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保证书范文(精选四篇)
投标是一个投标招标的专业术语,是指投标人应招标人的邀请,根据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所规定的条件,在规定的期限内,向招标人递盘的行为。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投标保证书范文(精选四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为维护正常秩序,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杜绝腐败现象的发生,根据有关廉洁自律的要求,为参与本次投标,我们投标人做以下保证:
1、在投标活动中坚持公平竞争的原则。我们保证不与招标单位工作人员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企业利益以及他人的合法利益;保证不与其他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损害招标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保证不向招标人的工作人员赠送礼金、有价证券或物品,不为谋取中标擅自与招标人的工作人员进行私下商谈、宴请或者达成默契,不以任何理由邀请招标人的工作人员外出旅游或进入营业性娱乐场所。
3、保证不会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也不会以其他单位名义投标或者以任何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4、本保证书作为投标的必要内容,与投标人提供的其他投标文件共同具备法律效力。
如发现我们违反以上保证,我们自愿放弃投标保证金,并愿意接受招标人给予我们取消本次投标资格或者解除中标的处罚,如触犯刑律,我们将负法律责任。
投标单位(公章):**x
法定代表人(签字):**x
日期:20**年x月**日
致:浙江好德节能环保建材有限公司
1、根据已收到的招标文件,我单位经考察现场和研究上诉工程的招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已经充分理解,我方愿按上述文件参加投标,承包本工程的施工、竣工,具体承诺详见投标标书。
2、如果我们的标书被接受,我们保证在投标书承诺的总工期(包括备料期)竣工交付所承包范围的`全部工程,保证本工程施工质量全部达到投标书承诺的标准,并保证本工程文明施全部达到招标文件的要求。
3、我方同意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从规定的回标之日起止招标文件规定投标有效期内有效,在此期间内我方的投标有可能中标,我方将接受约束。
4、我方提供的投标保证金,若我方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我方的投标,或在收到贵方的书面中标通知书后不在规定的期限内签定承包合同,则我方同意贵方没收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5、直到签署了一项正式合同为止,如果本投标书根据上述第3条被接受时,本投标书连同你们中标通知书,将成为我们双方之间约束力的合同文件。
6、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我方中标,也无需说明我方未中标原因。
投标人:(盖章)
单位地址:
法人代表:(签字、盖章)
邮政编码:
传真:
开户银行名称:
银行账号:
开户银行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8、企业项目经理有关情况:(需提供复印件)
进驻本工程项目经理资格等级证书招标人要求拟担任本工程项目经理在本工程施工期间,必须只能在本工地任职,不得在其他工地任职并,且改项目经理必须在投标书中保证每月不少于25天(每天不少于8小时)的工作时间在本工地,要求做出上诉承诺。
安徽鑫龙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你单位编号为AHAB0101第标段的招标文件,我单位决定参加本次投标。
1、我方授权理投标有关事宜。
2、我方愿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条款、工程质量及工期要求,进行工程承包。承包总额为人民币(大写):元(祥见工程报价表)。
3、如我单位中标,我们将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项要求,在
4、我方原按全同法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自己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5、同意承担招标文件各项条款中规定的全部议务。
6万元人民币(大写)。在投标有效期内,如果我单位撤回标书或中标后拒绝签合同,投标保证金由招标人没收。
7、原意缴纳招标过程中的有关费用。
8、提交包括下述文件在内的共四份投标文件,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8.1投标书:
8.2投标报价综合说明及附表(包括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附表四、附表五、附表六、附表七、附表八、附表九、附表十、附表十一);
8.3详细的工程预算书一份;
8.4投标人资格证明文标;
8.5施工组织设计;
8.6履约保证金函(在中标后办理);
8.7其它资料。
投标单位:**x(公单)法定代表人:**x(签字)
通讯地址:**电话:**x开户银行:**x授权代表:**x
(签字)20**年x月**日
邮政编码:**传真:**x
投标单位:**x(盖章)
法定代表人:**x(签字、盖章)
日期:20**年x月**日
1、根据投标人须知第9条的规定,投标人应提交规定金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书的一部分。
2、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买方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买方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7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3、投标保证金应用投标货币或另一种可能自由兑换的货币表示,并采用下列任何一种形式:
(a)由一家在买方本国的或国外的信誉好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买方接受的其他格式出具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其有效期应超过投标有效期三十(30)天;
(b)银行本票、保付支票。
4、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第15、1和15、3条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应按投标人须知第24条的规定视为非响应性投标予以拒绝。
5、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16条中买方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三十(30)天内尽羽退还。
6、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吉林省人按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并按投标人须知第35条规定交纳了要求的履约保证金后予以退还。
7、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
(2)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
(a)根据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签订合同;或根据第24、2条规定接受对错误的修正;
(b)根据投标须知第35条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文档为doc格式