、规范化。落实“一次告知、首问负责、限时办结、对外承诺、办事流程公开、综合柜员制”的服务标准化管理制度。
  2、拓展业务办理渠道。研究退休提取、租赁提取等业务进社区、进行政服务中心,上自助服务终端办理。
  (八)加大社会宣传力度。
  1、营造宣传氛围。充分利用“上海公积金”、“上海发布”等微信公众号、上海住房公积金网、传统媒体等宣传渠道以及与社保、税务等单位的联动宣传,在服务举措调整期,对便民、利民的改革措施与功能进行反复、多角度宣传。
  2、丰富培训辅导的内容和方式。大力推进单位各类网上业务办理流程的培训,大力推进改革后优化措施的培训。继续推进线下和线上并行的培训方式,新增专题培训和定点培训方式,以多样化的培训形式提高缴存单位经办人对网上办理和公积金业务知晓度和办事能力。
  三、实施保障
  (一)高度重视,组织推动。由中心主要领导牵头,成立领导小组,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工作督导,组织工作推进,确保每项措施落地显效。
  (二)落实责任、合力攻坚。各处室、各管理部、各住房公积金业务受托单位要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切实履行职能工作,落实本方案中各项要求,制定具体措施,齐抓共管、形成合力、攻坚克难,努力改善营商环境。
  (三)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加强对深化“放管服”改革、改善营商环境工作的宣传和政策解读,加大对典型经验和成功做法的总结推广力度,全面营造“人人关心营商环境、齐心协力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本文来源:https://www.czhuihao.cn/wendang/1994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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